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和县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云和县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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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和县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云和县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单位: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我县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助力打造全国山区县域新型城镇化共富样板,决定开展2024年度县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农业类科技计划项目:指先进农业科技成果、优良新品种的引进、推广、示范、应用、农副产品深加工及农旅融合等项目。

(二)工业类科技计划项目:指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的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等项目。

(三)社会发展类科技计划项目:指环境资源、生命健康、公共安全、食品安全、防灾减灾、五水共治、美丽乡村、城市社会管理、教育管理等社会公益领域技术研究和应用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是在我县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财务独立的企业、事业、社会团体及其他具备科研开发能力的单位。

(二)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三)申报单位应具备完成项目必备的基本技术装备、相关技术人才和科研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制度。

(四)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近3年内无科研信用不良记录。

(五)项目申报内容要与经营范围相符。

三、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实行网上申报,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在线办理--云和县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进行在线申报,并上传项目可行性报告、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职称证明(含相关部门认定的技术、技能人才)等相关材料。

四、时间要求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30日,次日起该系统自动关闭。

五、支持方式

项目采取事前立项事后补助方式,即单位先行投入资金组织研究开发活动,取得成果并通过验收后给予相应补助。工业类、农业类项目自筹经费与申请补助经费比例不低于1:1;社会发展类项目在申请补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情况下,无需自筹。项目申报后,研发主要指标和总研发投入原则上不予调整,财政补助经费不足部分由申报单位自筹补足。

六、注意事项

(一)项目可行性报告中不得出现承担单位名称、项目参与人员姓名,或透露项目归属等相关信息,以确保网络远程专家评审的公正性。

(二)申报的项目完成时间原则上为2025年4月底前。

(三)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内参与县级科技项目数不超过1项,项目成员不超过2项。如有在研尚未结题或未申请验收的,不得申报新项目。

(四)申报的项目内容与往年已立项的科技项目相类似的,不予立项。

(五)申报的项目未获得本县其他部门(包括上级)立项支持。

(六)申报单位近三年内未有科技项目验收不合格的。

联系人:周韵

联系电话:0578-*

云和县科学技术局

2024年1月12日

附件:
附件: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单位: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我县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助力打造全国山区县域新型城镇化共富样板,决定开展2024年度县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农业类科技计划项目:指先进农业科技成果、优良新品种的引进、推广、示范、应用、农副产品深加工及农旅融合等项目。

(二)工业类科技计划项目:指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的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等项目。

(三)社会发展类科技计划项目:指环境资源、生命健康、公共安全、食品安全、防灾减灾、五水共治、美丽乡村、城市社会管理、教育管理等社会公益领域技术研究和应用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是在我县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财务独立的企业、事业、社会团体及其他具备科研开发能力的单位。

(二)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三)申报单位应具备完成项目必备的基本技术装备、相关技术人才和科研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制度。

(四)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近3年内无科研信用不良记录。

(五)项目申报内容要与经营范围相符。

三、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实行网上申报,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在线办理--云和县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进行在线申报,并上传项目可行性报告、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职称证明(含相关部门认定的技术、技能人才)等相关材料。

四、时间要求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30日,次日起该系统自动关闭。

五、支持方式

项目采取事前立项事后补助方式,即单位先行投入资金组织研究开发活动,取得成果并通过验收后给予相应补助。工业类、农业类项目自筹经费与申请补助经费比例不低于1:1;社会发展类项目在申请补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情况下,无需自筹。项目申报后,研发主要指标和总研发投入原则上不予调整,财政补助经费不足部分由申报单位自筹补足。

六、注意事项

(一)项目可行性报告中不得出现承担单位名称、项目参与人员姓名,或透露项目归属等相关信息,以确保网络远程专家评审的公正性。

(二)申报的项目完成时间原则上为2025年4月底前。

(三)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内参与县级科技项目数不超过1项,项目成员不超过2项。如有在研尚未结题或未申请验收的,不得申报新项目。

(四)申报的项目内容与往年已立项的科技项目相类似的,不予立项。

(五)申报的项目未获得本县其他部门(包括上级)立项支持。

(六)申报单位近三年内未有科技项目验收不合格的。

联系人:周韵

联系电话:0578-*

云和县科学技术局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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