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行政审批局关于2024年1月15日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营口市行政审批局关于2024年1月15日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5日-2024年1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7-*
通讯地址: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民生路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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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营口昌 (略) 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添加剂改扩建项目 | 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冶金化工重装备区 | 营口昌 (略) | 辽宁信一 (略) |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冶金化工重装备区(营口昌 (略) 厂区内),本项目依托现有车间一、车间三及现有项目公辅及储运设施,新购及利旧设备,扩建3条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添加剂生产线,并对装置区原有1条氯化氰生产线进行升级改造。项目达产后,年产500吨*烷二磺酸亚*酯(MMDS)、500吨*二腈、500吨三(三*基硅烷)磷酸酯(TMSP),改造后中间体氯化氰(CNCl)生产线产能为3000t/a,项目投资2800万元。 | 施工期: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及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运行期(1)废气: 有组织废气:车间一TMSP产生的碱性废气(G2-1~G2-2)氨气经车间二级降膜水吸收处理后引入二车间现有二级水吸收,由车间二现有27m排气筒P1排放。 车间一MMDS产生的工艺酸性废气SO3经二级降膜水吸收+一级碱吸收处理后,由27m排气筒P16有组织排放; 装置区氯化氰废气(G4-1~G4-2)经车间二级碱吸收塔预处理后,与车间一MMDS工艺有机废气(G1-6~G1-11)、车间三*二腈工艺有机废气(G3-1~G3-4)、危废贮存库(固废仓库)废气一起送入厂区现有RTO系统(包括“水吸收塔+碱吸收塔+RTO焚烧处理+水喷淋+碱喷淋”),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25m排气筒P3有组织排放。 车间一*烷二磺酸亚*酯(MMDS)含卤代烃酸性废气(G1-2~G1-3)经过三级水吸收+一级碱吸收处理后,与车间一*烷二磺酸亚*酯(MMDS)含卤代烃废气(G1-4~G1-5)、危险废物焚烧废气、热解装置废气通过管道送入高盐废水热解装置的扰动式高温热解炉与高盐废水热解烟气均通过热解装置后续的SNCR脱硝系统+半干式急冷塔+干式脱酸塔+布袋除尘器+水喷淋塔+碱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根50m排气筒P4高空排放。 副产盐酸储罐废气氯化氢经过车间五的三级碱喷淋处理后由25m排气筒P15有组织排放。有机储罐大小呼吸产生的有机废气仍依托现有“氮封+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现有1根15m排气筒P7有组织排放。 无组织废气:①物料储存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罐体上设冷水喷淋装置,给罐体降温,防止因夏季罐体温度太高,增大物料的挥发量;对罐体经常检查、检修,保持气密性良好,防止泄漏。本项目依托现有气压平衡来控制物料在进出物料罐时挥发出无组织有机废气。 ②原料包装桶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使桶口尽量小的暴露于环境中,尽量减少易挥发物质向环境中的无组织挥发;使用原料结束后立即封盖,保持原料桶密闭,避免桶内有机物的无组织挥发;原料使用完毕,待回收的原料包装桶在暂存过程中,必须做好封盖处理,保持桶内密闭。 ③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采用合理的通风量。载有VOCs物料的设备及其管道在开停工、检维修和清洗时,应在退料阶段将残存物料退净,并用密闭容器盛装,退料过程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清洗及吹扫过程排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 ④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控制要求:对液态物料、气态*物料的设备与管线应定期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 在工艺和安全许可的条件下,泄压设备泄放的气体应接入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挥发性有机液体取样采用密闭容器盛装,并记录样品回收量。 对泵、压缩机、阀门、法兰等易发生泄漏的设备与管线组件,制定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计划,定期检测、及时修复,防止或减少跑、冒、滴、漏现象,通过源头控制VOCs的排放。 (2)废水 本项目MMDS废水W1-1与氧化镁中和,中和后废水进入高盐热解装置;CNCl工艺废水W4-1经厂区废水蒸发器处理装置处理后,凝结水进入厂区现有污水站,浓水进入厂区现有高盐热解装置处理;员工生活、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纯水系统排水、设备及地面清洗用水进入厂区现有污水站,采用“混凝沉淀+水解酸化+A/O-A/O生化”工艺处理后通过废水总排口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各生产工序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声和气流噪声,产噪声级为85~105dB(A)。 本项目针对各类噪声源的噪声产生机理,采取了多种降噪措施,主要包括合理布局、设备选型上采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绿化降噪等。项目采用“闹静分开”和“合理布局”的设计原则,使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噪声敏感区,主要产噪车间均集中布置。 本项目均采取了妥善的治理措施,可有效降低噪声,以上噪声治理措施可行。本项目的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工艺及废气吸收产生的的酸性废液、工艺滤渣、工艺釜残、废水蒸发器结晶盐、沾染化学品的废包装物、污泥、质检废液、废机油、生活垃圾等。酸性废液由管道直接输送至酸碱罐区废酸液储罐暂存,其余固体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固废仓库),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进行转移和处理。 本项目建成后,高盐热解装置产生的盐粉、飞灰均有所削减,其中盐粉已委托辽宁 (略) 进行鉴定,鉴定结果属于一般工业固废。盐粉立产立清,已委托大连德运企业 (略) (略) (略) (略) 元台镇后元村德运1号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 |
2 | 华能营口仙人岛热电厂 18MW分散式风电项目 | (略) (略) 九龙地镇仙人岛能源化工区华能营口仙 (略) 厂区内 | 华能营口仙 (略) | 辽宁 (略)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华能营口仙 (略) 现有厂区内,不新增占地,项目总占地面积 25538m2 ,其中永久占地面积 3263m2 ,临时占地面积 22275m 2 。安装1台单机容量为 18MW的风力发电机组,并配建一座66kV 升压站,安装1台容量为18MVA有载调压升压变压器,共设1回集电线路,集电线路电压等级为35kV,采用地埋敷设,以1回 35kV出线通过升压变压到66kV,所发电量用于上网且在配电系统平衡调节,年理论发电量为5696万kW·h,预计项目年上网电量为4240万kW·h,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为 2355h,容量系数为0.269。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土建工程,其中: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主要内容为1台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塔筒、箱式变电站及配套电气设备、35kV集电线路等。本项目总投资10932万元。 | 施工期:(一)废气 (1)建设工程施工工 地要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扬尘防治措施,即施工工地 100%围挡、物料堆放 100%覆盖、工地 100%湿法作业、出入车辆 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 100%硬化、渣土车辆 100%密闭运输。 (2)施工单位要建立 施工扬尘治理责任制,针对工程项目特点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并严格实施。施工单位要在建筑工地公示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责任人、主管部门等信息,并及时向当地主管部门报送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3)运输扬尘污染防 治管理制度和相关措施,使用合规车辆,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人员管理。 (4)施工道路应充分利用现有的乡村道路,应进行碾压和平整,施工期应视天气及作业强度对路面适时洒水,控制路面含水率。 (5)严格控制施工机 械和运输车辆的活动范围,要求在划定的施工界限范围内施工,并限制运输车辆的行驶速度,严禁车辆在施工区域范围外的空地上随意碾压。 (6)针对机动车尾气 污染,应尽量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等,并加强施工机械的管理、保养、维护,减少因其状况不佳造成的空气污染。 综上所述,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扬尘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并随着施工过程的结束而消失,措施可行。 (二)废水 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华能营口仙 (略) 现有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最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 此外本环评要求雨天禁止施工,堆积土方时适当采取覆盖措施,防止被雨水冲刷;严格管控检查机械设备,防止漏油现象;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禁止随意外排。 经过以上处理后,施工期废水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措施可行。 (三)噪声 (1)选用效率高、噪声低的施工机具,同时采用先进快速施工工艺,缩短工期,减少施工噪声影响的时间。 (2)加强对施工机具的维护保养和正确操作,保证在良好的条件下使用,减少运行噪声。 (3)为减少噪音污染,减少夜间车辆出入频率,在夜间尽量不安排噪音大的机械施工,对机械注意养护,降低噪音。 (4)施 工 噪 声 应 严格 按 照《 建筑 施 工场 界环 境 噪声 排 放标 准》 (GB12523-2011)进行控制。 (四)固废 (1)建筑垃圾及时清理,严禁随意丢弃、堆放,由建设单位回收,不可回收部分定期运至当地环保部门指定的场所处置; (2)生活垃圾定点清倒,经统一收集后外运,不得随意堆放; (3)本项目土石方各功能区之间可达到平衡,注意保存表土,及时回填,对于挖掘剩余弃土、残土全部用于厂区内地面平整及修建道路,不外运、不外 排; (4)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教育,禁止随意丢弃垃圾。 在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固体废弃物对环境影响较小,措施可行。 (五)生态保护对策措施 ( 1 )严 (略) 《风力发电场生态保护及恢复技术规范》(DB21/T2354-2014)中有关用地要求。加强施工管理 , 认真搞好 施工组织设计,科学规划施工场地,尽量减少临时工程占地。 (2)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将施工措施计划做深做细,尽量避开大风和雨天施工,尽可能地缩短疏松地面、坡面的裸露时间,缩短临时占地使用时间,及时恢复场地原状。 (3)渣土场施工时,设置临时挡土设施;砂石堆料场等临时施工营地,需进行防护网覆盖等措施,防止雨水冲刷和大风吹蚀;电缆铺设线路长度较短, 未设专门堆场,开挖土石就近堆放,采用分层堆放并进行苫布覆盖,施工期尽可能做到挖填同步,尽可能减少土石方开挖,减少建筑垃圾产生量,及时清除多余的土石方及建筑垃圾,严禁随意堆存、倾倒,减少对地表的压占和扰动, 对扰动地表采取碾压、洒水等防护措施,待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场地平整,恢复场地原状。 (4)在雨季和汛期到来之前,应备齐土体临时防护用的物料及各种防汛物资,随时采取临时防护措施,以减少水土流失。 (5)施工机械和施工人员要按照施工总体平面布置图进行作业,不得乱占土地,施工机械、土石及其他建筑材料不得乱停乱放,及时清运,防止加剧水土流失。 运营期 (一)废水 本项目升压站内沿围墙外设排水沟,雨水通过排水沟排至站外进入厂区雨水管网;本项目为风电项目,营运期无工艺废水产生,此外运营期人员由厂内现有员工调配解决,无新增人员,故无新增生活污水产生。 (二)噪声 以本项目风机轮毂中心,设置 605m噪声防护距离。防护距离内不得有噪声敏感建筑。 项目营运后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检修,保持机械润滑,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机器运转不正常时噪声增高。 本项目升压站为舱体式建筑,经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座,舱体隔声后,项目运营期升压站边界噪声贡献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 类标准。 (三)光影 光影最远距离不超过 656.76m,超过 600m范围后,光影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设置 605m 的光影防护距离。在光影影响范围内不得新建村庄、学校、医院等人群集中的环境敏感点。 (四)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正常生产情况下产生的固废主要为风电机组检修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油抹布、废变压器油、废蓄电池,均属于危险废物。其中废润滑油、废油抹布、废蓄电池依托厂区内现有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变压器油暂存在事故油池内,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生态 (1)本项目位于华能营口仙 (略) 厂区内,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占地不涉及草地、植被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场地平整,恢复场地原状,并对升压站区周围播种草籽,进行绿化。 (2)采取驱鸟措施,风机叶片图绘警示色,降低鸟撞事件。在风机上通过不同的色彩搭配,使风机在运行时形成鹰眼图案,从而使迁徙鸟类主动规避,这样可以降低鸟类误撞的概率。 本项目所在区域无濒危、珍稀野生动物,施工结束后对风电场所在区域扰动的地表进行恢复,对周围动物几乎无影响。此外运营期风电机组的检修和维护期间,任何工作人员均不得猎捕、杀害动物。 (六)环境风险 (1)主变压器事故排油风险防范措施 严格管理,定期对变压器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及过滤净化,在操作过程中严格依照规程,并完善漏油或其他事故的防范应急措施;设置事故油池,同时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进行重点防渗,确保事故油储存过 程 中 不会 渗 漏 , 严 禁 变 压 器 油 的 事 故排 放 。 本 项 目设 置 事 故 池 容 积 为36m3 ,可满足设计规范要求。 (2)风机维修与运行润滑油风险防范措施 运行期维护人员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防止发生滴、漏现象;风机设备自身配有带高效油过滤器和油冷却器的强制稀油润滑系统,能防止油洒落在地表;风电机组为密封系统,运营期正常运转时无废旧机油产生。风电场设备维修期间,产生的废润滑油等暂存于厂区内现有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废变压器油临时暂存于事故油池,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制度,建立岗位责任制,建立巡检制度,建立事故应急抢险救援预案,加强人员定期培训,增强安全意识。 在建设单位落实好本报告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的要求后,可降低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概率,事故能够得到有效控制,使其局限于项目区域,不会波及周边环境,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5日-2024年1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7-*
通讯地址: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民生路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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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营口昌 (略) 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添加剂改扩建项目 | 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冶金化工重装备区 | 营口昌 (略) | 辽宁信一 (略) |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冶金化工重装备区(营口昌 (略) 厂区内),本项目依托现有车间一、车间三及现有项目公辅及储运设施,新购及利旧设备,扩建3条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添加剂生产线,并对装置区原有1条氯化氰生产线进行升级改造。项目达产后,年产500吨*烷二磺酸亚*酯(MMDS)、500吨*二腈、500吨三(三*基硅烷)磷酸酯(TMSP),改造后中间体氯化氰(CNCl)生产线产能为3000t/a,项目投资2800万元。 | 施工期: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及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运行期(1)废气: 有组织废气:车间一TMSP产生的碱性废气(G2-1~G2-2)氨气经车间二级降膜水吸收处理后引入二车间现有二级水吸收,由车间二现有27m排气筒P1排放。 车间一MMDS产生的工艺酸性废气SO3经二级降膜水吸收+一级碱吸收处理后,由27m排气筒P16有组织排放; 装置区氯化氰废气(G4-1~G4-2)经车间二级碱吸收塔预处理后,与车间一MMDS工艺有机废气(G1-6~G1-11)、车间三*二腈工艺有机废气(G3-1~G3-4)、危废贮存库(固废仓库)废气一起送入厂区现有RTO系统(包括“水吸收塔+碱吸收塔+RTO焚烧处理+水喷淋+碱喷淋”),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25m排气筒P3有组织排放。 车间一*烷二磺酸亚*酯(MMDS)含卤代烃酸性废气(G1-2~G1-3)经过三级水吸收+一级碱吸收处理后,与车间一*烷二磺酸亚*酯(MMDS)含卤代烃废气(G1-4~G1-5)、危险废物焚烧废气、热解装置废气通过管道送入高盐废水热解装置的扰动式高温热解炉与高盐废水热解烟气均通过热解装置后续的SNCR脱硝系统+半干式急冷塔+干式脱酸塔+布袋除尘器+水喷淋塔+碱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根50m排气筒P4高空排放。 副产盐酸储罐废气氯化氢经过车间五的三级碱喷淋处理后由25m排气筒P15有组织排放。有机储罐大小呼吸产生的有机废气仍依托现有“氮封+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现有1根15m排气筒P7有组织排放。 无组织废气:①物料储存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罐体上设冷水喷淋装置,给罐体降温,防止因夏季罐体温度太高,增大物料的挥发量;对罐体经常检查、检修,保持气密性良好,防止泄漏。本项目依托现有气压平衡来控制物料在进出物料罐时挥发出无组织有机废气。 ②原料包装桶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使桶口尽量小的暴露于环境中,尽量减少易挥发物质向环境中的无组织挥发;使用原料结束后立即封盖,保持原料桶密闭,避免桶内有机物的无组织挥发;原料使用完毕,待回收的原料包装桶在暂存过程中,必须做好封盖处理,保持桶内密闭。 ③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采用合理的通风量。载有VOCs物料的设备及其管道在开停工、检维修和清洗时,应在退料阶段将残存物料退净,并用密闭容器盛装,退料过程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清洗及吹扫过程排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 ④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控制要求:对液态物料、气态*物料的设备与管线应定期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 在工艺和安全许可的条件下,泄压设备泄放的气体应接入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挥发性有机液体取样采用密闭容器盛装,并记录样品回收量。 对泵、压缩机、阀门、法兰等易发生泄漏的设备与管线组件,制定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计划,定期检测、及时修复,防止或减少跑、冒、滴、漏现象,通过源头控制VOCs的排放。 (2)废水 本项目MMDS废水W1-1与氧化镁中和,中和后废水进入高盐热解装置;CNCl工艺废水W4-1经厂区废水蒸发器处理装置处理后,凝结水进入厂区现有污水站,浓水进入厂区现有高盐热解装置处理;员工生活、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纯水系统排水、设备及地面清洗用水进入厂区现有污水站,采用“混凝沉淀+水解酸化+A/O-A/O生化”工艺处理后通过废水总排口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各生产工序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声和气流噪声,产噪声级为85~105dB(A)。 本项目针对各类噪声源的噪声产生机理,采取了多种降噪措施,主要包括合理布局、设备选型上采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绿化降噪等。项目采用“闹静分开”和“合理布局”的设计原则,使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噪声敏感区,主要产噪车间均集中布置。 本项目均采取了妥善的治理措施,可有效降低噪声,以上噪声治理措施可行。本项目的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工艺及废气吸收产生的的酸性废液、工艺滤渣、工艺釜残、废水蒸发器结晶盐、沾染化学品的废包装物、污泥、质检废液、废机油、生活垃圾等。酸性废液由管道直接输送至酸碱罐区废酸液储罐暂存,其余固体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固废仓库),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进行转移和处理。 本项目建成后,高盐热解装置产生的盐粉、飞灰均有所削减,其中盐粉已委托辽宁 (略) 进行鉴定,鉴定结果属于一般工业固废。盐粉立产立清,已委托大连德运企业 (略) (略) (略) (略) 元台镇后元村德运1号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 |
2 | 华能营口仙人岛热电厂 18MW分散式风电项目 | (略) (略) 九龙地镇仙人岛能源化工区华能营口仙 (略) 厂区内 | 华能营口仙 (略) | 辽宁 (略)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华能营口仙 (略) 现有厂区内,不新增占地,项目总占地面积 25538m2 ,其中永久占地面积 3263m2 ,临时占地面积 22275m 2 。安装1台单机容量为 18MW的风力发电机组,并配建一座66kV 升压站,安装1台容量为18MVA有载调压升压变压器,共设1回集电线路,集电线路电压等级为35kV,采用地埋敷设,以1回 35kV出线通过升压变压到66kV,所发电量用于上网且在配电系统平衡调节,年理论发电量为5696万kW·h,预计项目年上网电量为4240万kW·h,年等效满负荷小时数为 2355h,容量系数为0.269。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土建工程,其中: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主要内容为1台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塔筒、箱式变电站及配套电气设备、35kV集电线路等。本项目总投资10932万元。 | 施工期:(一)废气 (1)建设工程施工工 地要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扬尘防治措施,即施工工地 100%围挡、物料堆放 100%覆盖、工地 100%湿法作业、出入车辆 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 100%硬化、渣土车辆 100%密闭运输。 (2)施工单位要建立 施工扬尘治理责任制,针对工程项目特点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并严格实施。施工单位要在建筑工地公示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责任人、主管部门等信息,并及时向当地主管部门报送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3)运输扬尘污染防 治管理制度和相关措施,使用合规车辆,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人员管理。 (4)施工道路应充分利用现有的乡村道路,应进行碾压和平整,施工期应视天气及作业强度对路面适时洒水,控制路面含水率。 (5)严格控制施工机 械和运输车辆的活动范围,要求在划定的施工界限范围内施工,并限制运输车辆的行驶速度,严禁车辆在施工区域范围外的空地上随意碾压。 (6)针对机动车尾气 污染,应尽量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等,并加强施工机械的管理、保养、维护,减少因其状况不佳造成的空气污染。 综上所述,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扬尘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并随着施工过程的结束而消失,措施可行。 (二)废水 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华能营口仙 (略) 现有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最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 此外本环评要求雨天禁止施工,堆积土方时适当采取覆盖措施,防止被雨水冲刷;严格管控检查机械设备,防止漏油现象;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禁止随意外排。 经过以上处理后,施工期废水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措施可行。 (三)噪声 (1)选用效率高、噪声低的施工机具,同时采用先进快速施工工艺,缩短工期,减少施工噪声影响的时间。 (2)加强对施工机具的维护保养和正确操作,保证在良好的条件下使用,减少运行噪声。 (3)为减少噪音污染,减少夜间车辆出入频率,在夜间尽量不安排噪音大的机械施工,对机械注意养护,降低噪音。 (4)施 工 噪 声 应 严格 按 照《 建筑 施 工场 界环 境 噪声 排 放标 准》 (GB12523-2011)进行控制。 (四)固废 (1)建筑垃圾及时清理,严禁随意丢弃、堆放,由建设单位回收,不可回收部分定期运至当地环保部门指定的场所处置; (2)生活垃圾定点清倒,经统一收集后外运,不得随意堆放; (3)本项目土石方各功能区之间可达到平衡,注意保存表土,及时回填,对于挖掘剩余弃土、残土全部用于厂区内地面平整及修建道路,不外运、不外 排; (4)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教育,禁止随意丢弃垃圾。 在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固体废弃物对环境影响较小,措施可行。 (五)生态保护对策措施 ( 1 )严 (略) 《风力发电场生态保护及恢复技术规范》(DB21/T2354-2014)中有关用地要求。加强施工管理 , 认真搞好 施工组织设计,科学规划施工场地,尽量减少临时工程占地。 (2)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将施工措施计划做深做细,尽量避开大风和雨天施工,尽可能地缩短疏松地面、坡面的裸露时间,缩短临时占地使用时间,及时恢复场地原状。 (3)渣土场施工时,设置临时挡土设施;砂石堆料场等临时施工营地,需进行防护网覆盖等措施,防止雨水冲刷和大风吹蚀;电缆铺设线路长度较短, 未设专门堆场,开挖土石就近堆放,采用分层堆放并进行苫布覆盖,施工期尽可能做到挖填同步,尽可能减少土石方开挖,减少建筑垃圾产生量,及时清除多余的土石方及建筑垃圾,严禁随意堆存、倾倒,减少对地表的压占和扰动, 对扰动地表采取碾压、洒水等防护措施,待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场地平整,恢复场地原状。 (4)在雨季和汛期到来之前,应备齐土体临时防护用的物料及各种防汛物资,随时采取临时防护措施,以减少水土流失。 (5)施工机械和施工人员要按照施工总体平面布置图进行作业,不得乱占土地,施工机械、土石及其他建筑材料不得乱停乱放,及时清运,防止加剧水土流失。 运营期 (一)废水 本项目升压站内沿围墙外设排水沟,雨水通过排水沟排至站外进入厂区雨水管网;本项目为风电项目,营运期无工艺废水产生,此外运营期人员由厂内现有员工调配解决,无新增人员,故无新增生活污水产生。 (二)噪声 以本项目风机轮毂中心,设置 605m噪声防护距离。防护距离内不得有噪声敏感建筑。 项目营运后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检修,保持机械润滑,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机器运转不正常时噪声增高。 本项目升压站为舱体式建筑,经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座,舱体隔声后,项目运营期升压站边界噪声贡献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 类标准。 (三)光影 光影最远距离不超过 656.76m,超过 600m范围后,光影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设置 605m 的光影防护距离。在光影影响范围内不得新建村庄、学校、医院等人群集中的环境敏感点。 (四)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正常生产情况下产生的固废主要为风电机组检修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油抹布、废变压器油、废蓄电池,均属于危险废物。其中废润滑油、废油抹布、废蓄电池依托厂区内现有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变压器油暂存在事故油池内,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生态 (1)本项目位于华能营口仙 (略) 厂区内,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占地不涉及草地、植被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场地平整,恢复场地原状,并对升压站区周围播种草籽,进行绿化。 (2)采取驱鸟措施,风机叶片图绘警示色,降低鸟撞事件。在风机上通过不同的色彩搭配,使风机在运行时形成鹰眼图案,从而使迁徙鸟类主动规避,这样可以降低鸟类误撞的概率。 本项目所在区域无濒危、珍稀野生动物,施工结束后对风电场所在区域扰动的地表进行恢复,对周围动物几乎无影响。此外运营期风电机组的检修和维护期间,任何工作人员均不得猎捕、杀害动物。 (六)环境风险 (1)主变压器事故排油风险防范措施 严格管理,定期对变压器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及过滤净化,在操作过程中严格依照规程,并完善漏油或其他事故的防范应急措施;设置事故油池,同时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进行重点防渗,确保事故油储存过 程 中 不会 渗 漏 , 严 禁 变 压 器 油 的 事 故排 放 。 本 项 目设 置 事 故 池 容 积 为36m3 ,可满足设计规范要求。 (2)风机维修与运行润滑油风险防范措施 运行期维护人员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防止发生滴、漏现象;风机设备自身配有带高效油过滤器和油冷却器的强制稀油润滑系统,能防止油洒落在地表;风电机组为密封系统,运营期正常运转时无废旧机油产生。风电场设备维修期间,产生的废润滑油等暂存于厂区内现有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废变压器油临时暂存于事故油池,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制度,建立岗位责任制,建立巡检制度,建立事故应急抢险救援预案,加强人员定期培训,增强安全意识。 在建设单位落实好本报告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的要求后,可降低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概率,事故能够得到有效控制,使其局限于项目区域,不会波及周边环境,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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