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港转型升级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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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港转型升级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日照港转型升级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时间:2023-12-25 16:24:42 作者: (略) 点击数量:35

日照港转型升级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为使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本项目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建设项目的名称及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日照港转型升级工程

地理位置:本工 (略) (略) 日照港石臼港区南作业区三港池东侧以及一港池南侧。

建设项目概况:

在日照港石臼港区南区新建2个10万吨级专业化煤炭装船泊位(南#9~#10泊位);1个20万吨级专业化铁矿石卸船泊位(南#11泊位),1个20万吨级专业化煤炭装船泊位(兼顾铁矿石卸船作业,南#12泊位)、1个20万吨级专业化铁矿石装船泊位(南#13泊位);1个30万吨级专业化铁矿石卸船泊位(南#16泊位)和1个20万吨级通用散货泊位(南#17泊位)及配套设施,并将南区#14、#15通用泊位改造为专业化铁矿石卸船泊位(25万吨级和30万吨级),同时建设港区铁路及相应的配套工程,设计通过能力1.56亿吨。

现有工程概况:

日照港石臼港区南作业区#14、#15泊位分别为1个25万吨级泊位和1个30万吨级泊位以及配套堆场、公辅和环保工程。含尘雨水、冲洗废水经含矿污水处理场处理后回用于堆场除尘;生活污水由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收集处理后回用洒水除尘;船舶含油舱底水、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由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理。转接机房、移动装卸机械采取封闭和湿式抑尘相结合的措施;火车装车楼配套微雾抑尘系统;堆场设置防风抑尘网。选购低噪声高效率的装卸机械,设备上加装减震消声设施。职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日照港石臼港区西区焦炭码头工程建设规模为1个5万吨级和1个7万吨级焦炭泊位以及配套堆场、公辅和环保工程。机修油污水经该工程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和生活污 (略) 第一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含焦炭雨水经含焦炭污水处理场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洒水除尘;船舶污水经船舶自带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在外海排放,如需在港区排放,委托 (略) 进行接收处理。采取喷洒水和道路清扫等湿式除尘措施控制作业粉尘。选购低噪声高效率的装卸机械,高噪声设备采取装消声器,设置专用操作间将其封闭隔离,加强机械和设备的保养维修、保持正常运行。*域垃圾收集后由环卫 (略) 垃圾处理场统一处理。船舶废弃物由 (略) 接收, (略) (略) 进行无害化处理。来自疫情地区的船舶需进行检疫,不须检疫的与生活垃圾统一分类处理。

日照港石臼港区南区#1至#6通用泊位工程建设有6个通用泊位(包括5万吨级和2万吨级泊位各2个,1万吨级和3000吨级泊位各1个)。焦炭码头堆场的东侧布置该工程堆场以及配套的公辅和环保工程。含尘污水经含尘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作抑尘用水;*域生 (略) 政 (略) 第一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船舶生活污水由日照港 (略) 第一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船舶机舱油污水和机修含油污水由日照 (略) 接收处理。码头、散货堆场设置洒水除尘系统配合流动洒水;运输车辆进行加盖或者苫盖以及轮胎冲洗;不能洒水的散货,进入堆场堆存时进行苫盖。火车在卸车区段尽量限制鸣笛;办公楼及辅建区空地加强绿化;加强对船舶鸣号声管理、限制鸣号;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域生活垃圾和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由港区环 (略) 垃圾处理厂处理;营运期到港船舶外轮和来自疫情地区的船舶需进行检疫,非疫情地区的船舶生活垃圾和维修垃圾由日照 (略) 接收处理。

建设单位名称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日照 (略) 通讯地址: (略) 东港区黄海一路91号

联 系 人:翟工 电 话:* 邮 箱:*@*63.com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 (略) 环境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天津滨海新区塘沽新港2号路2618号

联 系 人:姬工 电 话:022-*-8405 邮 箱:*@*q.com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可通过本网页下方链接获取及填写公众意见表。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可通过信件、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意见,发表意见的同时应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日照 (略)

20231225

附表-公众参与调查表.doc

日照港转型升级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时间:2023-12-25 16:24:42 作者: (略) 点击数量:35

日照港转型升级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为使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本项目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建设项目的名称及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日照港转型升级工程

地理位置:本工 (略) (略) 日照港石臼港区南作业区三港池东侧以及一港池南侧。

建设项目概况:

在日照港石臼港区南区新建2个10万吨级专业化煤炭装船泊位(南#9~#10泊位);1个20万吨级专业化铁矿石卸船泊位(南#11泊位),1个20万吨级专业化煤炭装船泊位(兼顾铁矿石卸船作业,南#12泊位)、1个20万吨级专业化铁矿石装船泊位(南#13泊位);1个30万吨级专业化铁矿石卸船泊位(南#16泊位)和1个20万吨级通用散货泊位(南#17泊位)及配套设施,并将南区#14、#15通用泊位改造为专业化铁矿石卸船泊位(25万吨级和30万吨级),同时建设港区铁路及相应的配套工程,设计通过能力1.56亿吨。

现有工程概况:

日照港石臼港区南作业区#14、#15泊位分别为1个25万吨级泊位和1个30万吨级泊位以及配套堆场、公辅和环保工程。含尘雨水、冲洗废水经含矿污水处理场处理后回用于堆场除尘;生活污水由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收集处理后回用洒水除尘;船舶含油舱底水、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由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理。转接机房、移动装卸机械采取封闭和湿式抑尘相结合的措施;火车装车楼配套微雾抑尘系统;堆场设置防风抑尘网。选购低噪声高效率的装卸机械,设备上加装减震消声设施。职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日照港石臼港区西区焦炭码头工程建设规模为1个5万吨级和1个7万吨级焦炭泊位以及配套堆场、公辅和环保工程。机修油污水经该工程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和生活污 (略) 第一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含焦炭雨水经含焦炭污水处理场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洒水除尘;船舶污水经船舶自带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在外海排放,如需在港区排放,委托 (略) 进行接收处理。采取喷洒水和道路清扫等湿式除尘措施控制作业粉尘。选购低噪声高效率的装卸机械,高噪声设备采取装消声器,设置专用操作间将其封闭隔离,加强机械和设备的保养维修、保持正常运行。*域垃圾收集后由环卫 (略) 垃圾处理场统一处理。船舶废弃物由 (略) 接收, (略) (略) 进行无害化处理。来自疫情地区的船舶需进行检疫,不须检疫的与生活垃圾统一分类处理。

日照港石臼港区南区#1至#6通用泊位工程建设有6个通用泊位(包括5万吨级和2万吨级泊位各2个,1万吨级和3000吨级泊位各1个)。焦炭码头堆场的东侧布置该工程堆场以及配套的公辅和环保工程。含尘污水经含尘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作抑尘用水;*域生 (略) 政 (略) 第一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船舶生活污水由日照港 (略) 第一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船舶机舱油污水和机修含油污水由日照 (略) 接收处理。码头、散货堆场设置洒水除尘系统配合流动洒水;运输车辆进行加盖或者苫盖以及轮胎冲洗;不能洒水的散货,进入堆场堆存时进行苫盖。火车在卸车区段尽量限制鸣笛;办公楼及辅建区空地加强绿化;加强对船舶鸣号声管理、限制鸣号;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域生活垃圾和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由港区环 (略) 垃圾处理厂处理;营运期到港船舶外轮和来自疫情地区的船舶需进行检疫,非疫情地区的船舶生活垃圾和维修垃圾由日照 (略) 接收处理。

建设单位名称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日照 (略) 通讯地址: (略) 东港区黄海一路91号

联 系 人:翟工 电 话:* 邮 箱:*@*63.com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 (略) 环境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天津滨海新区塘沽新港2号路2618号

联 系 人:姬工 电 话:022-*-8405 邮 箱:*@*q.com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可通过本网页下方链接获取及填写公众意见表。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可通过信件、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意见,发表意见的同时应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日照 (略)

20231225

附表-公众参与调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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