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月2日—2024年1月12日作出行政许可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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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月2日—2024年1月12日作出行政许可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行政许可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月2日—2024年1月12日我局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5个排污许可证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月15日-2024年1月22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行政许可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1-*

  传 真:0591-*

通讯地址: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略) 高精密数控机床研发制造基地项目

榕侯环评〔2024〕1号

2024/1/4

2

(略) 闽测 (略) 第三方检验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

榕侯环评〔2024〕2号

2024/1/5

3

俊恩(福州) (略) 俊恩纸制包装制品生产项目

榕侯环评〔2024〕3号

2024/1/9

4

福州浦 (略) 年产50万套汽车配件加工项目

榕侯环评〔2024〕4号

2024/1/10

二、作出的排污许可证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略) 甘蔗屠宰场

*42H001U

2024/1/3

2

福州瑞 (略)

**Q

2024/1/3

3

(略) (闽侯县鸿尾乡污水处理厂)

*45R002U

2024/1/4

4

福州协源 (略)

**P

2024/1/10

5

(略)

*42U001X

2024/1/11

根据行政许可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月2日—2024年1月12日我局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5个排污许可证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月15日-2024年1月22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行政许可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1-*

  传 真:0591-*

通讯地址: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略) 高精密数控机床研发制造基地项目

榕侯环评〔2024〕1号

2024/1/4

2

(略) 闽测 (略) 第三方检验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

榕侯环评〔2024〕2号

2024/1/5

3

俊恩(福州) (略) 俊恩纸制包装制品生产项目

榕侯环评〔2024〕3号

2024/1/9

4

福州浦 (略) 年产50万套汽车配件加工项目

榕侯环评〔2024〕4号

2024/1/10

二、作出的排污许可证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略) 甘蔗屠宰场

*42H001U

2024/1/3

2

福州瑞 (略)

**Q

2024/1/3

3

(略) (闽侯县鸿尾乡污水处理厂)

*45R002U

2024/1/4

4

福州协源 (略)

**P

2024/1/10

5

(略)

*42U001X

2024/1/11

根据行政许可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月2日—2024年1月12日我局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5个排污许可证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月15日-2024年1月22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行政许可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1-*

  传 真:0591-*

通讯地址: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略) 高精密数控机床研发制造基地项目

榕侯环评〔2024〕1号

2024/1/4

2

(略) 闽测 (略) 第三方检验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

榕侯环评〔2024〕2号

2024/1/5

3

俊恩(福州) (略) 俊恩纸制包装制品生产项目

榕侯环评〔2024〕3号

2024/1/9

4

福州浦 (略) 年产50万套汽车配件加工项目

榕侯环评〔2024〕4号

2024/1/10

二、作出的排污许可证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略) 甘蔗屠宰场

*42H001U

2024/1/3

2

福州瑞 (略)

**Q

2024/1/3

3

(略) (闽侯县鸿尾乡污水处理厂)

*45R002U

2024/1/4

4

福州协源 (略)

**P

2024/1/10

5

(略)

*42U001X

2024/1/11

根据行政许可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月2日—2024年1月12日我局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5个排污许可证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月15日-2024年1月22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行政许可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1-*

  传 真:0591-*

通讯地址: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略) 高精密数控机床研发制造基地项目

榕侯环评〔2024〕1号

2024/1/4

2

(略) 闽测 (略) 第三方检验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

榕侯环评〔2024〕2号

2024/1/5

3

俊恩(福州) (略) 俊恩纸制包装制品生产项目

榕侯环评〔2024〕3号

2024/1/9

4

福州浦 (略) 年产50万套汽车配件加工项目

榕侯环评〔2024〕4号

2024/1/10

二、作出的排污许可证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略) 甘蔗屠宰场

*42H001U

2024/1/3

2

福州瑞 (略)

**Q

2024/1/3

3

(略) (闽侯县鸿尾乡污水处理厂)

*45R002U

2024/1/4

4

福州协源 (略)

**P

2024/1/10

5

(略)

*42U001X

202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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