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新区行政审批局拟做出的关于江苏三明新材料有限公司砂轮灰和金属废料合金碎屑回收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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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新区行政审批局拟做出的关于江苏三明新材料有限公司砂轮灰和金属废料合金碎屑回收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月15日我局拟对1个砂轮灰和金属废料合金碎屑回收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5日-2024年1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1-*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镇江新区赵声路398号行政服务中心2楼C03号窗口

附: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江 (略)

项目名称

砂轮灰和金属废料合金碎屑回收再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

姚桥镇沙腰河以西、105县道以北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南京迪天高新产 (略)

项目概况

拟投 (略) 现有厂房(姚桥镇沙腰河以西、105县道以北地块)建设砂轮灰和金属废料合金碎屑回收再利用项目。 (略) 现有厂房3000平方米,购置特殊合金材料用电弧炉、行车、轻载装载车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回收再利用5000吨砂轮灰和金属废料合金碎屑的生产能力(扩建前再利用原料量3500吨,扩建后再利用原料量8500吨,全厂产能为生产合金锭5600吨)。

项目主要原料(砂轮灰、金属废料、合金碎屑)均来源于江苏天工 (略) 、江苏 (略) 、江苏 (略) 三家公司,本项目综合利用产物也全部定向销售给上述三家单位。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贯彻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理念,加强对生产全过程的管理,从源头削减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本项目具备接管条件前,生活污水经过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 (略) 绿化的水质标准后人工拖运至东侧林地绿化,具备接管条件后,本项目生活污水须无条件接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三)本项目进料、熔炼产生的废气(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至“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3728-2020)表1排放限值。上述未被收集的废气(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工业炉窑所在厂房生产车间门、窗等排放口的浓度最高点烟粉尘浓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3金属熔炼炉标准。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其他颗粒物标准。

(四)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电炉、空压机、泵和风机等,应严格落实优化布局、安装减震垫,车间安装隔声门窗等降噪措施。

(五)本项目产生的熔渣、废耐火材料、废滤袋以及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属于一般固废,委外处理;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月15日我局拟对1个砂轮灰和金属废料合金碎屑回收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5日-2024年1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1-*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镇江新区赵声路398号行政服务中心2楼C03号窗口

附: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江 (略)

项目名称

砂轮灰和金属废料合金碎屑回收再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

姚桥镇沙腰河以西、105县道以北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南京迪天高新产 (略)

项目概况

拟投 (略) 现有厂房(姚桥镇沙腰河以西、105县道以北地块)建设砂轮灰和金属废料合金碎屑回收再利用项目。 (略) 现有厂房3000平方米,购置特殊合金材料用电弧炉、行车、轻载装载车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回收再利用5000吨砂轮灰和金属废料合金碎屑的生产能力(扩建前再利用原料量3500吨,扩建后再利用原料量8500吨,全厂产能为生产合金锭5600吨)。

项目主要原料(砂轮灰、金属废料、合金碎屑)均来源于江苏天工 (略) 、江苏 (略) 、江苏 (略) 三家公司,本项目综合利用产物也全部定向销售给上述三家单位。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贯彻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理念,加强对生产全过程的管理,从源头削减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本项目具备接管条件前,生活污水经过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 (略) 绿化的水质标准后人工拖运至东侧林地绿化,具备接管条件后,本项目生活污水须无条件接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三)本项目进料、熔炼产生的废气(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至“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3728-2020)表1排放限值。上述未被收集的废气(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工业炉窑所在厂房生产车间门、窗等排放口的浓度最高点烟粉尘浓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3金属熔炼炉标准。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其他颗粒物标准。

(四)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电炉、空压机、泵和风机等,应严格落实优化布局、安装减震垫,车间安装隔声门窗等降噪措施。

(五)本项目产生的熔渣、废耐火材料、废滤袋以及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属于一般固废,委外处理;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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