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2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昆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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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2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昆山市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 0512-*

邮箱:*@*63.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安布尔电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塑料制品生产项目

(略) 镇黄浦江北路511号6号厂房

安布尔电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昆山 (略)

年产化妆品喷头类产品240吨。

1.该项目实施后,生活污水接管至昆山 (略) 北区污水处理厂,执行昆山 (略) 北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该项目实施后,注塑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粉碎废气经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标准,非*烷总烃、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标准,厂区内非*烷总烃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2

皇裕精密技术(苏州)有限公司新型仪表元器件、电脑和仪器配件接插件、汽车配线接插件、模具生产项目

(略) 锦溪镇锦东路982号

皇裕精密技术(苏州)有限公司

苏 (略) (略)

(略) 场发展需要,皇裕精密技术(苏州)有限公司(外资)拟投资3500万元,于昆山锦溪镇锦东路982号,租赁维尔斯电气(昆山)有限公司的标准厂房进行异地扩建,租赁厂房建筑面积为10079.04平方米,扩建后年生产新型仪表元器件、电脑和仪器配件接插件、汽车配线接插件600万件、端子80亿个、模具500套。

1.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 (略) 锦 (略) , (略) 锦 (略) 接管标准;

2.本项目注塑过程产生的非*烷总烃、苯*烯、*烯腈、*苯、*苯、1,3-*二烯经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FQ-01),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 5 标准,产生的非*烷总烃和*苯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 9标准,苯*烯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烯腈无组织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 3 标准。干式磨床、喷砂产生的粉尘经管道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FQ-01),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 1、表3标准,研磨颗粒物及切削液、火花油挥发产生的有机废气无组织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 3标准,厂区内非*烷总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 2 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3

昆山达 (略) 手机数据线连接器塑料件生产项目

新镇路729号

昆山达 (略)

昆山 (略)

预计年生产手机数据线连接器塑料件800万只。原材料均为外购。

1.该项目实施后,生活污水接管至昆山 (略) 北区污水处理厂,执行昆山 (略) 北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该项目实施后,注塑、焊接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一套滤筒+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胶粘剂、清洗剂挥发废气、碎料废气、镭雕废气无组织排放。

非*烷总烃、颗粒物有组织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氨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标准,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非*烷总烃、颗粒物无组织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氨、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厂区内非*烷总烃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 0512-*

邮箱:*@*63.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安布尔电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塑料制品生产项目

(略) 镇黄浦江北路511号6号厂房

安布尔电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昆山 (略)

年产化妆品喷头类产品240吨。

1.该项目实施后,生活污水接管至昆山 (略) 北区污水处理厂,执行昆山 (略) 北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该项目实施后,注塑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粉碎废气经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标准,非*烷总烃、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标准,厂区内非*烷总烃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2

皇裕精密技术(苏州)有限公司新型仪表元器件、电脑和仪器配件接插件、汽车配线接插件、模具生产项目

(略) 锦溪镇锦东路982号

皇裕精密技术(苏州)有限公司

苏 (略) (略)

(略) 场发展需要,皇裕精密技术(苏州)有限公司(外资)拟投资3500万元,于昆山锦溪镇锦东路982号,租赁维尔斯电气(昆山)有限公司的标准厂房进行异地扩建,租赁厂房建筑面积为10079.04平方米,扩建后年生产新型仪表元器件、电脑和仪器配件接插件、汽车配线接插件600万件、端子80亿个、模具500套。

1.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 (略) 锦 (略) , (略) 锦 (略) 接管标准;

2.本项目注塑过程产生的非*烷总烃、苯*烯、*烯腈、*苯、*苯、1,3-*二烯经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FQ-01),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 5 标准,产生的非*烷总烃和*苯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 9标准,苯*烯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烯腈无组织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 3 标准。干式磨床、喷砂产生的粉尘经管道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FQ-01),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 1、表3标准,研磨颗粒物及切削液、火花油挥发产生的有机废气无组织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 3标准,厂区内非*烷总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 2 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3

昆山达 (略) 手机数据线连接器塑料件生产项目

新镇路729号

昆山达 (略)

昆山 (略)

预计年生产手机数据线连接器塑料件800万只。原材料均为外购。

1.该项目实施后,生活污水接管至昆山 (略) 北区污水处理厂,执行昆山 (略) 北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该项目实施后,注塑、焊接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一套滤筒+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胶粘剂、清洗剂挥发废气、碎料废气、镭雕废气无组织排放。

非*烷总烃、颗粒物有组织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氨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标准,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非*烷总烃、颗粒物无组织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氨、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厂区内非*烷总烃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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