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1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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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1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关于2024年1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江北联络线深圳路(青龙路-莲花路)段改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江北联络线深圳路(青龙路-莲花路)段改线项目

建设地点:

(略) 肥西县上派镇

建设单位:

(略) 天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锦程 (略)

项目概况:

改线管道起于青龙路与深圳路交叉口东南侧现状管道,在深圳路南侧沿深圳路向东敷设,依次穿越现状040县道、规划司空山路、规划妙道山路、规划蓬莱路、规划明堂山路、规划毛尖山路、现状066乡道和莲花路,止于莲花路东侧现状管道。管线全长4.91km,管道设计压力4.0MPa,一般段直管段、冷弯管与热煨弯管均选用D406.4×9.5 L360N PSL2无缝钢管,压力管道等级:GA2级。设计年输气量5.8×108Nm3/a。主要工程内容为测量定线、场地清理、管沟开挖、管道敷设、试压清管、场地恢复等,对原有线路天然气管道以开挖回收方式进行处理。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1)地表水环境:施工场地设置临时沉淀池,新建管道清管、试压废水沉淀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施工产生的泥浆水经混凝沉淀处理后上清液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对应的标准限值要求后可用于洒水抑尘或用于绿化;旧管道清管废水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沿线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略) 政污水管网,进中派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深度处理。

(2)大气环境:严格按照《 (略)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略) 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暂行规定》相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特点,采取必要的防尘措施,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等"六个百分百"。

(3)声环境:选择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加强施工期噪声监测,发现噪声污染,及时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4)固废:剥离的表土按规范要求堆存,施工结束后用于场地恢复或绿化,区域内平衡、不外排;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弃泥浆施工结束后外运至指定填埋场填埋处理;旧管道清管废渣、废防腐材料及其容器为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危废处置单位无害化处置,其他施工废料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理;回收的旧管道进行外售处理。

(5)生态环境:①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等临时用地;采用“三分一回填”对临时用地进行生态恢复;废弃泥浆池要及时掩埋、填平、覆土、压实;加强施工人员教育和监管;施工期尽量避开作物生产季节,减少农业生产损失;对于原农业用地,在覆土后施肥,恢复农业用地等。管道中心线两侧5m范围内不得取土、挖塘、修渠、修建养殖水场,排放腐蚀性物质,堆放大宗物资,采石、盖房、建温室、垒家畜棚圈、修筑其他建筑物、构筑物或者种植深根植物的;对于管道中心线两侧5m范围内不能恢复深根植物造成的生物量损失进行异地补偿。

②采取开挖方式施工时,控制施工范围,施工废水严禁直接排入河流、固废严禁排入河流,施工结束后恢复河床原貌。

③采用定向钻穿越时,施工场地设置在河漫滩以外,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施工结束后泥浆由施工方清运至指定填埋场填埋处理,固废严禁排入河流,施工结束后恢复河床原貌。

运营期:(1)大气环境:采用合理的输气工艺,选用优质材料,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在设计时充分考虑抗震,保证正常生产无泄漏。

(2)地表水环境:依托现有项目工作人员进行巡线、巡检,本次改建工程不设常驻工作人员,巡线、巡检人员依托管道沿线现有的卫生设施。本次改建工程无生活污水产生和排放。

(3)声环境:本项目运营期基本不会产生噪声。

(4)固废:本项目运营期无固废产生。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已开展2次公众参与,且未收到相关反对意见。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肥西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联系电话:

0551-*

传真:

0551-*

通讯地址:

肥西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江北联络线深圳路(青龙路-莲花路)段改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pdf

关于2024年1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江北联络线深圳路(青龙路-莲花路)段改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江北联络线深圳路(青龙路-莲花路)段改线项目

建设地点:

(略) 肥西县上派镇

建设单位:

(略) 天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锦程 (略)

项目概况:

改线管道起于青龙路与深圳路交叉口东南侧现状管道,在深圳路南侧沿深圳路向东敷设,依次穿越现状040县道、规划司空山路、规划妙道山路、规划蓬莱路、规划明堂山路、规划毛尖山路、现状066乡道和莲花路,止于莲花路东侧现状管道。管线全长4.91km,管道设计压力4.0MPa,一般段直管段、冷弯管与热煨弯管均选用D406.4×9.5 L360N PSL2无缝钢管,压力管道等级:GA2级。设计年输气量5.8×108Nm3/a。主要工程内容为测量定线、场地清理、管沟开挖、管道敷设、试压清管、场地恢复等,对原有线路天然气管道以开挖回收方式进行处理。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1)地表水环境:施工场地设置临时沉淀池,新建管道清管、试压废水沉淀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施工产生的泥浆水经混凝沉淀处理后上清液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对应的标准限值要求后可用于洒水抑尘或用于绿化;旧管道清管废水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沿线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略) 政污水管网,进中派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深度处理。

(2)大气环境:严格按照《 (略)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略) 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暂行规定》相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特点,采取必要的防尘措施,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等"六个百分百"。

(3)声环境:选择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加强施工期噪声监测,发现噪声污染,及时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4)固废:剥离的表土按规范要求堆存,施工结束后用于场地恢复或绿化,区域内平衡、不外排;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弃泥浆施工结束后外运至指定填埋场填埋处理;旧管道清管废渣、废防腐材料及其容器为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危废处置单位无害化处置,其他施工废料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理;回收的旧管道进行外售处理。

(5)生态环境:①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等临时用地;采用“三分一回填”对临时用地进行生态恢复;废弃泥浆池要及时掩埋、填平、覆土、压实;加强施工人员教育和监管;施工期尽量避开作物生产季节,减少农业生产损失;对于原农业用地,在覆土后施肥,恢复农业用地等。管道中心线两侧5m范围内不得取土、挖塘、修渠、修建养殖水场,排放腐蚀性物质,堆放大宗物资,采石、盖房、建温室、垒家畜棚圈、修筑其他建筑物、构筑物或者种植深根植物的;对于管道中心线两侧5m范围内不能恢复深根植物造成的生物量损失进行异地补偿。

②采取开挖方式施工时,控制施工范围,施工废水严禁直接排入河流、固废严禁排入河流,施工结束后恢复河床原貌。

③采用定向钻穿越时,施工场地设置在河漫滩以外,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施工结束后泥浆由施工方清运至指定填埋场填埋处理,固废严禁排入河流,施工结束后恢复河床原貌。

运营期:(1)大气环境:采用合理的输气工艺,选用优质材料,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在设计时充分考虑抗震,保证正常生产无泄漏。

(2)地表水环境:依托现有项目工作人员进行巡线、巡检,本次改建工程不设常驻工作人员,巡线、巡检人员依托管道沿线现有的卫生设施。本次改建工程无生活污水产生和排放。

(3)声环境:本项目运营期基本不会产生噪声。

(4)固废:本项目运营期无固废产生。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已开展2次公众参与,且未收到相关反对意见。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肥西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联系电话:

0551-*

传真:

0551-*

通讯地址:

肥西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江北联络线深圳路(青龙路-莲花路)段改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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