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绥安千年商业写字楼项目空调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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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宁县绥安千年商业写字楼项目空调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编号为FJJL2024-ZB007号的建宁县绥安千年商业写字楼项目(空调设备采购),采购单位 (略) (略) ,委托代理机构为福建 (略) 。现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确定成交供应商。

  1.项目名称:建宁县绥安千年商业写字楼项目(空调设备采购)。

  2.项目编号:FJJL2024-ZB007号。

  3.采购范围和内容:建宁县绥安千年商业写字楼项目所需空调设备采购,具体详见采购文件清单要求,本项目设1个合同包。

  4.委托价(最高限价):90.9615万元,最终投标总报价高于委托价(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5.交货期:确定中标人后5个日历天内空调及新风设备交货到安装现场。不接受延期到货。现场交货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

  6.交货地点:建宁县采购方指定地点。

  7.质量标准:符合采购文件及国家质量安全标准要求达到合格 标准。

  8.供应商资格要求

  8.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

  8.2.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营业范围(应具备相应的制造或销售营业范围)。

  8.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8.4.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规定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

  8.5.其他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2章“竞争性磋商须知”和第5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的规定。

  9.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9.1获取采购文件的期限:2024年1月15日起至2024年1月19日止的正常上班时间(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9.2获取地点及方式:向代理机构获取采购文件,可选择微邮购或现购形式获取,联系电话:*(廖女士),采购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10.评标办法

  10.1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

  11.磋商保证金的提交

  11.1.磋商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与首次响应文件同时提交。

  11.2.磋商保证金提交的金额:9000元。

  11.3.磋商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封包(由供应商自备密封袋自行密封,封面注明竞标单位名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磋商保证金为首次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首次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2.首次响应文件的递交:

  12.1递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月25日15时00分;

  12.2首次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建 (略) 三明分公司【地址: (略) 杜鹃新村21幢6层( (略) 政府对面)】。

  12.3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由竞标供应商委派磋商代表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递交地点。供应商代表应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磋商地点并签到;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参加磋商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代表若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12.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首次响应文件,采购方不予受理。

  13.磋商时间及地点:

  13.1磋商时间:2024年1月25日15时00分。

  13.2磋商地点:福建 (略) 三明分公司【地址: (略) 杜鹃新村21幢6层( (略) 政府对面)】。

  14.采购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 (略) 建宁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15.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单位承担,代理服务费金额详见采购文件第2章,中标成交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付清,凡递交首次响应文件参与本项目竞标的供应商,视为自动认可本条约定。

  16.联系方式

  采购方: (略) (略)

  地址:建宁县濉溪镇闽江源北路10-8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 福建 (略)

  地址: (略) 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5层

  三明分公司【地址: (略) 杜鹃新村21幢6层( (略) 政府对面)】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略) (略)

  2024年1月15日

  编号为FJJL2024-ZB007号的建宁县绥安千年商业写字楼项目(空调设备采购),采购单位 (略) (略) ,委托代理机构为福建 (略) 。现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确定成交供应商。

  1.项目名称:建宁县绥安千年商业写字楼项目(空调设备采购)。

  2.项目编号:FJJL2024-ZB007号。

  3.采购范围和内容:建宁县绥安千年商业写字楼项目所需空调设备采购,具体详见采购文件清单要求,本项目设1个合同包。

  4.委托价(最高限价):90.9615万元,最终投标总报价高于委托价(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5.交货期:确定中标人后5个日历天内空调及新风设备交货到安装现场。不接受延期到货。现场交货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

  6.交货地点:建宁县采购方指定地点。

  7.质量标准:符合采购文件及国家质量安全标准要求达到合格 标准。

  8.供应商资格要求

  8.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

  8.2.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营业范围(应具备相应的制造或销售营业范围)。

  8.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8.4.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规定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

  8.5.其他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2章“竞争性磋商须知”和第5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的规定。

  9.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9.1获取采购文件的期限:2024年1月15日起至2024年1月19日止的正常上班时间(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9.2获取地点及方式:向代理机构获取采购文件,可选择微邮购或现购形式获取,联系电话:*(廖女士),采购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10.评标办法

  10.1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

  11.磋商保证金的提交

  11.1.磋商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与首次响应文件同时提交。

  11.2.磋商保证金提交的金额:9000元。

  11.3.磋商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封包(由供应商自备密封袋自行密封,封面注明竞标单位名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磋商保证金为首次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首次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2.首次响应文件的递交:

  12.1递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月25日15时00分;

  12.2首次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建 (略) 三明分公司【地址: (略) 杜鹃新村21幢6层( (略) 政府对面)】。

  12.3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由竞标供应商委派磋商代表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递交地点。供应商代表应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磋商地点并签到;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参加磋商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代表若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12.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首次响应文件,采购方不予受理。

  13.磋商时间及地点:

  13.1磋商时间:2024年1月25日15时00分。

  13.2磋商地点:福建 (略) 三明分公司【地址: (略) 杜鹃新村21幢6层( (略) 政府对面)】。

  14.采购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 (略) 建宁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15.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单位承担,代理服务费金额详见采购文件第2章,中标成交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付清,凡递交首次响应文件参与本项目竞标的供应商,视为自动认可本条约定。

  16.联系方式

  采购方: (略) (略)

  地址:建宁县濉溪镇闽江源北路10-8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 福建 (略)

  地址: (略) 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5层

  三明分公司【地址: (略) 杜鹃新村21幢6层( (略) 政府对面)】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略) (略)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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