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清市城南街道县浦公寓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关于乐清市城南街道县浦公寓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略) 人民政府城南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关于要 (略) 城南街道县浦公寓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批复的函》收悉。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该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会后,设计单位根据审查会议纪要和有关部门意见,对初设文本进行了修改完善。经研究,原则同意, (略) 旧改办〔2023〕5号文件及会议审查情况,就其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该项 (略) 城南街道清远路343号县浦公寓。北侧为河流,南侧为东方广场,东靠新世纪花园,西靠清远路。
二、建设内容
建设主要内容包括外立面整治、屋面渗漏维修、公共区域整改、安全疏通整改、智慧安防建设、消防设施维修、室外增设停车位等。
三、总平面布置及方案设计
原则同意改造范围内的总平面图布置,该项目改造范围为本项目地上1幢高层住宅建筑。
交通组织:在南侧设车行主要出入口,人行主要出入口位于南侧。
四、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本工程改造用地面积为1231.1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576.68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为718.57平方米。总户数47户,机动车停车数为12辆。
五、根据项目的建设规模和标准,同时结合施工等各因素综合考虑,计划总工期为6个月。
六、概算
核定总投资概算241.4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19.8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11万元,预备费11.50万元。资金来源根据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要求统筹。(详见附件)
七、其他
1.请根据建筑、节能、环保、消防等各方面有关规定的要求,对项目进行必要的优化与补充,并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对接沟通。
2.项目要贯彻科学规范、生态环保、经济合理的设计原则,确保设计内容合理完整,概算编制准确齐全。
3.根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附件:1、总概算表
2、政府出资分摊表
3、居民出资分摊表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略) 人民政府城南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关于要 (略) 城南街道县浦公寓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批复的函》收悉。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该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查。会后,设计单位根据审查会议纪要和有关部门意见,对初设文本进行了修改完善。经研究,原则同意, (略) 旧改办〔2023〕5号文件及会议审查情况,就其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该项 (略) 城南街道清远路343号县浦公寓。北侧为河流,南侧为东方广场,东靠新世纪花园,西靠清远路。
二、建设内容
建设主要内容包括外立面整治、屋面渗漏维修、公共区域整改、安全疏通整改、智慧安防建设、消防设施维修、室外增设停车位等。
三、总平面布置及方案设计
原则同意改造范围内的总平面图布置,该项目改造范围为本项目地上1幢高层住宅建筑。
交通组织:在南侧设车行主要出入口,人行主要出入口位于南侧。
四、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本工程改造用地面积为1231.1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576.68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为718.57平方米。总户数47户,机动车停车数为12辆。
五、根据项目的建设规模和标准,同时结合施工等各因素综合考虑,计划总工期为6个月。
六、概算
核定总投资概算241.4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19.8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11万元,预备费11.50万元。资金来源根据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要求统筹。(详见附件)
七、其他
1.请根据建筑、节能、环保、消防等各方面有关规定的要求,对项目进行必要的优化与补充,并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对接沟通。
2.项目要贯彻科学规范、生态环保、经济合理的设计原则,确保设计内容合理完整,概算编制准确齐全。
3.根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附件:1、总概算表
2、政府出资分摊表
3、居民出资分摊表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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