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双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空港发展怡心街道三江社区亩建设项目备案名:云璟江屿苑”方案调整的公示
成都市双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空港发展怡心街道三江社区亩建设项目备案名:云璟江屿苑”方案调整的公示
由 (略) 开发的“空港发展怡心街道三江社区94.8968亩建设项目(备案名:云璟江屿苑)”, (略) 双流区怡心街道三江社区,项目净用地面积63264.50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89平方米。项目整体方案已于2023年6月25日通过规划审定,于2023年8月9日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号)。目前在进行基础开挖,主体建筑尚未修建,尚未销售。
现 (略) 因施工图设计深化向我局申请对“空港发展怡心街道三江社区94.8968亩建设项目(备案名:云璟江屿苑)”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局部调整,主要调整如下:
一、总平面图调整:
1、将4#、5#、6#、8#、9#、10#、11#、12#、24#、25#门头部分建筑轮廓进行调整(详见右图)。
2、将地下室轮廓及地下室出地面风井位置、尺寸进行调整(详见右图)。
3、将物业管理用房、架空层、消防控制室、地下垃圾用房、地下非机动车库轮廓范围及面积进行调整(详见右图)。
4、将东北侧场地标高由476.00调整为476.50,将东侧地下车库出入口出标高由476.00调整为475.21(详见右图)。
5、将消防水箱位置由27#楼屋顶调整至26#屋顶(详见右图)。
6、场地东侧增加开敞人防楼梯(详见右图)。
7、将西北侧、东侧非机动车出入口镂空区域及尺寸进行调整(详见右图)。
二、将地下室平面布局进行局部调整。
三、将建筑分层平面进行优化调整。
四、综合技术经济指标调整:
1、将地上住宅计容建筑面积由*.40㎡调整为*.33㎡。
2、将地上非住宅计容建筑面积由6995.60㎡调整为6992.67㎡。
(1)商业服务业设施建筑面积由6689.89㎡调整为6662.60㎡。
(2)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由281.27㎡调整为300.60㎡。
(3)门卫室建筑面积由24.44㎡调整为29.47㎡。
3、将地上不计容建筑面积由3107.13㎡调整为3535.14㎡。
(1)架空层建筑面积由1263.43㎡调整为1207.60㎡。
(2)建筑物外墙外保温建筑面积由1843.70㎡调整为2327.54㎡。
4、将地下室建筑面积由53289.76m2调整为52861.75m2。
(1)机动车库建筑面积由47920.52㎡调整为46536.50㎡;
(2)非机动车库建筑面积由1920.51㎡调整为2095.88㎡;
(3)设备用房建筑面积由3019.78㎡调整为3795.82㎡;
(4)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由267.51㎡调整为270.60㎡;
(5)垃圾用房建筑面积由95.63㎡调整为101.80㎡;
(6)消防控制室建筑面积由65.81㎡调整为61.15㎡。
5、将基底面积由13884.90㎡调整为13831.30㎡。
6、将总建筑密度由21.95%调整为21.86%,高层主体建筑密度由15.60%调整为15.51%。
五、上述调整相应的技术图纸同步调整。
调整后的总平面图退距及各项指标均满足规划条件要求,现我局就项目调整方案征求广大厉害关系人意见。望该项目广大利害关系人自公告之日起(2024年1月16日—1月25日),将自己的意见以真实姓名反映,投入现场意见箱或将意见书面 (略) 双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具备真实性及合理性的意见我局将予以采纳,逾期视为放弃、无意见。
特此公示
附件:1.原审定总平面图
2.调整后总平面图
(略) 双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12日
由 (略) 开发的“空港发展怡心街道三江社区94.8968亩建设项目(备案名:云璟江屿苑)”, (略) 双流区怡心街道三江社区,项目净用地面积63264.50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89平方米。项目整体方案已于2023年6月25日通过规划审定,于2023年8月9日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号)。目前在进行基础开挖,主体建筑尚未修建,尚未销售。
现 (略) 因施工图设计深化向我局申请对“空港发展怡心街道三江社区94.8968亩建设项目(备案名:云璟江屿苑)”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局部调整,主要调整如下:
一、总平面图调整:
1、将4#、5#、6#、8#、9#、10#、11#、12#、24#、25#门头部分建筑轮廓进行调整(详见右图)。
2、将地下室轮廓及地下室出地面风井位置、尺寸进行调整(详见右图)。
3、将物业管理用房、架空层、消防控制室、地下垃圾用房、地下非机动车库轮廓范围及面积进行调整(详见右图)。
4、将东北侧场地标高由476.00调整为476.50,将东侧地下车库出入口出标高由476.00调整为475.21(详见右图)。
5、将消防水箱位置由27#楼屋顶调整至26#屋顶(详见右图)。
6、场地东侧增加开敞人防楼梯(详见右图)。
7、将西北侧、东侧非机动车出入口镂空区域及尺寸进行调整(详见右图)。
二、将地下室平面布局进行局部调整。
三、将建筑分层平面进行优化调整。
四、综合技术经济指标调整:
1、将地上住宅计容建筑面积由*.40㎡调整为*.33㎡。
2、将地上非住宅计容建筑面积由6995.60㎡调整为6992.67㎡。
(1)商业服务业设施建筑面积由6689.89㎡调整为6662.60㎡。
(2)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由281.27㎡调整为300.60㎡。
(3)门卫室建筑面积由24.44㎡调整为29.47㎡。
3、将地上不计容建筑面积由3107.13㎡调整为3535.14㎡。
(1)架空层建筑面积由1263.43㎡调整为1207.60㎡。
(2)建筑物外墙外保温建筑面积由1843.70㎡调整为2327.54㎡。
4、将地下室建筑面积由53289.76m2调整为52861.75m2。
(1)机动车库建筑面积由47920.52㎡调整为46536.50㎡;
(2)非机动车库建筑面积由1920.51㎡调整为2095.88㎡;
(3)设备用房建筑面积由3019.78㎡调整为3795.82㎡;
(4)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由267.51㎡调整为270.60㎡;
(5)垃圾用房建筑面积由95.63㎡调整为101.80㎡;
(6)消防控制室建筑面积由65.81㎡调整为61.15㎡。
5、将基底面积由13884.90㎡调整为13831.30㎡。
6、将总建筑密度由21.95%调整为21.86%,高层主体建筑密度由15.60%调整为15.51%。
五、上述调整相应的技术图纸同步调整。
调整后的总平面图退距及各项指标均满足规划条件要求,现我局就项目调整方案征求广大厉害关系人意见。望该项目广大利害关系人自公告之日起(2024年1月16日—1月25日),将自己的意见以真实姓名反映,投入现场意见箱或将意见书面 (略) 双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具备真实性及合理性的意见我局将予以采纳,逾期视为放弃、无意见。
特此公示
附件:1.原审定总平面图
2.调整后总平面图
(略) 双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12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