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教育局关于印发2023年隆安县基础教育名师及后备队伍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隆安县教育局关于印发2023年隆安县基础教育名师及后备队伍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初级中学、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县直学校:
现将《2023年隆安县基础教育名师及后备队*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隆安县教育局
2024年1月8日
2023年隆安县基础教育名师及后备队*
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 (略) 教育局关 (略) 基础教育名师及后备队*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教人〔2022〕7号)精神,结合我县当前教师队*建设的实际情况,决定对我县基础教育名师及后备队*2023年履职情况进行评价考核,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县名师(特级教师、教坛明星、正高级教师)及后备队*(学科带头人、高级教师、教学骨干)作用发挥的管理激励机制,搭建名师及后备队*帮扶、展示平台,充分调动名师及后备队*的积极性,促进名师及后备队*在教育管理、课堂教学、教研科研、指导帮扶等方面充分发挥示范、辐射和引领作用,通过传导能量、传播思想、传递方法带动全县教师专业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推动全县基础教育的高质量发展。
二、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树华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方钟科 局党组专职副书记,隆安中学校长(兼)
潘仕添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民生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桃玲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马锦业 局党组成员,县第三中校长(兼)
蔡丽莉 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组 员:易国钦 人事股股长
* 平 幼教中心主任
余朝健 师培中心主任
陈广传 教科室副主任
以及县教科室、人事股、幼教中心、师培中心所有人员。
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科室,办公室主任由马锦业同志担任。
三、考核对象及内容
(一)考核对象:全县在职特级教师、教坛明星、正高级教师、学科带头人、高级教师、教学骨干。
(二)考核内容: (略) 教育局印发的《 (略) 基础教育名师及后备队*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南教人〔2022〕7号)中的“工作任务”。
四、考核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重现实表现、重自主发展、重引领示范作用,弘扬求真务实精神。
五、考核评价办法
(一)特级教师、教坛明星、正高级教师年度 (略) 教育局统一组织开展,评价程序如下:
1.自评。个人围绕作用发挥情况形成总结材料, (略) 特级教师、教坛明星、正高级教师评价表(附件2),并附佐证材料上报所在单位。
2.所在单位评价。由所在单位审核材料,并结合其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和工作实绩情况,填写评价意见。
3.主管部门评价。主管部门结合其发挥示范辐射引领作用 的情况,填写评价意见。
4.专家组评价。市教育局组建专家组,对特级教师、教坛明星、正高级教师发挥作用情况进行评价。
5.通报结果。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 (略) 教育系统进行通报。
(二)学科带头人、高级教师、教学骨干的年度考核评价由县教育局组织开展, (略) 教育局备案
1.自评。个人围绕作用发挥情况形成总结材料,填写学科带头人、高级教师评价表(附件3)或骨干教师评价表(附件4),并附佐证材料上报所在单位。
2.所在单位评价。由所在单位审核材料,并结合其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和工作实绩情况,填写评价意见。
3.县考核领导小组评价。县考核领导小组组织评审小组对学科带头人、高级教师、教学骨干教师发挥作用情况进行评价。
4.通报结果。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在全县教育系统进行通报,并把 (略) 教育局备案。
(三)评价结果运用
对评价中发现的优秀典型,及时进行宣传报道。评为优秀的,可在正高级职称申报、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职务晋升、培养培训中给予优先考虑;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名师及后备队*各类教师,所在单位可降低其现聘岗位等级。
六、考核时间安排
(一)校级考核于2024年1月19日前完成。
(二)县级考核于2024年1月25日前完成。
七、其他要求
(一)严格考核要求
各校高度重视,成立学校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学校考核领导小组,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程序做好考核工作,要把考核工作与教师个人业务能力、师德结合起来。
(二)严肃考核纪律
考核者应当诚信考核,保证考核材料真实有效,要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及违纪事件发生。凡发现考核材料弄虚作假的,按中小学教师管理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领导责任。
(三)考核量化等级
特级教师、教坛明星、正高级教师按照附件2进行量化考核,由市教育局专家组进行最终考核评价;学科带头人、高级教师、教学骨干按照附件3、附件4进行量化考核,分优秀(80—100分,且所任教班级教学成绩在校内属年级前30%名次水平。)、合格(60—79分)、基本合格(55—59分)、不合格(0—54分)四个等次,由县教育局组织开展考核评价。
(四)上送材料要求
2024年1月19日前,各校按照“特级教师、教坛明星、正高级教师”“学科带头人、高级教师”“教学骨干”三类将考核对象的考核量化评价表及《考核工作花名册》(附件5)等纸质材料上交至县教科室(江滨路22号403室)。公共材料文件夹包含考核工作花名册扫描PDF版及可编辑excel版(附件5)、考核情况表扫描PDF版及可编辑excel版(附件6),子文件夹包含教师考核量化评分表扫描PDF版及所有佐证材料扫描PDF版,命名要求:考核序号+姓名,如:01—张三 ,一个教师的材料存放一个子文件夹。佐证材料需有审核意见、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发送到教科室(初、高中和中职学校发送至中教组邮箱*@*26.com,*@*26.com)。邮件主题统一为:xx学校xx年隆安县基础教育名师及后备队*考核工作花名册。
未尽事宜请与县教科室联系。
联系电话:*(中学),*(小学)。
附件:1. (略) 教育局关 (略) 基础教育名师及
备队*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特级教师、教坛明星、正高级教师) (略) 基
础教育名师及后备队*考核量化评价表
3.(学科带头人、高级教师)隆安县基础教育名师
及后备队*考核量化评价表
4.(教学骨干)隆安县基础教育名师及后备队*考核量化评价表
5. 隆安县基础教育名师及后备队*考核工作花名册
6.隆安县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高级教师、教学骨干考核情况表
各乡镇初级中学、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县直学校:
现将《2023年隆安县基础教育名师及后备队*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隆安县教育局
2024年1月8日
2023年隆安县基础教育名师及后备队*
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 (略) 教育局关 (略) 基础教育名师及后备队*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教人〔2022〕7号)精神,结合我县当前教师队*建设的实际情况,决定对我县基础教育名师及后备队*2023年履职情况进行评价考核,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县名师(特级教师、教坛明星、正高级教师)及后备队*(学科带头人、高级教师、教学骨干)作用发挥的管理激励机制,搭建名师及后备队*帮扶、展示平台,充分调动名师及后备队*的积极性,促进名师及后备队*在教育管理、课堂教学、教研科研、指导帮扶等方面充分发挥示范、辐射和引领作用,通过传导能量、传播思想、传递方法带动全县教师专业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推动全县基础教育的高质量发展。
二、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树华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方钟科 局党组专职副书记,隆安中学校长(兼)
潘仕添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民生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桃玲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马锦业 局党组成员,县第三中校长(兼)
蔡丽莉 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组 员:易国钦 人事股股长
* 平 幼教中心主任
余朝健 师培中心主任
陈广传 教科室副主任
以及县教科室、人事股、幼教中心、师培中心所有人员。
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科室,办公室主任由马锦业同志担任。
三、考核对象及内容
(一)考核对象:全县在职特级教师、教坛明星、正高级教师、学科带头人、高级教师、教学骨干。
(二)考核内容: (略) 教育局印发的《 (略) 基础教育名师及后备队*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南教人〔2022〕7号)中的“工作任务”。
四、考核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重现实表现、重自主发展、重引领示范作用,弘扬求真务实精神。
五、考核评价办法
(一)特级教师、教坛明星、正高级教师年度 (略) 教育局统一组织开展,评价程序如下:
1.自评。个人围绕作用发挥情况形成总结材料, (略) 特级教师、教坛明星、正高级教师评价表(附件2),并附佐证材料上报所在单位。
2.所在单位评价。由所在单位审核材料,并结合其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和工作实绩情况,填写评价意见。
3.主管部门评价。主管部门结合其发挥示范辐射引领作用 的情况,填写评价意见。
4.专家组评价。市教育局组建专家组,对特级教师、教坛明星、正高级教师发挥作用情况进行评价。
5.通报结果。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 (略) 教育系统进行通报。
(二)学科带头人、高级教师、教学骨干的年度考核评价由县教育局组织开展, (略) 教育局备案
1.自评。个人围绕作用发挥情况形成总结材料,填写学科带头人、高级教师评价表(附件3)或骨干教师评价表(附件4),并附佐证材料上报所在单位。
2.所在单位评价。由所在单位审核材料,并结合其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和工作实绩情况,填写评价意见。
3.县考核领导小组评价。县考核领导小组组织评审小组对学科带头人、高级教师、教学骨干教师发挥作用情况进行评价。
4.通报结果。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在全县教育系统进行通报,并把 (略) 教育局备案。
(三)评价结果运用
对评价中发现的优秀典型,及时进行宣传报道。评为优秀的,可在正高级职称申报、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职务晋升、培养培训中给予优先考虑;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名师及后备队*各类教师,所在单位可降低其现聘岗位等级。
六、考核时间安排
(一)校级考核于2024年1月19日前完成。
(二)县级考核于2024年1月25日前完成。
七、其他要求
(一)严格考核要求
各校高度重视,成立学校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学校考核领导小组,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程序做好考核工作,要把考核工作与教师个人业务能力、师德结合起来。
(二)严肃考核纪律
考核者应当诚信考核,保证考核材料真实有效,要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及违纪事件发生。凡发现考核材料弄虚作假的,按中小学教师管理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领导责任。
(三)考核量化等级
特级教师、教坛明星、正高级教师按照附件2进行量化考核,由市教育局专家组进行最终考核评价;学科带头人、高级教师、教学骨干按照附件3、附件4进行量化考核,分优秀(80—100分,且所任教班级教学成绩在校内属年级前30%名次水平。)、合格(60—79分)、基本合格(55—59分)、不合格(0—54分)四个等次,由县教育局组织开展考核评价。
(四)上送材料要求
2024年1月19日前,各校按照“特级教师、教坛明星、正高级教师”“学科带头人、高级教师”“教学骨干”三类将考核对象的考核量化评价表及《考核工作花名册》(附件5)等纸质材料上交至县教科室(江滨路22号403室)。公共材料文件夹包含考核工作花名册扫描PDF版及可编辑excel版(附件5)、考核情况表扫描PDF版及可编辑excel版(附件6),子文件夹包含教师考核量化评分表扫描PDF版及所有佐证材料扫描PDF版,命名要求:考核序号+姓名,如:01—张三 ,一个教师的材料存放一个子文件夹。佐证材料需有审核意见、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发送到教科室(初、高中和中职学校发送至中教组邮箱*@*26.com,*@*26.com)。邮件主题统一为:xx学校xx年隆安县基础教育名师及后备队*考核工作花名册。
未尽事宜请与县教科室联系。
联系电话:*(中学),*(小学)。
附件:1. (略) 教育局关 (略) 基础教育名师及
备队*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特级教师、教坛明星、正高级教师) (略) 基
础教育名师及后备队*考核量化评价表
3.(学科带头人、高级教师)隆安县基础教育名师
及后备队*考核量化评价表
4.(教学骨干)隆安县基础教育名师及后备队*考核量化评价表
5. 隆安县基础教育名师及后备队*考核工作花名册
6.隆安县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高级教师、教学骨干考核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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