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4年1月1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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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4年1月1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西安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9-*、*

通讯地址:西安高新区锦 (略) 之门A座二楼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爱科赛博总部建设项目

(略) 高新区徐家寨村西经四十四路与纬三十四路什字东北角

西安爱科 (略)

陕西 (略)

项 (略) (略) 高新区徐家寨村西经四十四路与纬三十四路什字东北角。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7.6×104 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5.5×104 m2,地下建筑面积约2.1×104 m2)。项目设置2栋生产楼、1栋生活配套楼、地下停车场,原料成品库等。拟购设备包括模块生产线、整机生产线、质量检测仪器、试验设备等,建成后年产能中小功率通用可编程测试电源16000台、大功率测试电源及系统2000台、嵌入式系统及自动化测试软件2000台。项目总投资40000万元,环保投资215万元。

(1)废气:本项目回流焊、波峰焊、手工焊接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废气、焊接烟尘颗粒物经密闭、集气罩收集后经焊烟净化器+1#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楼顶1根42m排气筒(DA001)排放,排放废气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要求;三防涂敷、烘干工序、点胶工序、擦拭工序、封装、清理外观工序、清洗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收集后经过滤器(吸附棉)+2#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楼顶1根42m排气筒(DA002)排放,非*烷总烃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 1061-2017)表面涂装行业排放要求,漆雾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要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进入18m高专用烟道排放,餐饮油烟排放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大型规模(9个灶头)标准限值要求;三台锅炉燃烧废气收集在52m排气筒(DA003)排放,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6-2018)、《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2)废水:本项目餐饮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同行政办公废水、保洁废水进入化粪池处理,一同与纯水制备浓水、锅炉定期 (略) 政污水管 (略) 第七污水处理厂。排放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

(3)噪声:噪声主要来源为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经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基础等措施后可达标排放。

(4)固废: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焊渣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要求暂存于一般固废贮存间,定期交由废品回收站处理;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废油脂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废抹布、废润滑油、废清洗剂、废UV灯管、废吸附棉、废活性炭及废滤芯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管理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并定期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报告表类项目,未开展公众调查意见。



附件:爱科赛博总部建设项目.rar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西安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9-*、*

通讯地址:西安高新区锦 (略) 之门A座二楼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爱科赛博总部建设项目

(略) 高新区徐家寨村西经四十四路与纬三十四路什字东北角

西安爱科 (略)

陕西 (略)

项 (略) (略) 高新区徐家寨村西经四十四路与纬三十四路什字东北角。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7.6×104 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5.5×104 m2,地下建筑面积约2.1×104 m2)。项目设置2栋生产楼、1栋生活配套楼、地下停车场,原料成品库等。拟购设备包括模块生产线、整机生产线、质量检测仪器、试验设备等,建成后年产能中小功率通用可编程测试电源16000台、大功率测试电源及系统2000台、嵌入式系统及自动化测试软件2000台。项目总投资40000万元,环保投资215万元。

(1)废气:本项目回流焊、波峰焊、手工焊接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废气、焊接烟尘颗粒物经密闭、集气罩收集后经焊烟净化器+1#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楼顶1根42m排气筒(DA001)排放,排放废气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要求;三防涂敷、烘干工序、点胶工序、擦拭工序、封装、清理外观工序、清洗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收集后经过滤器(吸附棉)+2#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楼顶1根42m排气筒(DA002)排放,非*烷总烃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 1061-2017)表面涂装行业排放要求,漆雾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要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进入18m高专用烟道排放,餐饮油烟排放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大型规模(9个灶头)标准限值要求;三台锅炉燃烧废气收集在52m排气筒(DA003)排放,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6-2018)、《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2)废水:本项目餐饮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同行政办公废水、保洁废水进入化粪池处理,一同与纯水制备浓水、锅炉定期 (略) 政污水管 (略) 第七污水处理厂。排放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

(3)噪声:噪声主要来源为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经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基础等措施后可达标排放。

(4)固废: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焊渣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要求暂存于一般固废贮存间,定期交由废品回收站处理;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废油脂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废抹布、废润滑油、废清洗剂、废UV灯管、废吸附棉、废活性炭及废滤芯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管理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并定期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报告表类项目,未开展公众调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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