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浩普科技有限公司甲基亚膦酸二乙酯生产装置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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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浩普科技有限公司甲基亚膦酸二乙酯生产装置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内 (略) 年产1万吨*基亚磷酸二*酯生产装置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等法律和法规文件要求,建设单位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事宜现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 内 (略) 年产1万吨*基亚磷酸二*酯生产装置技改项目 ;

2、项目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巴音敖包工业园;

3、建设内容:将现有8台酯化釜变更为解络釜,变更后解络釜变更为18台,现有离心机拆除,将酯化釜配套离心机改为配套过滤器;将原四氯铝酸钠接收槽改为固定接收罐,新增配套的切片车间。新增酯化工序酯化釜12台放置于二期*基亚磷酸二*酯生产车间(187车间)。

4、项目投资:2735.62万元。

5、项目性质:技改

6、建设单位名称:内 (略)

7、建设单位联系方式:王工,*

8、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内蒙古信中 (略)

9、环评单位联系方式:周工,*

10、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连接:

链接:http://**_w?pwd=2sgx

(提取码请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要)

11、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链接:http://**-b3J2sd9F6MJSmLWwsw?pwd=26yh

提取码:26yh

12、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填写公众意见表后送于建设单位或填写电子版后发到邮箱(邮箱号:*@*q.com)。

内 (略)

2024年1月15日


,内蒙古

内 (略) 年产1万吨*基亚磷酸二*酯生产装置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等法律和法规文件要求,建设单位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事宜现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 内 (略) 年产1万吨*基亚磷酸二*酯生产装置技改项目 ;

2、项目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巴音敖包工业园;

3、建设内容:将现有8台酯化釜变更为解络釜,变更后解络釜变更为18台,现有离心机拆除,将酯化釜配套离心机改为配套过滤器;将原四氯铝酸钠接收槽改为固定接收罐,新增配套的切片车间。新增酯化工序酯化釜12台放置于二期*基亚磷酸二*酯生产车间(187车间)。

4、项目投资:2735.62万元。

5、项目性质:技改

6、建设单位名称:内 (略)

7、建设单位联系方式:王工,*

8、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内蒙古信中 (略)

9、环评单位联系方式:周工,*

10、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连接:

链接:http://**_w?pwd=2sgx

(提取码请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要)

11、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链接:http://**-b3J2sd9F6MJSmLWwsw?pwd=26yh

提取码:26yh

12、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填写公众意见表后送于建设单位或填写电子版后发到邮箱(邮箱号:*@*q.com)。

内 (略)

2024年1月15日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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