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万孚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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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万孚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广东万孚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略) 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芪街2号1栋
建设单位 广东万孚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广东清慧综合 (略)
项目概况 czwtitl (略) (略) 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芪街2号1栋(北纬22°55"23.810",东经113°54"58.690"),主要从事单通道干式荧光免疫分析仪、半自动干式荧光免疫分析仪、全自动干式荧光免疫分析仪、全自动化学发光测定仪、血气生化分析仪、全自动免疫组化染色机、血凝分析仪等医疗仪器的加工生产及医疗仪器新产品的研发。 项目营业执照上的地址为项目筹划时的办公地址,项目建设 (略) (略) 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芪街2号1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组装、消毒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厂区内执行《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 3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维修工序产生锡及其化合物无组织排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 等级标准中 (略) 政管网, (略) 大朗松山湖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零星废水收集后 (略) 。 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处理,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消灭害虫,避免散发恶臭,孳生蚊蝇;危险废物收集后交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回收处理。 项目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隔声、降噪措施,使得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我单位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 (略) 承担。
公示时间 2024-01-15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松山湖直属分局
联系电话 *
通讯地址 (略) 松山湖园区红棉路6号创新科技园10号楼228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广东万孚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略) 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芪街2号1栋
建设单位 广东万孚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广东清慧综合 (略)
项目概况 czwtitl (略) (略) 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芪街2号1栋(北纬22°55"23.810",东经113°54"58.690"),主要从事单通道干式荧光免疫分析仪、半自动干式荧光免疫分析仪、全自动干式荧光免疫分析仪、全自动化学发光测定仪、血气生化分析仪、全自动免疫组化染色机、血凝分析仪等医疗仪器的加工生产及医疗仪器新产品的研发。 项目营业执照上的地址为项目筹划时的办公地址,项目建设 (略) (略) 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芪街2号1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组装、消毒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厂区内执行《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 3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维修工序产生锡及其化合物无组织排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 等级标准中 (略) 政管网, (略) 大朗松山湖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零星废水收集后 (略) 。 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处理,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消灭害虫,避免散发恶臭,孳生蚊蝇;危险废物收集后交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回收处理。 项目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隔声、降噪措施,使得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我单位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 (略) 承担。
公示时间 2024-01-15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松山湖直属分局
联系电话 *
通讯地址 (略) 松山湖园区红棉路6号创新科技园10号楼228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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