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新沂生态环境局2024年1月8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情况的公示
徐州市新沂生态环境局2024年1月8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月8日-2024年1月1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6-*
邮箱:*@*63.com
邮编:*
通讯地址: (略) 钟吾南路17号行政审批局三楼东环保窗口
1、
项目名称 | (略) 阿高线、高时线建设工程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交通运输局 |
建设地点 | (略) 阿湖镇、高流镇、时集镇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润中 (略) |
环评等级 | 报告表 |
项目概况 | 主要建设内容为:阿高线起于新沂与东海交界,向南上跨连徐高速公路后止于G311,全长约7.8km;高时线起于G205,向南上跨新长铁路后,经时集镇西侧绕过 (略) 道,全长约14.7km,其中跨连徐高速公路大桥段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其余路段采用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并配套建设养护工区等附属设施。项目 (略) 行政审批局出具的《 (略) 行政审批 (略) 阿高线、高时线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新行审批〔2023〕建议9号),项目代码为:2306-*-89-01-*。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细化环境保护措施,在环保篇章中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投资,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制定施工期环境保护手册,做到规范施工、文明施工。 2、做好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施工期严禁向周边的任何水体倾倒残余燃油、机油、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和施工固体废物;施工营造区设置移动厕所,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生化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冲厕用水标准和绿化用水标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和项目部的冲厕和绿化;施工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施工或洒水降尘,不得外排;对施工材料堆放区域进行遮挡并加强防渗,减少对地下水环境的不良影响。运营期加强道路排水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定期疏通清淤,确保排水畅通。养护工区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设施处理后用于场地绿化用水。 3、加强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采取围挡、遮盖、洒水,路拌选择含除尘设备的机械,加强施工期管理,扬尘防治措施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其中扬 (略) 地方标准《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项目采用商品沥青,施工现场不设置沥青拌合站,沥青摊铺时选择大气扩散条件好的时段。运营期应加强绿化养护,加强路面管养,定期清扫路面和洒水。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严格操作规程,采取隔声、消声、减震等降噪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22:00 至次日 6:00)施工,如因工程需要确需夜间施工的,需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在获得许可后方可施工,并在施工前向附近居民公告,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营运期间,应根据交通噪声的实际情况,采用改性沥青路面、加装隔音窗、加强交通和车辆管理,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和敏感时段通过采取限鸣、限行、限速等措施,保证道路沿线噪声敏感建筑物声环境达到《报告表》所列的《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的功能区标准,并进行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和完善噪声防治措施。 5、加强沿线生态环境保护。工程不穿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管控区,不得进行生态空间保护区域管控措施中的禁止行为活动。施工期间应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减少对动植物破坏。本工程不设取土场和弃土(渣)场。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减缓对沿线生态环境的影响 6、妥善处置固体固体废物。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应集中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弃土方清运至指定地点,回填土方堆放在临时堆土场并及时进行回填;建筑垃圾按《 (略) 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第 88号)的要求进行处理。不得向环境排放各类固体废物。 7、完善并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并完善应急措施。 |
2、
项目名称 | 年产4万件半导体石英配件项目 |
建设单位 | 江 (略) |
建设地点 | 新沂经济开发区马陵山西路128号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新诚 (略) |
环评等级 | 报告表 |
项目概况 | 购置安装成型车床、数控CNC、退火炉、切割机等生产设备,采购半导体半成品、石英制品等原材料,通过切割下料、焊接、打磨、清洗、退火等工艺,形成年产4万件石英炉管、石英套管、石英舟、石英舟拖的生产能力。项目已取得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经发局出具的《 (略) 投资项目备案证》(新经开备〔2023〕112号),项目代码为:2309-*-89-03-*。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须全过程贯彻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理念,加强生产管理和环保管理,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污染物排放量应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2、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污水处理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完善厂区排污管网。本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清运。营运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纯水制备废水、水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经沉淀池处理后的生产废水一并接管至新沂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接管废水须满足接管标准。 3、严格落实《报告表》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施工期应实行封闭施工,落实临时堆放、运输、装卸、施工等过程的扬尘防治措施,确保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营运期喷砂废气经密闭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本项目产生的有组织废气颗粒 (略) 地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限值要求;单位边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本项目以生产车间外50米作为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目前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也 (略) 、学校、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4、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隔声、消声、减震、加强厂区绿化等降噪措施,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安全处置措施。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关 (略) 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401号)等要求。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切削液桶、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应妥善收集、及时处置,危险废物应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实施转移。 6、严格执行《 (略)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废水、废气及固废储存场所设置环保标志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制定和实施自行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监测数据台账。 |
3、
项目名称 | 年产3000吨单晶硅棒项目 |
建设单位 | 江苏 (略) |
建设地点 | (略) 瓦窑镇工业园区淮海东路76号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南大环境规 (略) (江苏)有限公司 |
环评等级 | 报告表 |
项目概况 | 购置安装铸锭炉、单晶炉、真空泵、液氩储罐、液氩汽化器、数控机床、开方机、研磨机等相关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3000吨单晶硅棒的生产能力。项目原辅料:多晶硅料、液氩、石英坩埚、石墨热场;生产工艺为:坩埚装料-熔料-硅棒生长-冷却-截断-开方-磨面-滚圆-检验-包装。项目 (略) 行政审批局出具的《 (略) 投资项目备案证》(新行审批备〔2023〕384号),项目代码为:2305-*-89-01-*。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须全过程贯彻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理念,加强生产管理和环保管理,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污染物排放量应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2、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污水处理措施,按“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完善厂区排污管网。营运期废水主要为喷淋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和生活污水,喷淋废水经沉淀池与压滤机处理后上清液经过纯水设备进行深度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1再生水用作工业用水水源的水质标准中洗涤用水标准要求,回用于机加工喷淋过程,严禁外排;纯水制备浓水和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统一清运,待具备接管条件 (略) 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接管废水须同时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 (略) 城市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 3、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隔声、消声、减震、加强厂区绿化等降噪措施,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安全处置措施。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关 (略) 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401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标准规范实施后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3〕154号)等要求。废机油、含油抹布等危险危物应妥善收集、贮存,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实施转移。 5、严格执行《 (略)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规范建设、安装废水及固废储存场所设置环保标志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制定和实施自行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监测数据台账。 |
4、
项目名称 | 年产6000吨半导体和光伏石英器件项目 |
建设单位 | 鑫隆晶材料(新沂)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略) 锡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膜材料产业园2#标准厂房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徐州沁 (略) |
环评等级 | 报告表 |
项目概况 | 购置安装连熔炉、退火炉、扩管机等设备,以高纯石英砂、氢气、液氧、氮气等为原辅料,采用连熔一次成型、二次成型扩管、石英材料冷热加工等工艺,实现年产6000吨半导体和光伏石英器件的生产能力。项目已取得锡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出具的《 (略) 投资项目备案证》(新锡沂备〔2023〕61号),项目代码为:2307-*-89-03-*。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须全过程贯彻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理念,加强生产管理和环保管理,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污染物排放量应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2、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污水处理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完善厂区排污管网。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冷加工冲洗废水、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反冲洗废水和冷却循环水定排水,冷加工冲洗废水经二级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循环使用,沉淀池废水每天定期排放;清洗废水经沉淀后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放;经预处理后的冷加工冲洗废水、清洗废水、生活污水与反冲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冷却循环水定排水一并接管至无锡-新沂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外排废水须满足接管标准。 3、严格落实《报告表》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熔融工序产生的烟尘,熔融废气采用“管道收集+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1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本项目熔融工序产生的颗粒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 2021)表1和表3的规定。 本项目以标准厂房设置5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目前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也 (略) 、学校、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4、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隔声、消声、减震、加强厂区绿化等降噪措施,确保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安全处置措施。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关 (略) 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401号)等要求。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应妥善收集、及时处置,危险废物应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实施转移。 6、严格执行《 (略)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废水、废气及固废储存场所设置环保标志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制定和实施自行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监测数据台账。 |
5、
项目名称 | 年产3.1万吨高档玻璃制品项目 |
建设单位 | 江苏 (略) |
建设地点 | (略) 棋盘镇玻璃工业园内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新诚 (略) |
环评等级 | 报告表 |
项目概况 | 购置安装退火炉、混料机、数控制瓶机、空压机、自动化配料系统、风机等生产设备及辅助设备,以石英砂、碎玻璃等为主要原材料,以玻璃窑炉融化、压制、成型、退火等工艺流程,建设年产3.1万吨高档玻璃制品项目,产品主要为高档玻璃酒瓶、玻璃杯、奶瓶等各类玻璃日用包装用品。项目 (略) 行政审批局出具的《 (略) 投资项目备案证》(新行审批备〔2023〕385号),项目代码为:2306-*-89-01-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须全过程贯彻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理念,加强生产管理和环保管理,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污染物排放量应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2、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污水处理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完善厂区排污管网。本项目营运期无工艺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待园区污水管网敷设到位后,接入棋盘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严格落实《报告表》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施工期应实行封闭施工,落实临时堆放、运输、装卸、施工等过程的扬尘防治措施,确保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营运期称重、混料、上料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电熔炉烟尘采用“集气罩收集+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本项目产生的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执行《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表1中限值要求;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表B.1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生产车间外50米,该范围内目前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也 (略) 、学校、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4、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隔声、消声、减震、加强厂区绿化等降噪措施,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安全处置措施。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关 (略) 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401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标准规范实施后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3〕154号)等要求。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应妥善收集、及时处置,危险废物应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实施转移。 6、严格执行《 (略)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废水、废气及固废储存场所设置环保标志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制定和实施自行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监测数据台账。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月8日-2024年1月1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6-*
邮箱:*@*63.com
邮编:*
通讯地址: (略) 钟吾南路17号行政审批局三楼东环保窗口
1、
项目名称 | (略) 阿高线、高时线建设工程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交通运输局 |
建设地点 | (略) 阿湖镇、高流镇、时集镇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润中 (略) |
环评等级 | 报告表 |
项目概况 | 主要建设内容为:阿高线起于新沂与东海交界,向南上跨连徐高速公路后止于G311,全长约7.8km;高时线起于G205,向南上跨新长铁路后,经时集镇西侧绕过 (略) 道,全长约14.7km,其中跨连徐高速公路大桥段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其余路段采用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并配套建设养护工区等附属设施。项目 (略) 行政审批局出具的《 (略) 行政审批 (略) 阿高线、高时线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新行审批〔2023〕建议9号),项目代码为:2306-*-89-01-*。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细化环境保护措施,在环保篇章中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投资,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制定施工期环境保护手册,做到规范施工、文明施工。 2、做好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施工期严禁向周边的任何水体倾倒残余燃油、机油、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和施工固体废物;施工营造区设置移动厕所,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生化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冲厕用水标准和绿化用水标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和项目部的冲厕和绿化;施工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施工或洒水降尘,不得外排;对施工材料堆放区域进行遮挡并加强防渗,减少对地下水环境的不良影响。运营期加强道路排水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定期疏通清淤,确保排水畅通。养护工区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设施处理后用于场地绿化用水。 3、加强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采取围挡、遮盖、洒水,路拌选择含除尘设备的机械,加强施工期管理,扬尘防治措施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其中扬 (略) 地方标准《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项目采用商品沥青,施工现场不设置沥青拌合站,沥青摊铺时选择大气扩散条件好的时段。运营期应加强绿化养护,加强路面管养,定期清扫路面和洒水。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严格操作规程,采取隔声、消声、减震等降噪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22:00 至次日 6:00)施工,如因工程需要确需夜间施工的,需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在获得许可后方可施工,并在施工前向附近居民公告,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营运期间,应根据交通噪声的实际情况,采用改性沥青路面、加装隔音窗、加强交通和车辆管理,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和敏感时段通过采取限鸣、限行、限速等措施,保证道路沿线噪声敏感建筑物声环境达到《报告表》所列的《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的功能区标准,并进行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和完善噪声防治措施。 5、加强沿线生态环境保护。工程不穿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管控区,不得进行生态空间保护区域管控措施中的禁止行为活动。施工期间应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减少对动植物破坏。本工程不设取土场和弃土(渣)场。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减缓对沿线生态环境的影响 6、妥善处置固体固体废物。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应集中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弃土方清运至指定地点,回填土方堆放在临时堆土场并及时进行回填;建筑垃圾按《 (略) 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第 88号)的要求进行处理。不得向环境排放各类固体废物。 7、完善并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并完善应急措施。 |
2、
项目名称 | 年产4万件半导体石英配件项目 |
建设单位 | 江 (略) |
建设地点 | 新沂经济开发区马陵山西路128号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新诚 (略) |
环评等级 | 报告表 |
项目概况 | 购置安装成型车床、数控CNC、退火炉、切割机等生产设备,采购半导体半成品、石英制品等原材料,通过切割下料、焊接、打磨、清洗、退火等工艺,形成年产4万件石英炉管、石英套管、石英舟、石英舟拖的生产能力。项目已取得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经发局出具的《 (略) 投资项目备案证》(新经开备〔2023〕112号),项目代码为:2309-*-89-03-*。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须全过程贯彻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理念,加强生产管理和环保管理,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污染物排放量应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2、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污水处理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完善厂区排污管网。本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清运。营运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纯水制备废水、水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经沉淀池处理后的生产废水一并接管至新沂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接管废水须满足接管标准。 3、严格落实《报告表》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施工期应实行封闭施工,落实临时堆放、运输、装卸、施工等过程的扬尘防治措施,确保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营运期喷砂废气经密闭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本项目产生的有组织废气颗粒 (略) 地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限值要求;单位边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本项目以生产车间外50米作为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目前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也 (略) 、学校、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4、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隔声、消声、减震、加强厂区绿化等降噪措施,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安全处置措施。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关 (略) 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401号)等要求。废切削液、废润滑油、废切削液桶、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应妥善收集、及时处置,危险废物应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实施转移。 6、严格执行《 (略)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废水、废气及固废储存场所设置环保标志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制定和实施自行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监测数据台账。 |
3、
项目名称 | 年产3000吨单晶硅棒项目 |
建设单位 | 江苏 (略) |
建设地点 | (略) 瓦窑镇工业园区淮海东路76号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南大环境规 (略) (江苏)有限公司 |
环评等级 | 报告表 |
项目概况 | 购置安装铸锭炉、单晶炉、真空泵、液氩储罐、液氩汽化器、数控机床、开方机、研磨机等相关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3000吨单晶硅棒的生产能力。项目原辅料:多晶硅料、液氩、石英坩埚、石墨热场;生产工艺为:坩埚装料-熔料-硅棒生长-冷却-截断-开方-磨面-滚圆-检验-包装。项目 (略) 行政审批局出具的《 (略) 投资项目备案证》(新行审批备〔2023〕384号),项目代码为:2305-*-89-01-*。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须全过程贯彻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理念,加强生产管理和环保管理,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污染物排放量应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2、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污水处理措施,按“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完善厂区排污管网。营运期废水主要为喷淋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和生活污水,喷淋废水经沉淀池与压滤机处理后上清液经过纯水设备进行深度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1再生水用作工业用水水源的水质标准中洗涤用水标准要求,回用于机加工喷淋过程,严禁外排;纯水制备浓水和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统一清运,待具备接管条件 (略) 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接管废水须同时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 (略) 城市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 3、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隔声、消声、减震、加强厂区绿化等降噪措施,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安全处置措施。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关 (略) 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401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标准规范实施后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3〕154号)等要求。废机油、含油抹布等危险危物应妥善收集、贮存,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实施转移。 5、严格执行《 (略)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规范建设、安装废水及固废储存场所设置环保标志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制定和实施自行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监测数据台账。 |
4、
项目名称 | 年产6000吨半导体和光伏石英器件项目 |
建设单位 | 鑫隆晶材料(新沂)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略) 锡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膜材料产业园2#标准厂房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徐州沁 (略) |
环评等级 | 报告表 |
项目概况 | 购置安装连熔炉、退火炉、扩管机等设备,以高纯石英砂、氢气、液氧、氮气等为原辅料,采用连熔一次成型、二次成型扩管、石英材料冷热加工等工艺,实现年产6000吨半导体和光伏石英器件的生产能力。项目已取得锡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出具的《 (略) 投资项目备案证》(新锡沂备〔2023〕61号),项目代码为:2307-*-89-03-*。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须全过程贯彻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理念,加强生产管理和环保管理,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污染物排放量应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2、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污水处理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完善厂区排污管网。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冷加工冲洗废水、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反冲洗废水和冷却循环水定排水,冷加工冲洗废水经二级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循环使用,沉淀池废水每天定期排放;清洗废水经沉淀后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放;经预处理后的冷加工冲洗废水、清洗废水、生活污水与反冲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冷却循环水定排水一并接管至无锡-新沂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外排废水须满足接管标准。 3、严格落实《报告表》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熔融工序产生的烟尘,熔融废气采用“管道收集+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1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本项目熔融工序产生的颗粒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 2021)表1和表3的规定。 本项目以标准厂房设置5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目前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也 (略) 、学校、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4、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隔声、消声、减震、加强厂区绿化等降噪措施,确保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安全处置措施。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关 (略) 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401号)等要求。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应妥善收集、及时处置,危险废物应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实施转移。 6、严格执行《 (略)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废水、废气及固废储存场所设置环保标志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制定和实施自行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监测数据台账。 |
5、
项目名称 | 年产3.1万吨高档玻璃制品项目 |
建设单位 | 江苏 (略) |
建设地点 | (略) 棋盘镇玻璃工业园内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新诚 (略) |
环评等级 | 报告表 |
项目概况 | 购置安装退火炉、混料机、数控制瓶机、空压机、自动化配料系统、风机等生产设备及辅助设备,以石英砂、碎玻璃等为主要原材料,以玻璃窑炉融化、压制、成型、退火等工艺流程,建设年产3.1万吨高档玻璃制品项目,产品主要为高档玻璃酒瓶、玻璃杯、奶瓶等各类玻璃日用包装用品。项目 (略) 行政审批局出具的《 (略) 投资项目备案证》(新行审批备〔2023〕385号),项目代码为:2306-*-89-01-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须全过程贯彻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理念,加强生产管理和环保管理,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污染物排放量应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2、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污水处理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完善厂区排污管网。本项目营运期无工艺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待园区污水管网敷设到位后,接入棋盘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严格落实《报告表》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施工期应实行封闭施工,落实临时堆放、运输、装卸、施工等过程的扬尘防治措施,确保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营运期称重、混料、上料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电熔炉烟尘采用“集气罩收集+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本项目产生的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执行《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表1中限值要求;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表B.1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生产车间外50米,该范围内目前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也 (略) 、学校、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4、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隔声、消声、减震、加强厂区绿化等降噪措施,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安全处置措施。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关 (略) 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401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标准规范实施后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3〕154号)等要求。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应妥善收集、及时处置,危险废物应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实施转移。 6、严格执行《 (略)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废水、废气及固废储存场所设置环保标志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制定和实施自行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监测数据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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