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广西灵山县钦江大步江坝至灵城镇东环桥段整治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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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广西灵山县钦江大步江坝至灵城镇东环桥段整治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灵山县水利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对广西灵山县钦江大步江坝至灵城镇东环桥段整治工程初步设计进行审批的请示》(灵水报〔2023〕104号)及相关附件收悉。受我局委托,广西钦州 (略) 对广西灵山县钦江大步江坝至灵城镇东环桥段整治工程(项目代码:2311-*-04-05-*)初步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并出具了技术评审报告。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建设必要性

广西灵山县钦江大步江坝至灵城镇东环桥段整治工程是《广西钦江(含那隆水)治理方案》的规划内容,为适应钦江两岸经济快速发展要求,提高岸坡稳定性,保障河流两岸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河流生态健康发展,减少水土流失,实施该工程是非常迫切和必要的。

二、工程建设内容和设计标准

广西灵山县钦江大步江坝至灵城镇东环桥段整治工程位于灵山县佛子镇、灵城街道,工程起点位于佛子镇S312道路交通桥,终点位于灵城街道东环桥,治理河长4.505km,新建护岸长度4.663km(其中刚性挡墙1.769km,格宾石笼挡墙2.894km),河道清淤清障长度1km,新建3座排涝涵管、19座下河踏步,硬化道路672m。

对现状岸坡高于5年一遇洪水位,按5年一遇洪水位进行防护;对于低于5年一遇洪水位的岸坡,按平岸进行防护。工程等别为Ⅴ等,相应建筑物级别为5级。

三、工程设计

基本同意该初步设计提出的工程设计方案。

(一)护岸工程设计

在左岸桩号ZK0+000~ZK0+036、ZK0+138~ZK0+240、ZAK0+196~ZAK0+302、ZAK0+505~ZAK0+769、ZAK1+215~ZAK1+315及右岸桩号YK0+255~YK0+364、YK0+608~YK0+659、YK0+702~YK1+378、YAK0+000~YAK0+161、YBK0+146~YBK0+254、YCK0+292~YCK0+348等11段河段采用重力式砼挡墙+草皮护坡的护岸形式;在左岸桩号ZK0+036~ZK0+138、ZAK0+000~ZAK0+196、ZAK0+302~ZAK0+505、ZAK0+769~ZAK1+215、ZBK0+000~ZBK0+679及右岸桩号YK0+000~YK0+255、YK0+364~YK0+608、YK0+659~YK0+702、YBK0+000~YBK0+146、YBK0+254~YBK0+542、YCK0+000~YCK0+292等11段河段采用格宾石笼挡墙+草皮护坡护岸形式。

(二)清淤设计

对中心桩号YNK0+000~YNK0+100、YNK0+200~YNK0+480、YNK0+800~YNK0+860、YNK0+970~YNK1+540、YNK1+630~YNK1+715等5段河段进行河道清障。

(三)附属工程设计

结合工程实际共布设3座排涝涵管,采用钢筋混凝土预制管;布置下河踏步19座;在右岸桩号YK0+702~YK1+378段对破损的土路进行硬化修复。

四、项目总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概算1226.23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1194.45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水利发展资金、自治区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

五、其他事项

(一)项目业主应认真执行初步设计提出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措施,对施工期可能发生的水土流失和可能导致的环境污染进行防护,坚持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原则。

(二)项目业主应严格落实节能措施,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新型环保、节能设备和材料,切实加强用能管理。

(三)项目业主应根据项目现场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完善施工设计和施工工期安排,因地制宜综合运用生态技术,确保项目合理实施。对跨汛期施工项目,应制定施工期安全度汛方案和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处置和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在建项目度汛安全。

(四)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生重大设计变更的,按《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由项目业主重新报我局审批;属于一般设计变更的由项目法人组织审查确认后实施,并报项目主管部门核备。

项目业主依据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


附件:广西灵山县钦江大步江坝至灵城镇东环桥段整治工程概算表






(略) 行政审批局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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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

灵山县水利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对广西灵山县钦江大步江坝至灵城镇东环桥段整治工程初步设计进行审批的请示》(灵水报〔2023〕104号)及相关附件收悉。受我局委托,广西钦州 (略) 对广西灵山县钦江大步江坝至灵城镇东环桥段整治工程(项目代码:2311-*-04-05-*)初步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并出具了技术评审报告。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建设必要性

广西灵山县钦江大步江坝至灵城镇东环桥段整治工程是《广西钦江(含那隆水)治理方案》的规划内容,为适应钦江两岸经济快速发展要求,提高岸坡稳定性,保障河流两岸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河流生态健康发展,减少水土流失,实施该工程是非常迫切和必要的。

二、工程建设内容和设计标准

广西灵山县钦江大步江坝至灵城镇东环桥段整治工程位于灵山县佛子镇、灵城街道,工程起点位于佛子镇S312道路交通桥,终点位于灵城街道东环桥,治理河长4.505km,新建护岸长度4.663km(其中刚性挡墙1.769km,格宾石笼挡墙2.894km),河道清淤清障长度1km,新建3座排涝涵管、19座下河踏步,硬化道路672m。

对现状岸坡高于5年一遇洪水位,按5年一遇洪水位进行防护;对于低于5年一遇洪水位的岸坡,按平岸进行防护。工程等别为Ⅴ等,相应建筑物级别为5级。

三、工程设计

基本同意该初步设计提出的工程设计方案。

(一)护岸工程设计

在左岸桩号ZK0+000~ZK0+036、ZK0+138~ZK0+240、ZAK0+196~ZAK0+302、ZAK0+505~ZAK0+769、ZAK1+215~ZAK1+315及右岸桩号YK0+255~YK0+364、YK0+608~YK0+659、YK0+702~YK1+378、YAK0+000~YAK0+161、YBK0+146~YBK0+254、YCK0+292~YCK0+348等11段河段采用重力式砼挡墙+草皮护坡的护岸形式;在左岸桩号ZK0+036~ZK0+138、ZAK0+000~ZAK0+196、ZAK0+302~ZAK0+505、ZAK0+769~ZAK1+215、ZBK0+000~ZBK0+679及右岸桩号YK0+000~YK0+255、YK0+364~YK0+608、YK0+659~YK0+702、YBK0+000~YBK0+146、YBK0+254~YBK0+542、YCK0+000~YCK0+292等11段河段采用格宾石笼挡墙+草皮护坡护岸形式。

(二)清淤设计

对中心桩号YNK0+000~YNK0+100、YNK0+200~YNK0+480、YNK0+800~YNK0+860、YNK0+970~YNK1+540、YNK1+630~YNK1+715等5段河段进行河道清障。

(三)附属工程设计

结合工程实际共布设3座排涝涵管,采用钢筋混凝土预制管;布置下河踏步19座;在右岸桩号YK0+702~YK1+378段对破损的土路进行硬化修复。

四、项目总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概算1226.23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1194.45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水利发展资金、自治区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

五、其他事项

(一)项目业主应认真执行初步设计提出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措施,对施工期可能发生的水土流失和可能导致的环境污染进行防护,坚持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原则。

(二)项目业主应严格落实节能措施,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新型环保、节能设备和材料,切实加强用能管理。

(三)项目业主应根据项目现场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完善施工设计和施工工期安排,因地制宜综合运用生态技术,确保项目合理实施。对跨汛期施工项目,应制定施工期安全度汛方案和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处置和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在建项目度汛安全。

(四)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生重大设计变更的,按《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由项目业主重新报我局审批;属于一般设计变更的由项目法人组织审查确认后实施,并报项目主管部门核备。

项目业主依据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


附件:广西灵山县钦江大步江坝至灵城镇东环桥段整治工程概算表






(略) 行政审批局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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