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关于泗水历山水泥预制件有限公司水泥预制件加工项目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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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泗水县分局关于泗水历山水泥预制件有限公司水泥预制件加工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1月20日我局拟对泗水历 (略) 水泥预制件加工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0日-2023年11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

电话:0537-*

电子信箱:*@*ttp://**

通讯地址: (略) 泗水县政务服务中心,中兴路东(二楼工程综合窗口06-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则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1

水泥预制件加工项目

泗水县泉林镇历山国际石材城西北180米

泗水历 (略)

济宁智诚 (略)

泗水历 (略) 水泥预制件加工项目,建设于泗水县泉林镇历山国际石材城西北180米,项目占地面积5500平方米,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法人代表赵霞。

1、项目模具清洗废水沉淀后,用于混凝土搅拌;软化水制备废水用于洒水降尘;洗车台废水沉淀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不外排。

2、石材下脚料上料、破碎、筛分、输送、搅拌废气,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DA001排气筒排放;水泥筒仓进料粉尘,经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粉煤灰筒仓进料粉尘,经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蒸汽发生器天然气燃烧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通过15m高DA004排气筒排放,颗粒物、SO2排放浓 (略) 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一般控制区要求,NOx排放浓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要求。

3、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厂界噪声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合理处置,暂存及处置确保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泗水县分局关于泗水历 (略) 水泥预制件加工项目2023年11月06日通过/泗水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法定主动公开-环境保护-建设项目影响评价,进行了公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537-*

电子信箱:*@*ttp://**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1月20日我局拟对泗水历 (略) 水泥预制件加工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0日-2023年11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

电话:0537-*

电子信箱:*@*ttp://**

通讯地址: (略) 泗水县政务服务中心,中兴路东(二楼工程综合窗口06-生态环境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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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则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1

水泥预制件加工项目

泗水县泉林镇历山国际石材城西北180米

泗水历 (略)

济宁智诚 (略)

泗水历 (略) 水泥预制件加工项目,建设于泗水县泉林镇历山国际石材城西北180米,项目占地面积5500平方米,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法人代表赵霞。

1、项目模具清洗废水沉淀后,用于混凝土搅拌;软化水制备废水用于洒水降尘;洗车台废水沉淀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不外排。

2、石材下脚料上料、破碎、筛分、输送、搅拌废气,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DA001排气筒排放;水泥筒仓进料粉尘,经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粉煤灰筒仓进料粉尘,经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蒸汽发生器天然气燃烧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通过15m高DA004排气筒排放,颗粒物、SO2排放浓 (略) 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一般控制区要求,NOx排放浓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要求。

3、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厂界噪声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合理处置,暂存及处置确保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泗水县分局关于泗水历 (略) 水泥预制件加工项目2023年11月06日通过/泗水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法定主动公开-环境保护-建设项目影响评价,进行了公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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