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区医疗保障局关于护理保险服务机构的公示
璧山区医疗保障局关于护理保险服务机构的公示
(略) 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 (略) 长期护理保险服务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医保发〔2021〕36号)规定, (略) 璧山区慧心联 (略) 、杰安(重庆) (略) 进行了资料初审、现场考察和考评,经研究,杰安(重庆) (略) 按文件规定符合定点条件,纳入我区长期护理保险服务机构定点。现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从2024年1月15日至1月21日。
公示期间,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2022年1月21日前书面向区医疗保障局反映。受理部门按有关规定为反映情况的人员及内容保密。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具体,对诬告陷害他人者,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来信要签署真实姓名以及准确的联系方式。不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不予受理。
受理情况反映部门:璧山区医疗保障局特殊人群服务科,联系地址:璧山区行政服务大厅B栋104办公室,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璧山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1月15日
(略) 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 (略) 长期护理保险服务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医保发〔2021〕36号)规定, (略) 璧山区慧心联 (略) 、杰安(重庆) (略) 进行了资料初审、现场考察和考评,经研究,杰安(重庆) (略) 按文件规定符合定点条件,纳入我区长期护理保险服务机构定点。现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从2024年1月15日至1月21日。
公示期间,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2022年1月21日前书面向区医疗保障局反映。受理部门按有关规定为反映情况的人员及内容保密。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具体,对诬告陷害他人者,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来信要签署真实姓名以及准确的联系方式。不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不予受理。
受理情况反映部门:璧山区医疗保障局特殊人群服务科,联系地址:璧山区行政服务大厅B栋104办公室,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璧山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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