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正宁县公共卫生应急处置中心建设 项目规划变更批前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正宁县公共卫生应急处置中心建设 项目规划变更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我局拟对正宁县公共卫生应急处置中心建设项目规划(总平图)变更进行规划批前公示,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位置

该项目位于正 (略) 院内。

二、规划条件

该项目总占地84.33亩( (略) 总占地84.33亩),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规划容积率≤2.1、建筑密度≤35%、绿地≥35%。

三、规划变更情况

变更原因:由于立项批复(正发改(2023)20号)建设规模中日处理300立方米的污水处理站按一套批复;设计单位按照批复文件设计,只标注日处理300立方米的污水处理站按一处,并未说明污水处理设施用房地上建筑面积。

变更内容:增加日处理300立方米的污水处理站地上建筑面积71.74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地上总建筑面积由原来的9169.95平方米调整为9241.69平方米(公共卫生应急处置中心9153.90平方米、消防水池16.05平方米、污水处理站71.74平方米),增加了71.74平方米;建筑基地面积由原来的1008.85平方米调整为1080.59平方米(公共卫生应急处置中心992.8平方米、消防水池16.05平方米、污水处理站71.74平方米),增加了71.74平方米;容积率由原来的1.53调整为1.57,增加了0.04;建筑密度由原来的25.32%调整为25.49%,增加了0.17%;绿地率不变,为35%。

变更后建设规模:新建公共卫生应急处置中心1幢,建筑面积9153.90平方米,层数9层,建筑高度35.45米;新建消防水池及泵房1处,建筑面积392.43平方米(其中地上16.05平方米,地下376.38平方米);新建日处理300立方米的污水处理站建筑面积71.74平方米;装修感染科楼负压病房825平方米;并建设硬质铺装、透水砖路面、绿化景观、绿化隔离带、围墙、监控、照明、消毒池、医疗废水处理等室外配套工程。

变更后经济技术指标:总建筑面积9241.69平方米,建筑基地面积1080.59平方米,容积率1.57,建筑密度25.49%,绿地率35%,其他指标均不变,变更后的各项指标均符合规划条件通知书的要求。

四、总平图

总平图.pdf

现公开征求周围单位及住户意见,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材料告知我局;逾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

公示时间:2024年1月9日至2022年1月15日(7日)

受理部门:正宁县自然资源局

地点:山河镇南街10号(正宁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4-*

(审核:刘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我局拟对正宁县公共卫生应急处置中心建设项目规划(总平图)变更进行规划批前公示,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位置

该项目位于正 (略) 院内。

二、规划条件

该项目总占地84.33亩( (略) 总占地84.33亩),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规划容积率≤2.1、建筑密度≤35%、绿地≥35%。

三、规划变更情况

变更原因:由于立项批复(正发改(2023)20号)建设规模中日处理300立方米的污水处理站按一套批复;设计单位按照批复文件设计,只标注日处理300立方米的污水处理站按一处,并未说明污水处理设施用房地上建筑面积。

变更内容:增加日处理300立方米的污水处理站地上建筑面积71.74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地上总建筑面积由原来的9169.95平方米调整为9241.69平方米(公共卫生应急处置中心9153.90平方米、消防水池16.05平方米、污水处理站71.74平方米),增加了71.74平方米;建筑基地面积由原来的1008.85平方米调整为1080.59平方米(公共卫生应急处置中心992.8平方米、消防水池16.05平方米、污水处理站71.74平方米),增加了71.74平方米;容积率由原来的1.53调整为1.57,增加了0.04;建筑密度由原来的25.32%调整为25.49%,增加了0.17%;绿地率不变,为35%。

变更后建设规模:新建公共卫生应急处置中心1幢,建筑面积9153.90平方米,层数9层,建筑高度35.45米;新建消防水池及泵房1处,建筑面积392.43平方米(其中地上16.05平方米,地下376.38平方米);新建日处理300立方米的污水处理站建筑面积71.74平方米;装修感染科楼负压病房825平方米;并建设硬质铺装、透水砖路面、绿化景观、绿化隔离带、围墙、监控、照明、消毒池、医疗废水处理等室外配套工程。

变更后经济技术指标:总建筑面积9241.69平方米,建筑基地面积1080.59平方米,容积率1.57,建筑密度25.49%,绿地率35%,其他指标均不变,变更后的各项指标均符合规划条件通知书的要求。

四、总平图

总平图.pdf

现公开征求周围单位及住户意见,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材料告知我局;逾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

公示时间:2024年1月9日至2022年1月15日(7日)

受理部门:正宁县自然资源局

地点:山河镇南街10号(正宁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4-*

(审核:刘攀)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