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赫尔普化工有限公司硫磺扩能改造项目环评公示
广州赫尔普化工有限公司硫磺扩能改造项目环评公示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对《广 (略) 硫磺扩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公开,先将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广 (略) 硫磺扩能改造项目
(2)项目位置: (略) 黄埔区大田山路与石化路交叉路口往东北约200米(广石化炼油区西北角)
(3)建设内容及规模:本企业硫磺加工装置区为广州石化厂区提供硫磺造粒加工服务,广州石化厂区酸性废气回收的 (略) 硫磺加工装置区进行造粒加工,加工后产品运回广州石化厂区。因广州石化厂区对其硫磺回收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提高了硫磺回收量,故建设单位拟在硫磺装置区(113°28′15.45″E,23°07′51.34″N)建设广 (略) 硫磺生产装置升级改造项目。项目用地面积6000㎡,建筑面积1392㎡,共有员工26人,不在厂内食宿,年工作天数334天,每日工作8小时。升级改造项目年产硫磺颗粒18万t/a,升级改造后全厂年产硫磺颗粒20万t/a。
二、征求公众参与的范围机调查的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调查范围:对周边环境保护距离范围内可能受影响的单位或个人。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地区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
(2)当地主要环境方面的问题;
(3)对本项目运营期的环境保护措施有何建议或要求;
(4)对项目建设所关注和担心的环境问题;
(5)从环保角度,对本项目建设所持的态度。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方式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想了解本项目的有关情况,可在本公示期内联系建设单位索取项目环评信息。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联系人詹先生020-*)、电子邮件(*@*q.com)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公示期限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对《广 (略) 硫磺扩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公开,先将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广 (略) 硫磺扩能改造项目
(2)项目位置: (略) 黄埔区大田山路与石化路交叉路口往东北约200米(广石化炼油区西北角)
(3)建设内容及规模:本企业硫磺加工装置区为广州石化厂区提供硫磺造粒加工服务,广州石化厂区酸性废气回收的 (略) 硫磺加工装置区进行造粒加工,加工后产品运回广州石化厂区。因广州石化厂区对其硫磺回收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提高了硫磺回收量,故建设单位拟在硫磺装置区(113°28′15.45″E,23°07′51.34″N)建设广 (略) 硫磺生产装置升级改造项目。项目用地面积6000㎡,建筑面积1392㎡,共有员工26人,不在厂内食宿,年工作天数334天,每日工作8小时。升级改造项目年产硫磺颗粒18万t/a,升级改造后全厂年产硫磺颗粒20万t/a。
二、征求公众参与的范围机调查的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调查范围:对周边环境保护距离范围内可能受影响的单位或个人。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地区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
(2)当地主要环境方面的问题;
(3)对本项目运营期的环境保护措施有何建议或要求;
(4)对项目建设所关注和担心的环境问题;
(5)从环保角度,对本项目建设所持的态度。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方式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想了解本项目的有关情况,可在本公示期内联系建设单位索取项目环评信息。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联系人詹先生020-*)、电子邮件(*@*q.com)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公示期限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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