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芬区南南线南沟村三组至南打牛沟升级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征求意见稿
关于《南芬区南南线南沟村三组至南打牛沟升级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征求意见稿
(略) 南芬区农村公路管理所:
你单位报送的《南芬区南南线南沟村三组至南打牛沟升级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根据环评专家评审意见及技术评估报告结论,经我局2023年建设项目审查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讨论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起点位于肖家街村原村路与甬南线交叉口南侧40米处,起点桩号K0+000。路线利用既有村道向东走行,局部不满足技术标准路段进行裁弯取直,终点桩号K3+400,设置断链两处,分别为K0+508.719=K0+500、K2+843.524=K2+870,路线全长3.382公里。新建小桥5座,涵洞10座。项目采用三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局部路段15公里/小时)。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路基宽度为8.5m,路面宽度为7m。桥涵工程:在K0+020处设置小桥,桥长26.79m,桥宽8.5+2x0.5m。在K0+357处设置小桥,桥长31.85m,桥宽7.85+2x0.5m。在K1+405处设置小桥,桥长31.50m,桥宽12.2+2x0.5m。在K1+689处设置小桥,桥长13.25m,桥宽8.2+2x0.5m。在K1+747处设置小桥,桥长12.32m,桥宽7.65+2x0.5m。共5座,全部为新建。项目共设置涵洞10座,其中圆管涵6座;盖板涵4座。改河工程:改河2处,其中第一处改河位置对应主线K0+870-K0+990左侧,改河长度120米,改河宽度8米,河道外侧设置挡墙防护:第二处改河位置对应主线K2+530-K2+690右侧,改河长度160米,改河宽度8米,河道外侧设置冲刷防护。排水工程:采用边沟排水,路线坡度较大路段采用梯形边沟,顶面铺砌25cm厚M10浆砌片石,村屯路段采用矩形边沟加盖板。交叉工程:设置平面交叉8处,在交叉处均设置安全标识。绿化工程:路基边坡及边沟、排水沟外侧路基用地范围进行绿化,总绿化面积16213.7m2。其他工程:为保证周围居民出行安全性设置1500m钢护栏,在临河位置设置1330m临河挡墙。在K2+700段至景区大门段左侧临山右侧傍河,设置长度845m,高差72m,平均纵坡8.5%的纵坡。该项目总投资3870.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万元,占总投资的1%。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修订版》,该项目属于“鼓励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在严格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后,从生态环境角度,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地点、生产规模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风险防控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间要严格实行文明施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采取苫布遮盖、围挡、洒水抑尘、车辆冲洗等抑尘措施,扬尘排放浓度应满足《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中郊区及农村地区标准要求;施工机械加强设备维护,使用优质燃油;使用商品沥青混凝土,沥青烟气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桥梁施工废水、混凝土养护废水、施工机械、车辆冲洗废水经1座容积为50m3的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道路洒水抑尘。
3.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当地现有民宅防渗旱厕,作业产生的泥浆进入泥浆沉淀池进行土石的沉淀,沉淀后的泥浆上清液循环利用,不外排;建筑垃圾、废弃土石方经过沉淀干化处理后的泥浆沉淀物全部外运依法处置。
4.选用低噪设备,对高噪机械建立简易声屏障、安装消声器、采取隔声减震措施,通过合理布局、运输车辆限速、禁止鸣笛、禁止夜间施工(22:00-6:00)、强噪声机械运行提前公告等措施后,施工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标准要求。
5.新建挡土墙应减少开挖面,固体废弃物严禁堆放于沿线河流的河滩与河岸;尽可能保留工程河段底质的原始构成和形态;优化施工时段布置,减少水体扰动区域和扰动时间;桥梁施工结束后清除围堰等临时建筑,保证水流畅通。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降雨路面地表径流排入道路两侧的排水边沟自然蒸发。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在道路K0+50右侧、K1+600左侧、K2+700右侧、K3+400左侧设置限速15km/h标志,在道路K1+600右侧、K2+700左侧设置限速30km/h标志,在村庄路段设置禁鸣标志,同时加强路面养护并进行跟踪监测。
三、你单位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体系,明确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向社会进行公示。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准后,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五、项目日常环境监督检查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
(略) 南芬区农村公路管理所:
你单位报送的《南芬区南南线南沟村三组至南打牛沟升级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根据环评专家评审意见及技术评估报告结论,经我局2023年建设项目审查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讨论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起点位于肖家街村原村路与甬南线交叉口南侧40米处,起点桩号K0+000。路线利用既有村道向东走行,局部不满足技术标准路段进行裁弯取直,终点桩号K3+400,设置断链两处,分别为K0+508.719=K0+500、K2+843.524=K2+870,路线全长3.382公里。新建小桥5座,涵洞10座。项目采用三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局部路段15公里/小时)。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路基宽度为8.5m,路面宽度为7m。桥涵工程:在K0+020处设置小桥,桥长26.79m,桥宽8.5+2x0.5m。在K0+357处设置小桥,桥长31.85m,桥宽7.85+2x0.5m。在K1+405处设置小桥,桥长31.50m,桥宽12.2+2x0.5m。在K1+689处设置小桥,桥长13.25m,桥宽8.2+2x0.5m。在K1+747处设置小桥,桥长12.32m,桥宽7.65+2x0.5m。共5座,全部为新建。项目共设置涵洞10座,其中圆管涵6座;盖板涵4座。改河工程:改河2处,其中第一处改河位置对应主线K0+870-K0+990左侧,改河长度120米,改河宽度8米,河道外侧设置挡墙防护:第二处改河位置对应主线K2+530-K2+690右侧,改河长度160米,改河宽度8米,河道外侧设置冲刷防护。排水工程:采用边沟排水,路线坡度较大路段采用梯形边沟,顶面铺砌25cm厚M10浆砌片石,村屯路段采用矩形边沟加盖板。交叉工程:设置平面交叉8处,在交叉处均设置安全标识。绿化工程:路基边坡及边沟、排水沟外侧路基用地范围进行绿化,总绿化面积16213.7m2。其他工程:为保证周围居民出行安全性设置1500m钢护栏,在临河位置设置1330m临河挡墙。在K2+700段至景区大门段左侧临山右侧傍河,设置长度845m,高差72m,平均纵坡8.5%的纵坡。该项目总投资3870.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万元,占总投资的1%。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修订版》,该项目属于“鼓励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在严格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后,从生态环境角度,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地点、生产规模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风险防控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间要严格实行文明施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采取苫布遮盖、围挡、洒水抑尘、车辆冲洗等抑尘措施,扬尘排放浓度应满足《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中郊区及农村地区标准要求;施工机械加强设备维护,使用优质燃油;使用商品沥青混凝土,沥青烟气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桥梁施工废水、混凝土养护废水、施工机械、车辆冲洗废水经1座容积为50m3的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道路洒水抑尘。
3.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当地现有民宅防渗旱厕,作业产生的泥浆进入泥浆沉淀池进行土石的沉淀,沉淀后的泥浆上清液循环利用,不外排;建筑垃圾、废弃土石方经过沉淀干化处理后的泥浆沉淀物全部外运依法处置。
4.选用低噪设备,对高噪机械建立简易声屏障、安装消声器、采取隔声减震措施,通过合理布局、运输车辆限速、禁止鸣笛、禁止夜间施工(22:00-6:00)、强噪声机械运行提前公告等措施后,施工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标准要求。
5.新建挡土墙应减少开挖面,固体废弃物严禁堆放于沿线河流的河滩与河岸;尽可能保留工程河段底质的原始构成和形态;优化施工时段布置,减少水体扰动区域和扰动时间;桥梁施工结束后清除围堰等临时建筑,保证水流畅通。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降雨路面地表径流排入道路两侧的排水边沟自然蒸发。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在道路K0+50右侧、K1+600左侧、K2+700右侧、K3+400左侧设置限速15km/h标志,在道路K1+600右侧、K2+700左侧设置限速30km/h标志,在村庄路段设置禁鸣标志,同时加强路面养护并进行跟踪监测。
三、你单位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体系,明确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向社会进行公示。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准后,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五、项目日常环境监督检查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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