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审批局2024年1月11日关于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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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审批局2024年1月11日关于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河北同 (略) 年产20万片碳化硅单晶衬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1日---2024年1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传真):0312—*(环保窗口)

通讯地址: (略) 创业路118号高新区管委会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20万片碳化硅单晶衬底项目

(略)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瑞阳路北侧、向阳北大街西侧

河北同 (略)

河北十环 (略)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20万片碳化硅单晶衬底项目

建设单位:河北同 (略)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项 (略)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瑞

阳路北侧、向阳北大街西侧,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 11526"54.411",北纬 38°56"28.387"。

工程投资:项目投资 *.5 万元,环保投资 220 万元,占项目总投资 0.19%。

2.项目选址

本项 (略)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瑞阳路北侧、向阳北大街西侧,占地面积约 77160.38m 2 ,总建筑面积84327.4m 2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81317.4m 2 ,地下建筑面积3010m 2 ,项目北侧隔瀚阳路为大马坊回迁房(在建),东侧为向阳大街,南侧为保定 (略) 、河北同 (略) 总部及河 (略) ,西侧为惠民路。距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厂区北侧 95m 处的大马坊回迁房。

3.建设内容

本项目主要建设合成综合厂房、精加车间、加工车间等建筑进行生产,同时配套检测中心、食堂等辅助工程。项目建成后年产碳化硅单晶衬底晶片 20 万片。

4.公用工程

本项目用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纯水制备用水、冷却循环系统用水及废气治理措施用水。新 (略) 政管网供给,能够满足项目用水要求。纯水由纯水制备机制备。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纯水制备废水、清洗

废水、废气治理设施排水、废酸碱液、废抛光液及废研磨液。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排去综合调节池,废抛光液废研磨液、切割研磨抛光清洗水、设备清洗水及废碱经收集池+絮凝沉淀池处理后与酸洗碱洗清洗水、废气

治理设施排水在综合调节池内混合后经过厂内污水站混合处

理排入清水池,废酸为减量化处理排入“污水站后端芬顿氧化池+混凝沉淀池”进行后端处理后与反渗透浓水最终在清水池混合后经管网排入电谷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本项目年用电 18763 万 kWh,由园区供电系统供给,能够

满足正常运行需要。

本项目供热和制冷采用中央空调,不设取暖锅炉,生产车间采用电加热。

5.劳动定员和工作制度

本项目劳动定员 576 人,生产区每天工作 24 小时,三班制,每班 8 小时,年工作 300 天。

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为北侧 95m 处的大马坊回迁房(在建)、北侧 248m 处的大马坊小学、东北侧 277m 处的朝阳首府-澜园、东南侧 405m 处的朝阳首府,无国家、省、市规定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风景名胜区、革命历史古迹;项目 50 米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项目 500 米范围内不存在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一)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长晶废气、洗涤废气、机加废气及污水处理站废气。长晶产生的颗粒物经各自集气管收集后进入水喷淋湿式除尘塔处理后分别经两根15m 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洗涤产生的硫化氢、硫酸雾、氟化物、NH 3 经水吸收后进入酸雾吸收塔处理后通过一根 15m 高排气筒(DA003)排放;机加产生的颗粒物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 15m 高排气筒(DA004)排放。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加盖密闭,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氯化氢、硫酸雾、氟化氢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二级标准;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无组织颗粒物、氯化氢、硫酸雾、氟化氢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H 2 S、NH 3 、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二级新改扩建厂界标准要求。

(二)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排去综合调节池,废抛光液废研磨液、切割研磨抛光清洗水、设备清洗水及废碱经收集池+絮凝沉淀池处理后与酸洗碱洗清洗水、废气治理设施排水在综合调节池内混合后经过厂内污水站混合处理入清水池,废酸为减量化处理排入污水站后端芬顿氧化池+混凝沉淀池”进行后端处理后与反渗透浓水最终在清水池混合后经管网排入电谷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数控机床、平面磨床、超声波清洗剂、单 CMP、动力站、风机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噪声设备安装在车间厂房内,墙体隔音降噪以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可有效降低噪声排放,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GB12348-2008)3 类标准限值。

(四)固废:本项目产生废固废主要为不合格产品、废切削油、废研磨液、废抛光液、废酸液、废碱液、废氢氟酸、除尘灰、废反渗透膜等滤材、废润滑油、污水站污泥(含研磨抛光废渣、絮凝沉淀池内废渣等)、污水站药材、研磨液及抛光液包材、废切削油及润滑油包材及生活垃圾。其中不合格品、除尘灰、废反渗透膜等滤材、污水站药剂包材、研磨液及抛光液包材、生活垃圾为一般固废,废切削油、废研磨液、废抛光液、废酸液、废碱液、废氢氟酸、废润滑油、废切削油及润滑油包材为危险废物。除尘灰由厂家回收;不合格产品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反渗透膜等滤材、污水站药剂包材、研磨液及抛光液包材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收集后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废切削油、废研磨液、废抛光液、废酸液、废碱液、废氢氟酸、废润滑油、废切削油及润滑油包材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本项目各污染物的总量控制指标:SO 2 :0t/a、NOx:0t/a、COD:8.755t/a、NH 3 -N:0.438t/a、 TN:4.378t/a、TP:0.088t/a、颗粒物:2.041t/a。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河北同 (略) 年产20万片碳化硅单晶衬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1日---2024年1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传真):0312—*(环保窗口)

通讯地址: (略) 创业路118号高新区管委会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20万片碳化硅单晶衬底项目

(略)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瑞阳路北侧、向阳北大街西侧

河北同 (略)

河北十环 (略)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20万片碳化硅单晶衬底项目

建设单位:河北同 (略)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项 (略)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瑞

阳路北侧、向阳北大街西侧,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 11526"54.411",北纬 38°56"28.387"。

工程投资:项目投资 *.5 万元,环保投资 220 万元,占项目总投资 0.19%。

2.项目选址

本项 (略)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瑞阳路北侧、向阳北大街西侧,占地面积约 77160.38m 2 ,总建筑面积84327.4m 2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81317.4m 2 ,地下建筑面积3010m 2 ,项目北侧隔瀚阳路为大马坊回迁房(在建),东侧为向阳大街,南侧为保定 (略) 、河北同 (略) 总部及河 (略) ,西侧为惠民路。距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厂区北侧 95m 处的大马坊回迁房。

3.建设内容

本项目主要建设合成综合厂房、精加车间、加工车间等建筑进行生产,同时配套检测中心、食堂等辅助工程。项目建成后年产碳化硅单晶衬底晶片 20 万片。

4.公用工程

本项目用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纯水制备用水、冷却循环系统用水及废气治理措施用水。新 (略) 政管网供给,能够满足项目用水要求。纯水由纯水制备机制备。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纯水制备废水、清洗

废水、废气治理设施排水、废酸碱液、废抛光液及废研磨液。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排去综合调节池,废抛光液废研磨液、切割研磨抛光清洗水、设备清洗水及废碱经收集池+絮凝沉淀池处理后与酸洗碱洗清洗水、废气

治理设施排水在综合调节池内混合后经过厂内污水站混合处

理排入清水池,废酸为减量化处理排入“污水站后端芬顿氧化池+混凝沉淀池”进行后端处理后与反渗透浓水最终在清水池混合后经管网排入电谷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本项目年用电 18763 万 kWh,由园区供电系统供给,能够

满足正常运行需要。

本项目供热和制冷采用中央空调,不设取暖锅炉,生产车间采用电加热。

5.劳动定员和工作制度

本项目劳动定员 576 人,生产区每天工作 24 小时,三班制,每班 8 小时,年工作 300 天。

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为北侧 95m 处的大马坊回迁房(在建)、北侧 248m 处的大马坊小学、东北侧 277m 处的朝阳首府-澜园、东南侧 405m 处的朝阳首府,无国家、省、市规定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风景名胜区、革命历史古迹;项目 50 米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项目 500 米范围内不存在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一)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长晶废气、洗涤废气、机加废气及污水处理站废气。长晶产生的颗粒物经各自集气管收集后进入水喷淋湿式除尘塔处理后分别经两根15m 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洗涤产生的硫化氢、硫酸雾、氟化物、NH 3 经水吸收后进入酸雾吸收塔处理后通过一根 15m 高排气筒(DA003)排放;机加产生的颗粒物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 15m 高排气筒(DA004)排放。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加盖密闭,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氯化氢、硫酸雾、氟化氢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二级标准;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无组织颗粒物、氯化氢、硫酸雾、氟化氢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H 2 S、NH 3 、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二级新改扩建厂界标准要求。

(二)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排去综合调节池,废抛光液废研磨液、切割研磨抛光清洗水、设备清洗水及废碱经收集池+絮凝沉淀池处理后与酸洗碱洗清洗水、废气治理设施排水在综合调节池内混合后经过厂内污水站混合处理入清水池,废酸为减量化处理排入污水站后端芬顿氧化池+混凝沉淀池”进行后端处理后与反渗透浓水最终在清水池混合后经管网排入电谷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数控机床、平面磨床、超声波清洗剂、单 CMP、动力站、风机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噪声设备安装在车间厂房内,墙体隔音降噪以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可有效降低噪声排放,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GB12348-2008)3 类标准限值。

(四)固废:本项目产生废固废主要为不合格产品、废切削油、废研磨液、废抛光液、废酸液、废碱液、废氢氟酸、除尘灰、废反渗透膜等滤材、废润滑油、污水站污泥(含研磨抛光废渣、絮凝沉淀池内废渣等)、污水站药材、研磨液及抛光液包材、废切削油及润滑油包材及生活垃圾。其中不合格品、除尘灰、废反渗透膜等滤材、污水站药剂包材、研磨液及抛光液包材、生活垃圾为一般固废,废切削油、废研磨液、废抛光液、废酸液、废碱液、废氢氟酸、废润滑油、废切削油及润滑油包材为危险废物。除尘灰由厂家回收;不合格产品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反渗透膜等滤材、污水站药剂包材、研磨液及抛光液包材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收集后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废切削油、废研磨液、废抛光液、废酸液、废碱液、废氢氟酸、废润滑油、废切削油及润滑油包材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本项目各污染物的总量控制指标:SO 2 :0t/a、NOx:0t/a、COD:8.755t/a、NH 3 -N:0.438t/a、 TN:4.378t/a、TP:0.088t/a、颗粒物:2.041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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