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松江区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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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 (略) 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 (略) 松江区统计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平台建设情况、监督保障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 (略) 松江区人民政府网站”(以下简称“网站”)http://**.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松江区统计局办公室,电话:02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统计局严格落实《条例》和《规定》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推进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对统计工作的知情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新条例第二十条第(一)至(十五)项内容、第二十一条的公开要求, 2023年我局累计制发公文总数3个,主动公开3个,主动公开率达100%,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23年我局共发布《20 (略) 松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1篇,《松江区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年鉴》1篇,《2022年松江统计年鉴》1篇,《统计月报》12篇,《统计分析》1篇,《松江区统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1篇。

按照“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的要求,及时发布《 (略) 松江区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和《 (略) 松江区统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同时在网站的政务公开一栏中专设“规划计划” “统计法制”、“统计方法制度”、“政策文件”等专栏,实时更新,及时将我局相关工作要点和统计法等进行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严格落实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做到及时接收、依规办理、按时统一、规范答复。及时梳理依申请公开情况,按照申请内容、申请用途、答复情况等进行分类管理,加强分析研究,提高答复工作质量。2023年,我局依申请公开收到申请数11件,申请答复数11件,按照依申请公开受理和答复程序,全部按时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完善公文公开属性认定机制。将政务公开要求纳入办文程序,在公文起草、领导签发阶段就明确公文公开属性、发布渠道等内容,切实做好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工作。

2、做好保密审查机制。严格落实公文流转、信息发布程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层层把关,做好政务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

3、做好信息动态管理。及时做好信息公开的梳理工作,定期对公开情况开展复查审查,对非主动公开的历史公文重新进行公开属性认定,研判是否转化为公开,及时发布并移交传阅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政务公开信息通过“ (略) 松江区人民政府网站”,“松江统计”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发布,方便公众获取信息。

1、松江区门户网站。2023年,“政府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85条。

2、“松江统计”微信公众号。2023年,“松江统计”微信公众号共推送信息154条。

3、线下渠道。聚焦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合“统计开放日”宣传活动,多管齐下加强五经普信息公开。近距离和老百姓回应,通过问卷、发放宣传册等形式,及时解答有效快速的回应,提升社会公众的知晓率和认知度。

4、信息公开查阅点。我局定期将公文主动移交区档案馆、区图书馆、区行政服务中心,供社会公众查阅。2023年共提交公文3件,目录3份。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领导重视。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制定并对照完成本单位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二是明确职责。明确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职责分工,信息公开发生相关问题由主要领导直接问责。三是提升能力。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本单位考核指标体系,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培训,及时报送信息工作总结、计划、年报等,及时纠正工作中的不足之处,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提升工作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备注: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数量,包括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

0

0

0

0

0

1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1

0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缺少规范健全留言选登机制;二是缺少政策类解读。

改进情况:

1、建立留言选登机制。保障我局公众留言工作的规范性。积极做好网上咨询留言答复工作,及时在“热点回应”栏目发布信息,回应公众热议问题。

2、加强政策解读。我局虽无政策性文件,无法对政策性文件解读。2024年,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将继续全面开展,我局将更多运用图文解读、视频解读等形式在“上海松江”门户网站和“松江统计”微信公众号公开,对五经普实行多元化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重点领域工作推进情况

聚焦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多管齐下加强五经普信息公开。通过在全区重点区域427块大屏幕上,在278个公交候车亭,在9号线车厢轮番投放普查宣传片,在G60科创云廊开展“统计开放日”暨五经普集中宣传活动,推出线上五经普知识有奖竞答及微信宣传广告推送活动,多管齐下发布各种普查信息公开,营造良好氛围,提升社会公众对普查的知晓率和认知度。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局严 (略) 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 (略) 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本年度未发生需要收取费用的情况。


相关链接:http://**-01-13/*be-c845-449b-bebd-29fd0de63e01.html


上海市松江区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docx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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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 (略) 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 (略) 松江区统计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平台建设情况、监督保障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 (略) 松江区人民政府网站”(以下简称“网站”)http://**.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松江区统计局办公室,电话:02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统计局严格落实《条例》和《规定》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推进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对统计工作的知情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新条例第二十条第(一)至(十五)项内容、第二十一条的公开要求, 2023年我局累计制发公文总数3个,主动公开3个,主动公开率达100%,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23年我局共发布《20 (略) 松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1篇,《松江区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年鉴》1篇,《2022年松江统计年鉴》1篇,《统计月报》12篇,《统计分析》1篇,《松江区统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1篇。

按照“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的要求,及时发布《 (略) 松江区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和《 (略) 松江区统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同时在网站的政务公开一栏中专设“规划计划” “统计法制”、“统计方法制度”、“政策文件”等专栏,实时更新,及时将我局相关工作要点和统计法等进行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严格落实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做到及时接收、依规办理、按时统一、规范答复。及时梳理依申请公开情况,按照申请内容、申请用途、答复情况等进行分类管理,加强分析研究,提高答复工作质量。2023年,我局依申请公开收到申请数11件,申请答复数11件,按照依申请公开受理和答复程序,全部按时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完善公文公开属性认定机制。将政务公开要求纳入办文程序,在公文起草、领导签发阶段就明确公文公开属性、发布渠道等内容,切实做好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工作。

2、做好保密审查机制。严格落实公文流转、信息发布程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层层把关,做好政务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

3、做好信息动态管理。及时做好信息公开的梳理工作,定期对公开情况开展复查审查,对非主动公开的历史公文重新进行公开属性认定,研判是否转化为公开,及时发布并移交传阅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政务公开信息通过“ (略) 松江区人民政府网站”,“松江统计”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发布,方便公众获取信息。

1、松江区门户网站。2023年,“政府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85条。

2、“松江统计”微信公众号。2023年,“松江统计”微信公众号共推送信息154条。

3、线下渠道。聚焦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合“统计开放日”宣传活动,多管齐下加强五经普信息公开。近距离和老百姓回应,通过问卷、发放宣传册等形式,及时解答有效快速的回应,提升社会公众的知晓率和认知度。

4、信息公开查阅点。我局定期将公文主动移交区档案馆、区图书馆、区行政服务中心,供社会公众查阅。2023年共提交公文3件,目录3份。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领导重视。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制定并对照完成本单位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二是明确职责。明确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职责分工,信息公开发生相关问题由主要领导直接问责。三是提升能力。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本单位考核指标体系,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培训,及时报送信息工作总结、计划、年报等,及时纠正工作中的不足之处,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提升工作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备注: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数量,包括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

0

0

0

0

0

1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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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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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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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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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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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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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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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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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缺少规范健全留言选登机制;二是缺少政策类解读。

改进情况:

1、建立留言选登机制。保障我局公众留言工作的规范性。积极做好网上咨询留言答复工作,及时在“热点回应”栏目发布信息,回应公众热议问题。

2、加强政策解读。我局虽无政策性文件,无法对政策性文件解读。2024年,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将继续全面开展,我局将更多运用图文解读、视频解读等形式在“上海松江”门户网站和“松江统计”微信公众号公开,对五经普实行多元化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重点领域工作推进情况

聚焦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多管齐下加强五经普信息公开。通过在全区重点区域427块大屏幕上,在278个公交候车亭,在9号线车厢轮番投放普查宣传片,在G60科创云廊开展“统计开放日”暨五经普集中宣传活动,推出线上五经普知识有奖竞答及微信宣传广告推送活动,多管齐下发布各种普查信息公开,营造良好氛围,提升社会公众对普查的知晓率和认知度。

(二)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局严 (略) 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 (略) 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本年度未发生需要收取费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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