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2024年1月1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节能提效改造设备购置项目 | (略) 文成县巨屿镇屿安路1号 | 浙江 (略) | 现因企业的1座50m3LNG 天然气供气站存在重安全隐患,同时 (略) 政供气管网还未覆盖至企业,本项目将购进一台10t/h燃生物质蒸汽锅炉为生产线供热,代替原有的10t/h的天然气锅炉,燃生物质蒸汽锅炉作为过渡期使用。为了进一步提升节能环保,通过资源化利用减少废汽排放,进一步减少燃烧生物质颗粒实现节能环保,同时实现节约成本。 | 无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接管至文成县珊溪巨屿污水处理厂集处理。 废气:锅炉燃烧采用回流风技术低氮燃烧,锅炉烟气经炉内SNCR脱硝,然后从炉膛出口进入多管除尘器初步除尘,再进入炉外SCR脱硝,然 (略) 煤器、空气预热器引出,进入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处理,然后由引风机送入脱硫塔进行脱硫,使锅炉的烟气排放指标符合《锅炉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和温环通〔2019〕57号的超低排放限值控制要求,最后经不低于8m的烟囱高空排放。 噪声:①厂区、车间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尽量远离门窗,减噪声影响。②在设备的选型上,尽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③对噪声相对较的设备应加装隔声、消声措施,如在周围设置吸声材料或结构。④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固废:①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为锅炉灰渣、废离子交换树脂和脱硫石膏,收集后外售给其他企业综合利用。②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催化剂、废抹布手套、废机油均属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需委托有相关有资质单位处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 传真:0577-*
通讯地址:文成县行政 (略) 生态环境局文成分局窗口。
告知:依据《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若对本审批意见不服,可以自本审批意见公开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鹿 (略) 提起行政诉讼。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12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节能提效改造设备购置项目 | (略) 文成县巨屿镇屿安路1号 | 浙江 (略) | 现因企业的1座50m3LNG 天然气供气站存在重安全隐患,同时 (略) 政供气管网还未覆盖至企业,本项目将购进一台10t/h燃生物质蒸汽锅炉为生产线供热,代替原有的10t/h的天然气锅炉,燃生物质蒸汽锅炉作为过渡期使用。为了进一步提升节能环保,通过资源化利用减少废汽排放,进一步减少燃烧生物质颗粒实现节能环保,同时实现节约成本。 | 无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接管至文成县珊溪巨屿污水处理厂集处理。 废气:锅炉燃烧采用回流风技术低氮燃烧,锅炉烟气经炉内SNCR脱硝,然后从炉膛出口进入多管除尘器初步除尘,再进入炉外SCR脱硝,然 (略) 煤器、空气预热器引出,进入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处理,然后由引风机送入脱硫塔进行脱硫,使锅炉的烟气排放指标符合《锅炉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和温环通〔2019〕57号的超低排放限值控制要求,最后经不低于8m的烟囱高空排放。 噪声:①厂区、车间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尽量远离门窗,减噪声影响。②在设备的选型上,尽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③对噪声相对较的设备应加装隔声、消声措施,如在周围设置吸声材料或结构。④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固废:①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为锅炉灰渣、废离子交换树脂和脱硫石膏,收集后外售给其他企业综合利用。②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催化剂、废抹布手套、废机油均属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需委托有相关有资质单位处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 传真:0577-*
通讯地址:文成县行政 (略) 生态环境局文成分局窗口。
告知:依据《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若对本审批意见不服,可以自本审批意见公开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鹿 (略) 提起行政诉讼。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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