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云迈时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川东钻井废水治理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关于四川云迈时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川东钻井废水治理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月12日,我局拟对四川云迈 (略) 川东钻井废水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5日-2024年1月19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川东钻井废水治理项目
二、建设地点:市盐亭县经济开发区
三、建设单位:四川云迈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五、项目概况:为解决盐亭县及周边区域钻井气田废水处理问题,四川云迈 (略) (略) 盐亭县经济开发区实施川东钻井废水治理项目,占地面积7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套1500立方米/天的气田水处理系统,主要处理单元包括调节池、出水暂存池、气浮池、芬顿系统、化学软化系统、MBR膜池、“砂滤+UF系统+NF系统+SPDT-NF系统”、蒸发车间、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间,配套建设办公生活区、储运工程(罐区、药品间)、环保工程(废气处理系统、应急池、固废及危废间等)等。建成后,气田钻井返排液废水治理规模45万立方米/天(1500立方米/天),服务范围包括川东地区天然气开采产生的钻井废水、压裂返排液(本项目不得接纳第一类污染物及放射性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标准限制的废水),废水处理达标后排入四川盐亭经济开发区园区环保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后排入梓江(近期废水处理能力700立方米/天,排入盐亭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
项目总投资657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70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按 (略) 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及报告书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污染,废气须满足《 (略) 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施工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循环使用,施工期生活污水利用周边已有设施处理;施工弃渣及时清运到当地住建主管部门指定场地,不得随意倾倒和堆放;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二)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监控进厂废水的水质指标,进厂废水须经预处理达本污水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后方可进入污水厂处理(进水水质不达标时及时采取预处理措施),同时加强对各污水处理单元的维护管理,确保污水厂出水指标满足盐亭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和四川盐亭经济开发区园区环保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污水处理厂纳管限值要求,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在线监控系统。污水处理厂员工生活污水、污泥脱水废水、喷淋废水、膜清洗废水、等废水一并进入本厂区处理系统处理。
(三)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处理设备均密闭(或加盖)并设置集气系统,恶臭气体经收集后采用“碱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同时采取传输管道及运输车辆密闭、产恶臭单元及时喷洒除臭剂、厂区四周种植绿化等措施减轻无组织恶臭气体的产生,恶臭气体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蒸汽发生器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经8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相关排放限值要求。根据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按报告书核算,以恶臭产生单元调节池、污泥脱水间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此范围内现无集中居民区等敏感建筑。
(四)项目噪声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内部管理、优化工艺布局,污水泵、搅拌机、脱水机、风机等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五)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气浮池废油、废活性炭、化验室废液及废试剂瓶、废化学品包装材料、在线监测系统废液、废机油、废弃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后交有相关资质单位处理;脱水后污泥、MVR蒸发产生的杂盐、废膜应按要求进行危废鉴别,鉴别前按照危废管理;办公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应及时清运,运输应采用密闭车辆,杜绝沿途撒落和流失;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转运的管理,严格实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防止产生二次污染,确保环境安全。
(六)项目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污水处理各单元、污水管道、加药间、罐区、污泥浓缩池、化学品库房及危废暂存间等重点区域须采取有效可靠的防渗措施,并设置监测井进行监控,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原辅材料(盐酸、硫酸、次氯酸钠、氢氧化钠等化学品)的输运、储存以及使用措施;完善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按照报告书要求设置足够容积的应急池,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企业须加强废水转运过程中的管理,避免废水泄露对沿线环境的污染。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版)》(2021年修订),项目属于其中鼓励类。盐亭县发展和改革局具文(川投资备[2301-*-04-01-*]FGQB-0003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略) 生态环境厅文件(川环建函〔2023〕1号)及《四川盐亭经济开发区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项目符合四园区总体规划要求,四川盐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具文同意项目入驻。项目符合盐亭县现行“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各管控单元要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816-*
邮箱:*@*63.com
通信地址: (略) 科创园区玉泉中路10-1号
邮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月12日,我局拟对四川云迈 (略) 川东钻井废水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5日-2024年1月19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川东钻井废水治理项目
二、建设地点:市盐亭县经济开发区
三、建设单位:四川云迈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五、项目概况:为解决盐亭县及周边区域钻井气田废水处理问题,四川云迈 (略) (略) 盐亭县经济开发区实施川东钻井废水治理项目,占地面积7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套1500立方米/天的气田水处理系统,主要处理单元包括调节池、出水暂存池、气浮池、芬顿系统、化学软化系统、MBR膜池、“砂滤+UF系统+NF系统+SPDT-NF系统”、蒸发车间、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间,配套建设办公生活区、储运工程(罐区、药品间)、环保工程(废气处理系统、应急池、固废及危废间等)等。建成后,气田钻井返排液废水治理规模45万立方米/天(1500立方米/天),服务范围包括川东地区天然气开采产生的钻井废水、压裂返排液(本项目不得接纳第一类污染物及放射性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标准限制的废水),废水处理达标后排入四川盐亭经济开发区园区环保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后排入梓江(近期废水处理能力700立方米/天,排入盐亭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
项目总投资657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70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按 (略) 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及报告书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污染,废气须满足《 (略) 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施工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循环使用,施工期生活污水利用周边已有设施处理;施工弃渣及时清运到当地住建主管部门指定场地,不得随意倾倒和堆放;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二)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监控进厂废水的水质指标,进厂废水须经预处理达本污水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后方可进入污水厂处理(进水水质不达标时及时采取预处理措施),同时加强对各污水处理单元的维护管理,确保污水厂出水指标满足盐亭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和四川盐亭经济开发区园区环保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污水处理厂纳管限值要求,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在线监控系统。污水处理厂员工生活污水、污泥脱水废水、喷淋废水、膜清洗废水、等废水一并进入本厂区处理系统处理。
(三)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处理设备均密闭(或加盖)并设置集气系统,恶臭气体经收集后采用“碱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同时采取传输管道及运输车辆密闭、产恶臭单元及时喷洒除臭剂、厂区四周种植绿化等措施减轻无组织恶臭气体的产生,恶臭气体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蒸汽发生器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经8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相关排放限值要求。根据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按报告书核算,以恶臭产生单元调节池、污泥脱水间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此范围内现无集中居民区等敏感建筑。
(四)项目噪声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内部管理、优化工艺布局,污水泵、搅拌机、脱水机、风机等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五)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气浮池废油、废活性炭、化验室废液及废试剂瓶、废化学品包装材料、在线监测系统废液、废机油、废弃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后交有相关资质单位处理;脱水后污泥、MVR蒸发产生的杂盐、废膜应按要求进行危废鉴别,鉴别前按照危废管理;办公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应及时清运,运输应采用密闭车辆,杜绝沿途撒落和流失;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转运的管理,严格实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防止产生二次污染,确保环境安全。
(六)项目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污水处理各单元、污水管道、加药间、罐区、污泥浓缩池、化学品库房及危废暂存间等重点区域须采取有效可靠的防渗措施,并设置监测井进行监控,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原辅材料(盐酸、硫酸、次氯酸钠、氢氧化钠等化学品)的输运、储存以及使用措施;完善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按照报告书要求设置足够容积的应急池,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企业须加强废水转运过程中的管理,避免废水泄露对沿线环境的污染。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版)》(2021年修订),项目属于其中鼓励类。盐亭县发展和改革局具文(川投资备[2301-*-04-01-*]FGQB-0003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略) 生态环境厅文件(川环建函〔2023〕1号)及《四川盐亭经济开发区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项目符合四园区总体规划要求,四川盐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具文同意项目入驻。项目符合盐亭县现行“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各管控单元要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816-*
邮箱:*@*63.com
通信地址: (略) 科创园区玉泉中路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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