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桐庐县2024年珍贵彩色森林生态廊道项目建设计划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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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桐庐县2024年珍贵彩色森林生态廊道项目建设计划的公示

为加快推进“森林浙江”和生态文明建设,提高森林质量,实现林业“双增”目标, (略) 林业局《 (略) 千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方案(2021-2025年)》(浙林绿〔2021〕30号)文件,桐庐县美丽生态廊道建设主要通过对富春江河流生态廊道内的山林、湿地、绿地等生态系统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措施,对重要生态区位实施林相改造,串联起桐庐县的重要生态和景观区位,建设富春江美丽生态廊道。 (略) 财政厅 (略) 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 (略) 级林业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资环〔2023〕71号)文件,我县2024年珍贵彩色森林(生态廊道)项目建设面积1000亩,按生态廊道建设状况,该项目规划于城南街道大丰村,详见附表。现将计划下达给你们,请你们抓紧组织实施,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加强管理。项目建设应由具 (略) (专业队)负责,施工单位要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严格执行《 (略) 安全生产条例》,实行全过程质量监管和安全生产监督,建立规范化管理制度。

2、技术要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5781-2015《森林抚育规程》《国家林业局森林抚育作业设计规定和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办法》(林造发〔2014〕140号)《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 》(GB/T18337·3—2001)、《 (略) 重点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 (略) 林业局关于印发《 (略) 千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县级五年实施方案编制提纲及相关技术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按照设计文件做好项目施工。

4、进度要求。建设单位根据计划抓紧项目实施,根据要求在2024年8月底前完成项目施工,并向县林业技术推广中心申报验收,及时发现问题并组织整改。

现将建设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时间**日至**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书面、电话等形式向县林业技术推广中心反映举报。

联系人:陈东明 联系电话* *

附表:桐庐县2024年珍贵彩色森林(生态廊道)建设项目表.xlsx

桐庐县林业水利局

**日

为加快推进“森林浙江”和生态文明建设,提高森林质量,实现林业“双增”目标, (略) 林业局《 (略) 千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方案(2021-2025年)》(浙林绿〔2021〕30号)文件,桐庐县美丽生态廊道建设主要通过对富春江河流生态廊道内的山林、湿地、绿地等生态系统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措施,对重要生态区位实施林相改造,串联起桐庐县的重要生态和景观区位,建设富春江美丽生态廊道。 (略) 财政厅 (略) 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 (略) 级林业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资环〔2023〕71号)文件,我县2024年珍贵彩色森林(生态廊道)项目建设面积1000亩,按生态廊道建设状况,该项目规划于城南街道大丰村,详见附表。现将计划下达给你们,请你们抓紧组织实施,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加强管理。项目建设应由具 (略) (专业队)负责,施工单位要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严格执行《 (略) 安全生产条例》,实行全过程质量监管和安全生产监督,建立规范化管理制度。

2、技术要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5781-2015《森林抚育规程》《国家林业局森林抚育作业设计规定和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办法》(林造发〔2014〕140号)《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 》(GB/T18337·3—2001)、《 (略) 重点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 (略) 林业局关于印发《 (略) 千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县级五年实施方案编制提纲及相关技术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按照设计文件做好项目施工。

4、进度要求。建设单位根据计划抓紧项目实施,根据要求在2024年8月底前完成项目施工,并向县林业技术推广中心申报验收,及时发现问题并组织整改。

现将建设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时间**日至**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书面、电话等形式向县林业技术推广中心反映举报。

联系人:陈东明 联系电话* *

附表:桐庐县2024年珍贵彩色森林(生态廊道)建设项目表.xlsx

桐庐县林业水利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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