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享受2023年下半年支持乙二醇产业发展天然气购置补贴资金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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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享受2023年下半年支持乙二醇产业发展天然气购置补贴资金的公示

根据《第 (略) 2023年下半年稳经济促增长若干政策措施(修订)》(师市党办发〔2023〕38号)政策,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局牵头组织申报,经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初审,师市工信局复核,现将2023年下半年支持*二醇产业发展天然气购置补贴资金公示如下:

初步核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天盈 (略) 2023年下半年协议外采购天然气数量为131.9653万立方米,按照每立方米给予0.6元的标准,拟补贴资金79.1791万元,公示期2024年1月15日—1月19日,共计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 (略) 工业和信息化局提交书面材料,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超出期限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0997-*

地址: (略) 青松路北128号第二办公区四楼



第 (略) 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月15日

终审: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第 (略) 2023年下半年稳经济促增长若干政策措施(修订)》(师市党办发〔2023〕38号)政策,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局牵头组织申报,经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初审,师市工信局复核,现将2023年下半年支持*二醇产业发展天然气购置补贴资金公示如下:

初步核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天盈 (略) 2023年下半年协议外采购天然气数量为131.9653万立方米,按照每立方米给予0.6元的标准,拟补贴资金79.1791万元,公示期2024年1月15日—1月19日,共计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 (略) 工业和信息化局提交书面材料,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超出期限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0997-*

地址: (略) 青松路北128号第二办公区四楼



第 (略) 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月15日

终审: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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