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秦皇岛市2023年度第62批次建设用地项目使用林地审查意见的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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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秦皇岛市2023年度第62批次建设用地项目使用林地审查意见的报告公示

(略) 2023年度第62批次建设用地项目使用林地审查意见的报告

省林业和草原局:

我局 (略) 2023年度第62批次建设用地项目使用林地申请后,对申请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 2023年度第62批次建设用地共计3个地块,转用北戴河新区土地5.8498公顷,占用林地面积5.8498公顷,涉及团林林场焦庄林区104、149小班。该批次用地使用林地均位于团林林场焦庄林区,其中1号地块涉及使用林地面积1.5102公顷,拟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2号地块涉及使用林地面积3.9044公顷,拟开发用途为商业服务业用地;3号地块涉及使用林地面积0.4352公顷,拟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该批次用地符合《北戴河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年-2035年)。

二、拟使用林地及采伐林木情况

项目拟使用林地共区划3个林地地块,经与“三调”和林草湿生态综合监测2022年图斑监测成果核对,3个林地地块在“三调”中地类均为其他林地,3个林地地块在林草湿生态综合监测2022年图斑监测成果中地类均为乔木林地,现地调查结果为3个地块地类均为未成林造林地,现地调查结果与“三调”地类一致。

(略) 2023年度第62批次建设用地项目申请使用规划林地面积5.8498公顷,消耗林木蓄积量0立方米。按林地权属划分:全部为国有林地;按使用林地类型划分:全部为用材林林地;按地类划分:全部为未成林造林地 ;按使用林地保护等级划分:全部为Ⅳ级保护林地;按森林类别划分:全部为一般商品林地。

项目建设使用林地涉 (略) 级森林公园林地5.8498公顷,不涉及国家级公益林地、自然保护区林地、湿地公园林地、风景名胜区林地等其他重要生态区域。不涉及退耕还林林地。该项目使用林地内不存在古树名木,也没有属于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的植物品种。该项目使用林地和周围林地内,未发现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栖息。不存在未批先占行为。

三、符合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情况及使用林地定额情况

拟使用林地符合《 (略) (略) 团林林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1-2020年)》和使用林地条件;符合《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中使用林地相关规定。拟使用林地定额0.4805公顷,使用林地性质为长期。

四、现场查验及公示情况

秦皇岛北戴河新区林业局将该项目申请使用林地全部组卷材料进行初审后上报到我局,我局按要求进行了审核。经审核, (略) 2023年度第62批次建设用地项目使用林地卷宗内容,按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及《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以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 规范林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3号精神)规定提供了所需拟使用林地材料,北戴河新区林业局按照规定时限予以受理,经现场查验、公示,该项目拟使用林地的位置、范围与现地一致,林地界限清晰,公示无异议。

五、对《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的审查情况

《 (略) 2023年度第62批次建设用地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符合《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规范》(LY/T2492-2015)中“可行性报告编制提纲”的规定,《报告》内容完整、表述规范、引用概念清晰,《附表》《附图》数据真实准确、表间逻辑关系正确、符合技术规程。

六、审查结果

经审查, (略) 2023年度第62批次建设用地项目使用林地申请材料齐全,设计可行,确需使用林地,且秦皇岛北戴河新区林业局作为团林林场上级主管部门同意该项目占用团林林场国有林地0.4805公顷。 (略) 行政审批局拟 (略) 2023年度第65批次建设用地项目使用该块林地0.4805公顷, (略) 林业和草原局。

(略) 行政审批局

2024年1月5日

(略) 2023年度第62批次建设用地项目使用林地审查意见的报告

省林业和草原局:

我局 (略) 2023年度第62批次建设用地项目使用林地申请后,对申请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 2023年度第62批次建设用地共计3个地块,转用北戴河新区土地5.8498公顷,占用林地面积5.8498公顷,涉及团林林场焦庄林区104、149小班。该批次用地使用林地均位于团林林场焦庄林区,其中1号地块涉及使用林地面积1.5102公顷,拟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2号地块涉及使用林地面积3.9044公顷,拟开发用途为商业服务业用地;3号地块涉及使用林地面积0.4352公顷,拟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该批次用地符合《北戴河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年-2035年)。

二、拟使用林地及采伐林木情况

项目拟使用林地共区划3个林地地块,经与“三调”和林草湿生态综合监测2022年图斑监测成果核对,3个林地地块在“三调”中地类均为其他林地,3个林地地块在林草湿生态综合监测2022年图斑监测成果中地类均为乔木林地,现地调查结果为3个地块地类均为未成林造林地,现地调查结果与“三调”地类一致。

(略) 2023年度第62批次建设用地项目申请使用规划林地面积5.8498公顷,消耗林木蓄积量0立方米。按林地权属划分:全部为国有林地;按使用林地类型划分:全部为用材林林地;按地类划分:全部为未成林造林地 ;按使用林地保护等级划分:全部为Ⅳ级保护林地;按森林类别划分:全部为一般商品林地。

项目建设使用林地涉 (略) 级森林公园林地5.8498公顷,不涉及国家级公益林地、自然保护区林地、湿地公园林地、风景名胜区林地等其他重要生态区域。不涉及退耕还林林地。该项目使用林地内不存在古树名木,也没有属于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的植物品种。该项目使用林地和周围林地内,未发现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栖息。不存在未批先占行为。

三、符合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情况及使用林地定额情况

拟使用林地符合《 (略) (略) 团林林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1-2020年)》和使用林地条件;符合《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中使用林地相关规定。拟使用林地定额0.4805公顷,使用林地性质为长期。

四、现场查验及公示情况

秦皇岛北戴河新区林业局将该项目申请使用林地全部组卷材料进行初审后上报到我局,我局按要求进行了审核。经审核, (略) 2023年度第62批次建设用地项目使用林地卷宗内容,按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及《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以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 规范林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3号精神)规定提供了所需拟使用林地材料,北戴河新区林业局按照规定时限予以受理,经现场查验、公示,该项目拟使用林地的位置、范围与现地一致,林地界限清晰,公示无异议。

五、对《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的审查情况

《 (略) 2023年度第62批次建设用地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符合《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规范》(LY/T2492-2015)中“可行性报告编制提纲”的规定,《报告》内容完整、表述规范、引用概念清晰,《附表》《附图》数据真实准确、表间逻辑关系正确、符合技术规程。

六、审查结果

经审查, (略) 2023年度第62批次建设用地项目使用林地申请材料齐全,设计可行,确需使用林地,且秦皇岛北戴河新区林业局作为团林林场上级主管部门同意该项目占用团林林场国有林地0.4805公顷。 (略) 行政审批局拟 (略) 2023年度第65批次建设用地项目使用该块林地0.4805公顷, (略) 林业和草原局。

(略) 行政审批局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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