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生态环境局郸城分局关于郸城县鑫盛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吨饲用有机矿物质微量元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周口市生态环境局郸城分局关于郸城县鑫盛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吨饲用有机矿物质微量元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周口市生态环境局郸城分局关于郸城县鑫盛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吨饲用有机矿物质微量元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郸城 (略) 年产500吨饲用有机矿物质微量元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股。公示期为2024年1月8日-2024年1月12日。
电话:0394-*
通讯地址:郸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 价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年产500吨饲用有机矿物质微量元素建设项目 | (略) 郸城县富强北路路东188号 | 郸城 (略) | 项目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用地性质:建设用地; 主要处理工艺:原料-配料-搅拌溶解-陈化结晶-固液分离-烘干-粉碎-筛分-包装-成品。 | 河南中环 (略) |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项目投料、皮带输送、烘干、粉碎、筛分、包装工序粉尘。 生产车间密闭,皮带机配套全封闭通廊,皮带机机头及机尾上方设置集气罩,集气罩周围加装软帘;各设备进料口、出料口与皮带输送机连接处均密闭,搅拌罐、烘干机排气口、粉碎机、筛分机上方,包装机下料口设置集气罩,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粉尘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的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固废分离废水、冷却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郸城县第一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固废分离废水经1座20m3集水池收集后,回用于配料工序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搅拌罐、粉碎机、筛分机、包装机等设备运转噪声,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消声等措施后,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固废。 (1)生活垃圾:垃圾桶收集后定期转运至垃圾中转站处理; (2)一般固废:废包装袋经收集暂存后,外售。除尘器收尘,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项目设置1座20m2的一般固废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间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设置,能够满足“防风、防雨、防渗”要求。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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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码: gj6s
周口市生态环境局郸城分局关于郸城县鑫盛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吨饲用有机矿物质微量元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郸城 (略) 年产500吨饲用有机矿物质微量元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股。公示期为2024年1月8日-2024年1月12日。
电话:0394-*
通讯地址:郸城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 价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年产500吨饲用有机矿物质微量元素建设项目 | (略) 郸城县富强北路路东188号 | 郸城 (略) | 项目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用地性质:建设用地; 主要处理工艺:原料-配料-搅拌溶解-陈化结晶-固液分离-烘干-粉碎-筛分-包装-成品。 | 河南中环 (略) |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项目投料、皮带输送、烘干、粉碎、筛分、包装工序粉尘。 生产车间密闭,皮带机配套全封闭通廊,皮带机机头及机尾上方设置集气罩,集气罩周围加装软帘;各设备进料口、出料口与皮带输送机连接处均密闭,搅拌罐、烘干机排气口、粉碎机、筛分机上方,包装机下料口设置集气罩,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粉尘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的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固废分离废水、冷却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郸城县第一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固废分离废水经1座20m3集水池收集后,回用于配料工序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搅拌罐、粉碎机、筛分机、包装机等设备运转噪声,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消声等措施后,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固废。 (1)生活垃圾:垃圾桶收集后定期转运至垃圾中转站处理; (2)一般固废:废包装袋经收集暂存后,外售。除尘器收尘,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项目设置1座20m2的一般固废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间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设置,能够满足“防风、防雨、防渗”要求。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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