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河区北淮淀生态移民示范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安置区淮淀片区-04-12地块中学配套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宁河区北淮淀生态移民示范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安置区淮淀片区-04-12地块中学配套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宁河区北淮淀生态移民(示范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安置区(淮淀片区)-04-12地块中学配套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现将《宁河区北淮淀生态移民(示范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安置区(淮淀片区)-04-12地块中学配套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宁河区北淮淀生态移民(示范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安置区(淮淀片区)-04-12地块中学配套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委托单位:天津宁投小 (略)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报告编制单位: (略) 金地 (略)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公示内容: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现将《宁河区北淮淀生态移民(示范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安置区(淮淀片区)-04-12地块中学配套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月12日-2024年1月17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1项目概况2023年11月,受天津宁投小 (略) 委托, (略) 金地 (略) 遵照 (略) 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导则要求,对宁河区北淮淀生态移民(示范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安置区(淮淀片区)-04-12地块中学配套项目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该地块历史用途为农用地,2019年开始搭建周边小区建设所需的项目部板房,2023年板房及水泥硬化已拆除,目前地块已平整为空地。
本地块未来规划用途为中小学用地,依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与《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可知,该地块属于第一类用地中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调查范围宁河区北淮淀生态移民(示范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安置区(淮淀片区)-04-12地块中学配套项目地 (略) 宁河区津宁高速与海清公路交叉口,东至规划淮丽路,西至淮平路,北至04-10地块,南至04-12地块中学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7.53313°,北纬39.24822°,调查面积为6567.8平方米(约9.85亩)。
3调查结论
2023年11月,受天津宁投小 (略) 委托, (略) 金地 (略)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宁河区北淮淀生态移民(示范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安置区(淮淀片区)-04-12地块中学配套项目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通过两个阶段的调查,详细分析了地块所在区域的潜在污染物种类与来源,并在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数据的基础上,分析了调查地块内的整体污染情况并做出如下结论:
1、宁河区北淮淀生态移民(示范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安置区(淮淀片区)-04-12地块中学配套项目地 (略) 宁河区津宁高速与海清公路交叉口,东至规划淮丽路,西至淮平路,北至04-10地块,南至04-12地块中学地块;地块历史用途为农用地,拟规划用途为中小学用地(A33),中心坐标为:东经117.53313°,北纬39.24822°,占地面积为6567.8平方米(9.85亩)。依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与《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可知,该地块属于第一类用地中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2、调查地块历史为农田,主要种植玉米、小麦等农作物,调查范围内无污水灌溉区,农田灌溉用水主要为雨水和周边沟渠。2019年起,地块内开始有项目施工人员活动,*续对地块部分区域铺设水泥硬化地面、建设用于人员居住的彩钢板房、堆放钢筋木板等建筑材料,并在地块西南侧开始进行项目基础施工。目前,调查地块已平整为空地,地块内无管线、设备设施、储槽,无坑塘水渠等地表水体,无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处理、储存和处置痕迹,无污染腐蚀痕迹,无化学品刺激性气味、恶臭等异味。
3、调查地块周边历史均为农田,主要种植玉米、小麦等农作物。2019年起,周边部分区域开始*续有工程项目部人员施工,建设北淮淀生态移民(示范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及学校等相关配套设施等,目前安置用房及学校等基本完工,但尚未投入使用。周边除安置区及学校(均未投入使用)外无现状商业及工业企业存在。地块内、外关注潜在污染物一致,重点关注污染物为有机农药类、石油烃(C10-C40)、重金属等。
4、地块共布设6个土壤监测点、3口地下水监测井(地下水点位均为土水共用点),共采集18组土壤样品及2组现场平行样、3组地下水样品及1组现场平行样,全部样品均进行实验室检测。检测指标包括《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用)》(GB36600-2018)要求的必测项目45项、有机农药类、石油烃(C10-C40)及pH值。地下水检测指标与土壤相同。
5、地块送检土壤样品中:pH值范围为8.87~10.01;土壤重金属检测中,六价铬未检出,铜、镍、镉、铅、砷及汞检出率为100%;非金属项检测中有6个样品的石油烃(C10-C40)有检出值,检出率约为33.3%;有机农药类、半挥发性有机物及挥发性有机物低于方法检出限;所有检出值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6、地下水样品中:pH值范围为8.2~8.3。重金属检测中六价铬、汞和镉均无检出值;铜的检出率约为33.3%;铅的检出率约为66.7%;砷及镍检出率为100%;石油烃(C10-C40)有2个检出值,检出率约为66.7%;有机农药类、半挥发性有机物、挥发性有机物均低于方法检出限。地下水重金属污染物含量均不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规定的Ⅳ类限值,石油烃(C10-C40)含量不超过《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规定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经场地调查的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实地采样分析,该地块土壤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规定的第一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地下水中石油烃(C10-C40)含量不超过《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余污染物含量不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规定的Ⅳ类限值,对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符合未来规划中小学用地开发的用地要求,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进一步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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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现将《宁河区北淮淀生态移民(示范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安置区(淮淀片区)-04-12地块中学配套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宁河区北淮淀生态移民(示范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安置区(淮淀片区)-04-12地块中学配套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委托单位:天津宁投小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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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制单位: (略) 金地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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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内容: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现将《宁河区北淮淀生态移民(示范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安置区(淮淀片区)-04-12地块中学配套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月12日-2024年1月17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1项目概况2023年11月,受天津宁投小 (略) 委托, (略) 金地 (略) 遵照 (略) 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导则要求,对宁河区北淮淀生态移民(示范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安置区(淮淀片区)-04-12地块中学配套项目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该地块历史用途为农用地,2019年开始搭建周边小区建设所需的项目部板房,2023年板房及水泥硬化已拆除,目前地块已平整为空地。
本地块未来规划用途为中小学用地,依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与《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可知,该地块属于第一类用地中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调查范围宁河区北淮淀生态移民(示范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安置区(淮淀片区)-04-12地块中学配套项目地 (略) 宁河区津宁高速与海清公路交叉口,东至规划淮丽路,西至淮平路,北至04-10地块,南至04-12地块中学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7.53313°,北纬39.24822°,调查面积为6567.8平方米(约9.85亩)。
3调查结论
2023年11月,受天津宁投小 (略) 委托, (略) 金地 (略)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宁河区北淮淀生态移民(示范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安置区(淮淀片区)-04-12地块中学配套项目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通过两个阶段的调查,详细分析了地块所在区域的潜在污染物种类与来源,并在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数据的基础上,分析了调查地块内的整体污染情况并做出如下结论:
1、宁河区北淮淀生态移民(示范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安置区(淮淀片区)-04-12地块中学配套项目地 (略) 宁河区津宁高速与海清公路交叉口,东至规划淮丽路,西至淮平路,北至04-10地块,南至04-12地块中学地块;地块历史用途为农用地,拟规划用途为中小学用地(A33),中心坐标为:东经117.53313°,北纬39.24822°,占地面积为6567.8平方米(9.85亩)。依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与《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可知,该地块属于第一类用地中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2、调查地块历史为农田,主要种植玉米、小麦等农作物,调查范围内无污水灌溉区,农田灌溉用水主要为雨水和周边沟渠。2019年起,地块内开始有项目施工人员活动,*续对地块部分区域铺设水泥硬化地面、建设用于人员居住的彩钢板房、堆放钢筋木板等建筑材料,并在地块西南侧开始进行项目基础施工。目前,调查地块已平整为空地,地块内无管线、设备设施、储槽,无坑塘水渠等地表水体,无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处理、储存和处置痕迹,无污染腐蚀痕迹,无化学品刺激性气味、恶臭等异味。
3、调查地块周边历史均为农田,主要种植玉米、小麦等农作物。2019年起,周边部分区域开始*续有工程项目部人员施工,建设北淮淀生态移民(示范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及学校等相关配套设施等,目前安置用房及学校等基本完工,但尚未投入使用。周边除安置区及学校(均未投入使用)外无现状商业及工业企业存在。地块内、外关注潜在污染物一致,重点关注污染物为有机农药类、石油烃(C10-C40)、重金属等。
4、地块共布设6个土壤监测点、3口地下水监测井(地下水点位均为土水共用点),共采集18组土壤样品及2组现场平行样、3组地下水样品及1组现场平行样,全部样品均进行实验室检测。检测指标包括《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用)》(GB36600-2018)要求的必测项目45项、有机农药类、石油烃(C10-C40)及pH值。地下水检测指标与土壤相同。
5、地块送检土壤样品中:pH值范围为8.87~10.01;土壤重金属检测中,六价铬未检出,铜、镍、镉、铅、砷及汞检出率为100%;非金属项检测中有6个样品的石油烃(C10-C40)有检出值,检出率约为33.3%;有机农药类、半挥发性有机物及挥发性有机物低于方法检出限;所有检出值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6、地下水样品中:pH值范围为8.2~8.3。重金属检测中六价铬、汞和镉均无检出值;铜的检出率约为33.3%;铅的检出率约为66.7%;砷及镍检出率为100%;石油烃(C10-C40)有2个检出值,检出率约为66.7%;有机农药类、半挥发性有机物、挥发性有机物均低于方法检出限。地下水重金属污染物含量均不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规定的Ⅳ类限值,石油烃(C10-C40)含量不超过《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规定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经场地调查的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实地采样分析,该地块土壤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规定的第一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地下水中石油烃(C10-C40)含量不超过《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余污染物含量不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规定的Ⅳ类限值,对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符合未来规划中小学用地开发的用地要求,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进一步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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