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经济信息服务中心温州市鹿城区企业服务中心10处房产租赁权拍卖第3次拍卖公告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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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鹿城区经济信息服务中心温州市鹿城区企业服务中心10处房产租赁权拍卖第3次拍卖公告项目

索引号 */2024-00303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促进局)
生成日期 2024-01-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略) 鹿城区经济信息服务中心( (略) 鹿城区企业服务中心)10处房产租赁权拍卖(第3次)拍卖公告 项目编号:*

发布日期:2024-01-12 浏览次数: 来源:区经信局 字体:[ ]

受委托, (略) (略) (略) 鹿城区泰力路鹿鸣苑 10 幢 203、204、303、304、403、404、503、 504、603、604 室 10处房产(捆绑)三年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及起拍价: (略) 鹿城区泰力路鹿鸣苑 10 幢 203、204、303、304、403、404、503、 504、603、604 室 10处房产(捆绑)三年租赁权。详情如下:

标的物位置

总建筑面积约(㎡)

起拍价

(元/首年)

竞买保证金(元)

现租赁情况

(略) 鹿城区泰力路鹿鸣苑10幢 203、204、303、304、403、404、503、 504、603、604 室

1163.75

*

28000

在租,租期至2024年2月29日止

注:

1、标的物均持有产权证。

2、标的相关信息由委托人提供,仅供竞买人参考,请竞买人务必实地勘查以确认标的物实物状况,有关标的其他相关情况,可向主管部门进行查询,一旦出价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标的状况及价格的认可。交易价款以拍卖成交款为准,不再进行补交或退还。

3、标的物外观、结构、面积、固定装修、附属设施及质量等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即原承租人腾空后,移交使用时的租赁房产现场现状)。拍卖人对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的任何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4、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租金无递增,于上一期租期到期30日前一次性支付下一期租金。标的无免租金装修期。

5、租赁保证金:5万元,租赁保证金于房产租赁合同终止,买受人结清各项费用、腾空房产并经委托人查验各项设施完整无损后无息退还。

6、转租规定:租赁期限内,买受人不得将标的物转租、分租于其他人且买受人不得擅自改变标的物房屋结构。否则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标的物且租金及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7、按照规划用途(住宅),须符合房产规划功能及消防要求,应遵守当地政府有关物业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买受人须按规定的租赁用途使用,不得改变租赁房屋的用途。不得利用或容许他人利用该房屋作任何违法或违反公德行为,也不得利用或容许他人利用该房屋做任何不利于出租方或相邻房屋的行为。否则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房产租赁合同》,且租金及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竞买人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能独立承担经济责任的组织等。

2、上述标的有原承租人,原承租人报名参加本次拍卖会,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优先承租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报名截止 (略)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委托人出具的优先承租权证明),资格经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享有的优先承租权。

三、拍卖方式:

增价式拍卖,不设保留价;一人报名出价,满足成交条件,即可成交。

四、报名时间及报名事项:

2024年1月12日至2024年2月1日,上午8:30—11:30 ,14:00—17: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有意向者,自然人凭身份证、企业凭单位有效证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携 (略) (略) 报名。

报名时须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必须由报名人缴交,不可他人代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1日16点30分,以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鹿城分中心账户为准。

五、缴入保证金的银行账户:

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鹿城分中心

账号:**

开户行:鹿城农商银行营业部

六、拍卖会时间及地点:

拍卖会于2024年2月2 日上午1 (略) 公共资源中心鹿城分中心(宽带路18号)3楼开标四室。

七、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略) (略) (温州鹿城区新城大厦21楼):0577-*

(略) 鹿城区经济信息服务中心( (略) 鹿城区企业服务中心):0577-*

公告未尽事宜,按拍卖规则及注意事项规定执行。

(略) 鹿城区经济信息服务中心( (略) 鹿城区企业服务中心)

(略) (略)

2024年1月12日




索引号 */2024-00303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促进局)
生成日期 2024-01-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略) 鹿城区经济信息服务中心( (略) 鹿城区企业服务中心)10处房产租赁权拍卖(第3次)拍卖公告 项目编号:*

发布日期:2024-01-12 浏览次数: 来源:区经信局 字体:[ ]

受委托, (略) (略) (略) 鹿城区泰力路鹿鸣苑 10 幢 203、204、303、304、403、404、503、 504、603、604 室 10处房产(捆绑)三年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及起拍价: (略) 鹿城区泰力路鹿鸣苑 10 幢 203、204、303、304、403、404、503、 504、603、604 室 10处房产(捆绑)三年租赁权。详情如下:

标的物位置

总建筑面积约(㎡)

起拍价

(元/首年)

竞买保证金(元)

现租赁情况

(略) 鹿城区泰力路鹿鸣苑10幢 203、204、303、304、403、404、503、 504、603、604 室

1163.75

*

28000

在租,租期至2024年2月29日止

注:

1、标的物均持有产权证。

2、标的相关信息由委托人提供,仅供竞买人参考,请竞买人务必实地勘查以确认标的物实物状况,有关标的其他相关情况,可向主管部门进行查询,一旦出价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标的状况及价格的认可。交易价款以拍卖成交款为准,不再进行补交或退还。

3、标的物外观、结构、面积、固定装修、附属设施及质量等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即原承租人腾空后,移交使用时的租赁房产现场现状)。拍卖人对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的任何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4、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租金无递增,于上一期租期到期30日前一次性支付下一期租金。标的无免租金装修期。

5、租赁保证金:5万元,租赁保证金于房产租赁合同终止,买受人结清各项费用、腾空房产并经委托人查验各项设施完整无损后无息退还。

6、转租规定:租赁期限内,买受人不得将标的物转租、分租于其他人且买受人不得擅自改变标的物房屋结构。否则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标的物且租金及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7、按照规划用途(住宅),须符合房产规划功能及消防要求,应遵守当地政府有关物业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买受人须按规定的租赁用途使用,不得改变租赁房屋的用途。不得利用或容许他人利用该房屋作任何违法或违反公德行为,也不得利用或容许他人利用该房屋做任何不利于出租方或相邻房屋的行为。否则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房产租赁合同》,且租金及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竞买人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能独立承担经济责任的组织等。

2、上述标的有原承租人,原承租人报名参加本次拍卖会,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优先承租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报名截止 (略)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委托人出具的优先承租权证明),资格经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享有的优先承租权。

三、拍卖方式:

增价式拍卖,不设保留价;一人报名出价,满足成交条件,即可成交。

四、报名时间及报名事项:

2024年1月12日至2024年2月1日,上午8:30—11:30 ,14:00—17: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有意向者,自然人凭身份证、企业凭单位有效证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携 (略) (略) 报名。

报名时须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必须由报名人缴交,不可他人代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1日16点30分,以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鹿城分中心账户为准。

五、缴入保证金的银行账户:

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鹿城分中心

账号:**

开户行:鹿城农商银行营业部

六、拍卖会时间及地点:

拍卖会于2024年2月2 日上午1 (略) 公共资源中心鹿城分中心(宽带路18号)3楼开标四室。

七、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略) (略) (温州鹿城区新城大厦21楼):0577-*

(略) 鹿城区经济信息服务中心( (略) 鹿城区企业服务中心):0577-*

公告未尽事宜,按拍卖规则及注意事项规定执行。

(略) 鹿城区经济信息服务中心( (略) 鹿城区企业服务中心)

(略) (略)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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