泰安皇氏晶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泰安年产10GW高效单晶电池智能工厂项目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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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皇氏晶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泰安年产10GW高效单晶电池智能工厂项目第二次公示

泰安皇氏晶 (略)

泰安年产10GW高效单晶电池智能工厂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泰安皇氏晶 (略) 泰安年产10GW高效单晶电池智能工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信息公开,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泰安皇氏晶 (略) 拟投资*万元,在泰安高新区新材料产业园建设泰安年产10GW高效单晶电池智能工厂项目。项目占地面积*.181m2,总建筑面积约23万平方米,租赁泰安泰山 (略) 厂房进行建设。项目东邻规划徂汶中路,西邻徂汶西路、南邻泉上街,北邻天颐南路,为工业用地。主要建设电池片生产线、仓库、办公楼、环保设施和其他辅助设施等。

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投资*万元,建设9条电池片生产线、仓库、办公楼、环保设施和其他辅助设施等,二期投资*万元,建设9条电池片生产线及配套废气处理设施等。一期项目建成后,可年产5GW高效单晶硅太阳能电池片,二期项目建成后,全厂可到达年产10GW高效单晶硅太阳能电池片的生产规模。一期预计2024年2月开工建设,建设期3个月;二期预计2024年10月开工建设,建设3个月。

项目劳动定员1159人(一期工程699人,二期工程460人),实行三班工作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353天,8472小时。

项 (略) 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备案,项目代码为:2301-*-04-01-*。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及修改单,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二十八、信息产业:25、半导体照明设备,光伏太阳能设备,片式元器件设备,新型动力电池设备,表面贴装设备(含钢网印刷机、自动贴片机、无铅回流焊、光电自动检查仪)等”,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

经对照,本项目产品不属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环办综合函[2021]495号)中“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

经查找,本项目不属于《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2年5月23日)中限制和禁止用地的建设项目。

综上所述,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

二、项目“三废”产生及治理措施

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有各类污染物排放,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对周围环境的主要影响有:

建设项目有组织废气为:工艺废气、储罐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等。

5GW电池车间1废气:

①制绒废气、硼扩废气、返工片废气密闭收集后经2套两级碱喷淋处理后由高25m,内径1.9m排气筒P1排放;

②激光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设备自带除尘器处理后由高25m,内径2.4m排气筒P2排放;

③去BSG、前道碱抛废气、石英舟、石英管清洗废气、氨气站、笑气站分配柜废气、储罐废气密闭收集后经3套两级碱喷淋处理后由高25m,内径2.4m排气筒P2排放;

④去PSG、后道碱抛废气、石墨舟(SiNx)清洗废气密闭收集后经3套两级碱喷淋处理后由高25m,内径2.3m排气筒P3排放;

⑤石墨舟(poly)清洗废气、干花篮清洗废气密闭收集后经四级碱喷淋处理后由高25m,内径1.0m排气筒P4排放;

⑥poly镀膜硅烷废气密闭收集后经7台燃烧桶+1台袋式除尘器+1台洗涤塔处理后、poly镀膜磷烷废气密闭收集后经5台燃烧桶+2台袋式除尘器+2台碱喷淋塔处理后由高25m,内径1m排气筒P5排放;

⑦Al2O3镀膜废气经设备自带燃烧器处理后进入SiNx镀膜废气处理设施的氨气洗涤塔处理后由高25m,内径1.1m排气筒P6排放;

⑧SiNx镀膜废气密闭收集后经15台燃烧桶+2台袋式除尘器+4台氨气洗涤塔处理后由高25m,内径1.1m排气筒P6排放;

⑨第二道烘干废气密闭收集后经烘箱自带高温氧化燃烧塔处理后、烧结废气密闭收集后经设备自带高温氧化燃烧塔处理后进入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由高25m,内径1.6m排气筒P7排放;

⑩印刷废气、擦拭废气、第一、三道烘干废气密闭收集后进入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由高25m,内径1.6m排气筒P7排放。

5GW电池车间2废气

①制绒废气、硼扩废气、返工片废气密闭收集后经2套两级碱喷淋处理后由高26m,内径1.9m排气筒P8排放;

②激光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设备自带除尘器处理后由高26m,内径2.4m排气筒P9排放;

③去BSG、前道碱抛废气、石英舟、石英管清洗废气密闭收集后经3套两级碱喷淋处理后由高26m,内径2.4m排气筒P9排放;

④去PSG、后道碱抛废气、石墨舟(SiNx)清洗废气密闭收集后经3套两级碱喷淋处理后由高26m,内径2.3m排气筒P10排放;

⑤石墨舟(poly)清洗废气、干花篮清洗废气密闭收集后经四级碱喷淋处理后由高26m,内径1.0m排气筒P11排放;

⑥poly镀膜硅烷废气密闭收集后经7台燃烧桶+1台袋式除尘器+1台洗涤塔处理后、poly镀膜磷烷废气密闭收集后经5台燃烧桶+2台袋式除尘器+2台碱喷淋塔处理后由高26m,内径1m排气筒P12排放;

⑦Al2O3镀膜废气经设备自带燃烧器处理后进入SiNx镀膜废气处理设施的氨气洗涤塔处理后由高26m,内径1.1m排气筒P13排放;

⑧SiNx镀膜废气密闭收集后经15台燃烧桶+2台袋式除尘器+4台氨气洗涤塔处理后由高26m,内径1.1m排气筒P13排放;

⑨第二道烘干废气密闭收集后经烘箱自带高温氧化燃烧塔处理后、烧结废气密闭收集后经设备自带高温氧化燃烧塔处理后进入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由高26m,内径1.6m排气筒P14排放;

⑩印刷废气、擦拭废气、第一、三道烘干废气密闭收集后进入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由高26m,内径1.6m排气筒P14排放。

污水站调节池、反应池、沉淀池、缺氧池等池体密闭,废气与蒸发不凝气经负压收集后进入两级碱喷淋处理后由高15m,内径0.8m排气筒P15排放。

项目废气采取以上措施后,经预测,项目排放废气可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车间无组织废气,化学品库、原料仓库及储罐区无组织废气,污水处理站未收集废气,危废暂存间无组织废气等。

项目液态有机物料采用密闭管道输送;生产工艺废气等均从产生环节直接通过密闭管道收集,送入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化验室设置通风橱收集产生的废气,送入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污水处理站产臭单元密闭并设集气系统;储罐采取双管式卸料;化学品仓库、原料仓库内原辅料采用密闭容器存储,同时加强化学品仓库、原料仓库通排风;无组织废气通过定期检查罐区、加强通风、厂区绿化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逸散。采取以上措施后,经预测,废气各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另外,项目对VOCs无组织排放的控制和管理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要求。

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排放废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工艺废水、废气治理废水、化验废水、循环系统排污水、纯水站浓水、生活污水、蒸汽冷凝水、初期雨水等。

本项目废水采取分质处理:硝酸漂洗废水采取“pH调节+反应+混凝+絮凝+沉淀”预处理,氨氮废水采取“厌氧氨氧化”预处理,然后与化验废水、生活污水一起进入“一级A/O+二级A/O+沉淀池+pH回调+除氟”工艺 (略) 政污水管网;含硝酸废水、含酸废水采用“除氟+除钙+MVR蒸发”工艺处理后回用于废气治理用水;酸漂洗废水、碱漂洗废水、废气治理酸雾塔废水采用“一级pH调节+反应+混凝+絮凝+沉淀+二级pH调节+反应+混凝+絮凝+沉淀+pH回调+除氟”工艺 (略) 政污水管网;含碱废水采取“pH调节+沉淀+气浮+pH回调+石英砂过滤+UF膜”预处理,纯水站一级RO浓水采取“一级RO膜浓缩+除硬+多介质过滤+UF膜+软化+树脂+二级RO膜浓缩”预处理后清水回用至纯水站原水箱,浓水与经预处理后的含碱废水一起进入“RO浓缩+MVR蒸发”工艺 (略) 政污水管网。预处理后的一期工程废水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标准及泰安高新区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中心进水水质要求后与循环冷却水排污水一起排入泰安高新区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中心进一步处理,最终汇入胜利河;二期工程建成后全厂废水经预处理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标准及汶河产业园东南片区工业污水处理中心进水水质要求后与循环冷却水排污水一起排入汶河产业园东南片区工业污水处理中心进一步处理,最终汇入胜利河。

3)噪声

建设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主要噪声源为氮气压缩机、空压机、引风机、真空泵等,其噪声源强约为65~85dB(A)。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后,经合理布局、距离衰减后,经预测,项目厂界噪声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预计厂界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项目固废主要为不合格硅片、废网板、沾染银浆抹布、不合格产品、塑料类、纸箱等废包装材料、纯水站废超滤膜、废反渗透膜、废EDI模块、污水站废超滤膜、废反渗透膜、废树脂、污水处理站污泥(含水率60%)、袋式除尘器收尘、银浆等化学品废包装桶、废石墨舟、废石英舟、废石英管、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分子筛、废布袋、化验室废物和生活垃圾。

不合格硅片、废网板、纯水站废超滤膜、废反渗透膜、废EDI模块、废分子筛厂家回收;不合格产品、塑料类、纸箱等废包装材料、袋式除尘器收尘、废石墨舟、废石英舟、废石英管、废布袋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沾染银浆抹布、银浆等化学品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化验室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污水站废超滤膜、废反渗透膜、废树脂、蒸发废盐、污水处理站污泥(含水率60%)进行危废鉴别,未进行危废鉴别前,按危险废物管理,鉴别后合理处置。项目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5)环境风险

本项目生产车间、化学品库、仓库等具有潜在的事故风险,应从建设、生产、贮运等各方面积极采取措施。为了防范事故和减少事故的危害,应加强危险物料管理、完善安全生产制度、系统排查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当出现事故时,要采取紧急的工程应对措施,如有必要,要采取社会应急措施,并根据实时情况和事故种类确定人群疏散范围,以控制事故和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包括拟建项目所在位置评价范围内的各单位和居民。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及公众意见表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对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及建议,即您认为本报告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合理、可行,措施实施后是否对您的工作、生活环境和评价区域环境质量造成影响,请提出建议和意见,我们将充分考虑您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作出相应回答。

公众意见表网址链接:http://**_*.html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通过电话(*)联系建设单位刘兵后可到泰安高新区新材料产业园泰安皇氏晶 (略) 查阅纸质报告书。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如对本项目提出意见或建议,可在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电话、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反映,并留下您的主要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和您取得联系。

1、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泰安皇氏晶 (略)

联系人:刘兵

联系电话:*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山东环泰 (略)

联系人:尹工

联系电话:0538-*

邮箱:*@*63.com

泰安皇氏晶 (略)

2024年1月

2024年1月

,泰安

泰安皇氏晶 (略)

泰安年产10GW高效单晶电池智能工厂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泰安皇氏晶 (略) 泰安年产10GW高效单晶电池智能工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信息公开,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泰安皇氏晶 (略) 拟投资*万元,在泰安高新区新材料产业园建设泰安年产10GW高效单晶电池智能工厂项目。项目占地面积*.181m2,总建筑面积约23万平方米,租赁泰安泰山 (略) 厂房进行建设。项目东邻规划徂汶中路,西邻徂汶西路、南邻泉上街,北邻天颐南路,为工业用地。主要建设电池片生产线、仓库、办公楼、环保设施和其他辅助设施等。

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投资*万元,建设9条电池片生产线、仓库、办公楼、环保设施和其他辅助设施等,二期投资*万元,建设9条电池片生产线及配套废气处理设施等。一期项目建成后,可年产5GW高效单晶硅太阳能电池片,二期项目建成后,全厂可到达年产10GW高效单晶硅太阳能电池片的生产规模。一期预计2024年2月开工建设,建设期3个月;二期预计2024年10月开工建设,建设3个月。

项目劳动定员1159人(一期工程699人,二期工程460人),实行三班工作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353天,8472小时。

项 (略) 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备案,项目代码为:2301-*-04-01-*。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及修改单,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二十八、信息产业:25、半导体照明设备,光伏太阳能设备,片式元器件设备,新型动力电池设备,表面贴装设备(含钢网印刷机、自动贴片机、无铅回流焊、光电自动检查仪)等”,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

经对照,本项目产品不属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环办综合函[2021]495号)中“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

经查找,本项目不属于《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2年5月23日)中限制和禁止用地的建设项目。

综上所述,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

二、项目“三废”产生及治理措施

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有各类污染物排放,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对周围环境的主要影响有:

建设项目有组织废气为:工艺废气、储罐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等。

5GW电池车间1废气:

①制绒废气、硼扩废气、返工片废气密闭收集后经2套两级碱喷淋处理后由高25m,内径1.9m排气筒P1排放;

②激光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设备自带除尘器处理后由高25m,内径2.4m排气筒P2排放;

③去BSG、前道碱抛废气、石英舟、石英管清洗废气、氨气站、笑气站分配柜废气、储罐废气密闭收集后经3套两级碱喷淋处理后由高25m,内径2.4m排气筒P2排放;

④去PSG、后道碱抛废气、石墨舟(SiNx)清洗废气密闭收集后经3套两级碱喷淋处理后由高25m,内径2.3m排气筒P3排放;

⑤石墨舟(poly)清洗废气、干花篮清洗废气密闭收集后经四级碱喷淋处理后由高25m,内径1.0m排气筒P4排放;

⑥poly镀膜硅烷废气密闭收集后经7台燃烧桶+1台袋式除尘器+1台洗涤塔处理后、poly镀膜磷烷废气密闭收集后经5台燃烧桶+2台袋式除尘器+2台碱喷淋塔处理后由高25m,内径1m排气筒P5排放;

⑦Al2O3镀膜废气经设备自带燃烧器处理后进入SiNx镀膜废气处理设施的氨气洗涤塔处理后由高25m,内径1.1m排气筒P6排放;

⑧SiNx镀膜废气密闭收集后经15台燃烧桶+2台袋式除尘器+4台氨气洗涤塔处理后由高25m,内径1.1m排气筒P6排放;

⑨第二道烘干废气密闭收集后经烘箱自带高温氧化燃烧塔处理后、烧结废气密闭收集后经设备自带高温氧化燃烧塔处理后进入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由高25m,内径1.6m排气筒P7排放;

⑩印刷废气、擦拭废气、第一、三道烘干废气密闭收集后进入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由高25m,内径1.6m排气筒P7排放。

5GW电池车间2废气

①制绒废气、硼扩废气、返工片废气密闭收集后经2套两级碱喷淋处理后由高26m,内径1.9m排气筒P8排放;

②激光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设备自带除尘器处理后由高26m,内径2.4m排气筒P9排放;

③去BSG、前道碱抛废气、石英舟、石英管清洗废气密闭收集后经3套两级碱喷淋处理后由高26m,内径2.4m排气筒P9排放;

④去PSG、后道碱抛废气、石墨舟(SiNx)清洗废气密闭收集后经3套两级碱喷淋处理后由高26m,内径2.3m排气筒P10排放;

⑤石墨舟(poly)清洗废气、干花篮清洗废气密闭收集后经四级碱喷淋处理后由高26m,内径1.0m排气筒P11排放;

⑥poly镀膜硅烷废气密闭收集后经7台燃烧桶+1台袋式除尘器+1台洗涤塔处理后、poly镀膜磷烷废气密闭收集后经5台燃烧桶+2台袋式除尘器+2台碱喷淋塔处理后由高26m,内径1m排气筒P12排放;

⑦Al2O3镀膜废气经设备自带燃烧器处理后进入SiNx镀膜废气处理设施的氨气洗涤塔处理后由高26m,内径1.1m排气筒P13排放;

⑧SiNx镀膜废气密闭收集后经15台燃烧桶+2台袋式除尘器+4台氨气洗涤塔处理后由高26m,内径1.1m排气筒P13排放;

⑨第二道烘干废气密闭收集后经烘箱自带高温氧化燃烧塔处理后、烧结废气密闭收集后经设备自带高温氧化燃烧塔处理后进入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由高26m,内径1.6m排气筒P14排放;

⑩印刷废气、擦拭废气、第一、三道烘干废气密闭收集后进入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由高26m,内径1.6m排气筒P14排放。

污水站调节池、反应池、沉淀池、缺氧池等池体密闭,废气与蒸发不凝气经负压收集后进入两级碱喷淋处理后由高15m,内径0.8m排气筒P15排放。

项目废气采取以上措施后,经预测,项目排放废气可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车间无组织废气,化学品库、原料仓库及储罐区无组织废气,污水处理站未收集废气,危废暂存间无组织废气等。

项目液态有机物料采用密闭管道输送;生产工艺废气等均从产生环节直接通过密闭管道收集,送入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化验室设置通风橱收集产生的废气,送入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污水处理站产臭单元密闭并设集气系统;储罐采取双管式卸料;化学品仓库、原料仓库内原辅料采用密闭容器存储,同时加强化学品仓库、原料仓库通排风;无组织废气通过定期检查罐区、加强通风、厂区绿化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逸散。采取以上措施后,经预测,废气各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另外,项目对VOCs无组织排放的控制和管理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要求。

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排放废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工艺废水、废气治理废水、化验废水、循环系统排污水、纯水站浓水、生活污水、蒸汽冷凝水、初期雨水等。

本项目废水采取分质处理:硝酸漂洗废水采取“pH调节+反应+混凝+絮凝+沉淀”预处理,氨氮废水采取“厌氧氨氧化”预处理,然后与化验废水、生活污水一起进入“一级A/O+二级A/O+沉淀池+pH回调+除氟”工艺 (略) 政污水管网;含硝酸废水、含酸废水采用“除氟+除钙+MVR蒸发”工艺处理后回用于废气治理用水;酸漂洗废水、碱漂洗废水、废气治理酸雾塔废水采用“一级pH调节+反应+混凝+絮凝+沉淀+二级pH调节+反应+混凝+絮凝+沉淀+pH回调+除氟”工艺 (略) 政污水管网;含碱废水采取“pH调节+沉淀+气浮+pH回调+石英砂过滤+UF膜”预处理,纯水站一级RO浓水采取“一级RO膜浓缩+除硬+多介质过滤+UF膜+软化+树脂+二级RO膜浓缩”预处理后清水回用至纯水站原水箱,浓水与经预处理后的含碱废水一起进入“RO浓缩+MVR蒸发”工艺 (略) 政污水管网。预处理后的一期工程废水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标准及泰安高新区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中心进水水质要求后与循环冷却水排污水一起排入泰安高新区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中心进一步处理,最终汇入胜利河;二期工程建成后全厂废水经预处理达到《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标准及汶河产业园东南片区工业污水处理中心进水水质要求后与循环冷却水排污水一起排入汶河产业园东南片区工业污水处理中心进一步处理,最终汇入胜利河。

3)噪声

建设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主要噪声源为氮气压缩机、空压机、引风机、真空泵等,其噪声源强约为65~85dB(A)。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后,经合理布局、距离衰减后,经预测,项目厂界噪声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预计厂界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项目固废主要为不合格硅片、废网板、沾染银浆抹布、不合格产品、塑料类、纸箱等废包装材料、纯水站废超滤膜、废反渗透膜、废EDI模块、污水站废超滤膜、废反渗透膜、废树脂、污水处理站污泥(含水率60%)、袋式除尘器收尘、银浆等化学品废包装桶、废石墨舟、废石英舟、废石英管、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分子筛、废布袋、化验室废物和生活垃圾。

不合格硅片、废网板、纯水站废超滤膜、废反渗透膜、废EDI模块、废分子筛厂家回收;不合格产品、塑料类、纸箱等废包装材料、袋式除尘器收尘、废石墨舟、废石英舟、废石英管、废布袋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沾染银浆抹布、银浆等化学品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化验室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污水站废超滤膜、废反渗透膜、废树脂、蒸发废盐、污水处理站污泥(含水率60%)进行危废鉴别,未进行危废鉴别前,按危险废物管理,鉴别后合理处置。项目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5)环境风险

本项目生产车间、化学品库、仓库等具有潜在的事故风险,应从建设、生产、贮运等各方面积极采取措施。为了防范事故和减少事故的危害,应加强危险物料管理、完善安全生产制度、系统排查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当出现事故时,要采取紧急的工程应对措施,如有必要,要采取社会应急措施,并根据实时情况和事故种类确定人群疏散范围,以控制事故和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包括拟建项目所在位置评价范围内的各单位和居民。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及公众意见表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对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及建议,即您认为本报告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合理、可行,措施实施后是否对您的工作、生活环境和评价区域环境质量造成影响,请提出建议和意见,我们将充分考虑您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作出相应回答。

公众意见表网址链接:http://**_*.html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通过电话(*)联系建设单位刘兵后可到泰安高新区新材料产业园泰安皇氏晶 (略) 查阅纸质报告书。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如对本项目提出意见或建议,可在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电话、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反映,并留下您的主要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和您取得联系。

1、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泰安皇氏晶 (略)

联系人:刘兵

联系电话:*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山东环泰 (略)

联系人:尹工

联系电话:0538-*

邮箱:*@*63.com

泰安皇氏晶 (略)

2024年1月

2024年1月

,泰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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