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树市恒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塑料破碎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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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树市恒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塑料破碎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报告书项目5个工作日,报告表项目2个工作日。

公示日期:2024年1月16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告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传真):0431--*( (略) 生态 (略) 分局审批科)

  通讯地址: (略) 府前路政务中心二楼

  邮  编:*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报告表

(略) (略) 塑料破碎建设项目

(略) 环城乡城子村新发屯三组

(略) (略)

吉林 (略)

项 (略) 环城乡城子村新发屯三组,项目分为生产区与办公区两个区域,办公区位于生产区南侧14m。生产区厂界东侧为农田;南侧为农田,南侧14m为项目办公区;西侧为科铁公路,隔路为农田,西南侧45m为新发屯;北侧29m为加油站罩棚,北侧35m为加油站罐区。办公区东侧、北侧、西侧为农田,南侧为村路,隔路为农田,西南侧20m为闲置水塔。项目总占地面积3500㎡,总建筑面积为2420㎡。拟建设1座2000㎡车间,1座300㎡成品库,租赁南侧现有建筑用做办公室,建筑面积为120㎡,厂区道路及地面全部进行硬化处理,硬化面积1080㎡。项目建成后,年粉碎分选废塑料32000吨,年产30915吨废塑料片。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一、施工期

1、施工过程产生扬尘,采取降低车速、保持地面清洁、洒水抑尘、建筑材料加盖苫布、地面和道路硬化等措施,可有效降低扬尘的产生。

2、施工期废水为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排入临时防渗旱厕。在施工现场设一临时沉淀池收集施工废水,沉淀后后回用于施工场地降尘,不对外排放。

3、施工期产生一定噪声,由于其产生时间较短,且随施工期结束而消失,施工过程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定期维护、保养施工设备。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各高噪音施工机械应尽量布置在项目中部。施工期噪声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施工期生活垃圾送指定垃圾点,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建筑垃圾运至指定垃圾填埋场。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有合理去向,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二、运营期

1、粉碎工艺在封闭生产车间内进行,采用湿式破碎工艺,基本不会产生粉尘污染物;原料装卸、搬运在原料库内进行,分拣在封闭厂房进行,原料库、厂房采取定期清扫、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扬尘,确保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相关标准限值要求;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气体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经预测结果可知,主要污染物NH3和H2S等恶臭气体排放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无组织排放二级标准。

2、塑料清洗废水、甩干废水经厂区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每月排放一次(全年清运8次),废水中各污染物浓度 (略) 富田 (略) 协商签订的进水水质要求,pH、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由罐 (略) 富田 (略) 进行处理;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

3、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做减振、隔声处理,加强设备维护,可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分拣废物、废瓶盖、废标签纸均外售综合利用;地面清扫废物、压滤后的沉淀池污泥与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报告书项目5个工作日,报告表项目2个工作日。

公示日期:2024年1月16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告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传真):0431--*( (略) 生态 (略) 分局审批科)

  通讯地址: (略) 府前路政务中心二楼

  邮  编:*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报告表

(略) (略) 塑料破碎建设项目

(略) 环城乡城子村新发屯三组

(略) (略)

吉林 (略)

项 (略) 环城乡城子村新发屯三组,项目分为生产区与办公区两个区域,办公区位于生产区南侧14m。生产区厂界东侧为农田;南侧为农田,南侧14m为项目办公区;西侧为科铁公路,隔路为农田,西南侧45m为新发屯;北侧29m为加油站罩棚,北侧35m为加油站罐区。办公区东侧、北侧、西侧为农田,南侧为村路,隔路为农田,西南侧20m为闲置水塔。项目总占地面积3500㎡,总建筑面积为2420㎡。拟建设1座2000㎡车间,1座300㎡成品库,租赁南侧现有建筑用做办公室,建筑面积为120㎡,厂区道路及地面全部进行硬化处理,硬化面积1080㎡。项目建成后,年粉碎分选废塑料32000吨,年产30915吨废塑料片。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一、施工期

1、施工过程产生扬尘,采取降低车速、保持地面清洁、洒水抑尘、建筑材料加盖苫布、地面和道路硬化等措施,可有效降低扬尘的产生。

2、施工期废水为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排入临时防渗旱厕。在施工现场设一临时沉淀池收集施工废水,沉淀后后回用于施工场地降尘,不对外排放。

3、施工期产生一定噪声,由于其产生时间较短,且随施工期结束而消失,施工过程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定期维护、保养施工设备。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各高噪音施工机械应尽量布置在项目中部。施工期噪声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施工期生活垃圾送指定垃圾点,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建筑垃圾运至指定垃圾填埋场。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有合理去向,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二、运营期

1、粉碎工艺在封闭生产车间内进行,采用湿式破碎工艺,基本不会产生粉尘污染物;原料装卸、搬运在原料库内进行,分拣在封闭厂房进行,原料库、厂房采取定期清扫、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扬尘,确保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相关标准限值要求;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气体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经预测结果可知,主要污染物NH3和H2S等恶臭气体排放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无组织排放二级标准。

2、塑料清洗废水、甩干废水经厂区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每月排放一次(全年清运8次),废水中各污染物浓度 (略) 富田 (略) 协商签订的进水水质要求,pH、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由罐 (略) 富田 (略) 进行处理;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

3、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做减振、隔声处理,加强设备维护,可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分拣废物、废瓶盖、废标签纸均外售综合利用;地面清扫废物、压滤后的沉淀池污泥与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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