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夹江生态环境局关于拟批准《夹江县金银湖砂石场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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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夹江生态环境局关于拟批准《夹江县金银湖砂石场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夹江县金银湖砂石场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1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33-*

通讯地址: (略) 夹江县西河路40号

项目名称

夹江县金银湖砂石场提升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夹江县青衣街道青衣江村第七村民小组

建设单位

夹江县金银湖砂石场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四川天和 (略)

项目概况

在夹江县金银湖砂石场原有厂区内对原有1条年产6.6万吨砂石加工生产线进行提升改造,新增板框压滤机1台、浓密罐生产废水处理设施1套,年产能不变。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废气:

①车辆运输的动力起尘:地面进行硬化,路面进行不低于3次洒水降尘,厂区设置出厂车辆轮胎冲洗设施,装载车辆运输过程选用密闭车辆或车辆加盖防尘帆布,不得超重、超载;②骨料装卸及堆场起尘:对三个成品细料、中料堆场设置密闭库房,原料堆场、成品粗料堆场全部采取三面围挡封隔(不低于堆放物料高度),堆料采取防风抑尘网进行全覆盖,禁止裸露堆放,使用喷雾设备定时对物料进行喷雾降尘,装载车辆采取简单冲洗措施;③给料机及输送带粉尘:物料输送采用廊道输送带平稳输送,使物料输送处于封闭状态下,作业时采用湿法方式;④破碎筛分粉尘:采用带水作业和湿法生产工艺措施,对颚式破碎机、圆锥式破碎机、制砂机、振动筛进料口与出料口分别安装淋水装置,通过淋水抑尘降低粉尘产生,生产车间采用全封闭式措施,四周及顶部设置彩钢棚;⑤车辆尾气:对运输车辆加强保养,选取优质燃料,禁止运输车辆超载行驶;并做好现场的交通组织,减少运输车辆怠速产生的废气排放。营运期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

2、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用罐车清运往四川夹江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洗砂废水、车辆清洗废水):洗砂废水经过生产废水处理系统(浓密池+压滤机)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导流进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沉淀池定期掏挖,底渣回用于生产。初期雨水:生产区、堆场区、道路、停车场等区域地面硬化,雨污分流,设置截排水沟,通过截排水沟把初期雨水导入生产废水处理系统(浓密池+压滤机)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或喷雾降尘,不外排。

3、噪声:

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安装减震垫、利用建筑进行隔声、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等降噪措施,降低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

一般固废:压滤机 (略) 清运后用于土地整治工程、绿化工程等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垃圾桶集中收集后,运至当地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废物:废机油由专用容器储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分类收集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夹江县金银湖砂石场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1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33-*

通讯地址: (略) 夹江县西河路40号

项目名称

夹江县金银湖砂石场提升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夹江县青衣街道青衣江村第七村民小组

建设单位

夹江县金银湖砂石场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四川天和 (略)

项目概况

在夹江县金银湖砂石场原有厂区内对原有1条年产6.6万吨砂石加工生产线进行提升改造,新增板框压滤机1台、浓密罐生产废水处理设施1套,年产能不变。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废气:

①车辆运输的动力起尘:地面进行硬化,路面进行不低于3次洒水降尘,厂区设置出厂车辆轮胎冲洗设施,装载车辆运输过程选用密闭车辆或车辆加盖防尘帆布,不得超重、超载;②骨料装卸及堆场起尘:对三个成品细料、中料堆场设置密闭库房,原料堆场、成品粗料堆场全部采取三面围挡封隔(不低于堆放物料高度),堆料采取防风抑尘网进行全覆盖,禁止裸露堆放,使用喷雾设备定时对物料进行喷雾降尘,装载车辆采取简单冲洗措施;③给料机及输送带粉尘:物料输送采用廊道输送带平稳输送,使物料输送处于封闭状态下,作业时采用湿法方式;④破碎筛分粉尘:采用带水作业和湿法生产工艺措施,对颚式破碎机、圆锥式破碎机、制砂机、振动筛进料口与出料口分别安装淋水装置,通过淋水抑尘降低粉尘产生,生产车间采用全封闭式措施,四周及顶部设置彩钢棚;⑤车辆尾气:对运输车辆加强保养,选取优质燃料,禁止运输车辆超载行驶;并做好现场的交通组织,减少运输车辆怠速产生的废气排放。营运期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

2、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用罐车清运往四川夹江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洗砂废水、车辆清洗废水):洗砂废水经过生产废水处理系统(浓密池+压滤机)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导流进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沉淀池定期掏挖,底渣回用于生产。初期雨水:生产区、堆场区、道路、停车场等区域地面硬化,雨污分流,设置截排水沟,通过截排水沟把初期雨水导入生产废水处理系统(浓密池+压滤机)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或喷雾降尘,不外排。

3、噪声:

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安装减震垫、利用建筑进行隔声、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等降噪措施,降低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

一般固废:压滤机 (略) 清运后用于土地整治工程、绿化工程等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垃圾桶集中收集后,运至当地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废物:废机油由专用容器储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分类收集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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