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浑江区住宅小区垃圾分类收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浑江发改审批字〔2024〕5号
(略) (略) :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浑江区住宅小区垃圾分类收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白山富通〔2024〕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该项 (略) 大洋 (略) 编制完成《浑江区住宅小区垃圾分类收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中和 (略) 出具的《浑江区住宅小区垃圾分类收集项目评估报告》(ZHDH-KY-001)意见,经研究,原则上同意浑江区住宅小区垃圾分类收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浑江区住宅小区垃圾分类收集项目》( 2401-*-04-01-*)。
二、项目建设单位: (略) (略) 。
三、建设地点:浑江区 204个住宅小区。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1、在市区内204个住宅小区设置垃圾收集点数量4643个;
2、购置垃圾分类收集桶(四分类)6000个 ;
3、购置厨余垃圾箱2339个(每栋楼设置1个);
4、有害垃圾收集箱300个 ;
5、智能垃圾分类收集箱300个 ;
6、购置垃圾分类亭204个(每个小区设1个) ;
7、餐厨垃圾车(6立)10台 ;
8、对接垃圾车(6立)6台 ;
9、挂桶垃圾车(6立)6台 ;
10、后装压缩垃圾车(6立)4台。
五、建设期限:本工程计划建设期为11个月,2023年12月~2024年10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1614.21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110.82万元 ,设备购置费:1258.52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8.12 万元;基本预备费:146.75万元。 资金筹措:本工程估算总投资:1614.21万元,其中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1291万元,地方配套资金323.21万元。
七、相关要求
(一) (略) (略) 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 (略) (略) 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 (略) (略) 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略) 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办理下步手续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浑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01月0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工程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浑江区住宅小区垃圾分类收集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招标估算金额单位(万元)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3 | 监理 | | | | | | | √ | 27.28 |
4 | 建筑工程 | | | | | | | √ | 110.82 |
5 | 设备购置 | √ | | | √ | √ | | | 1258.52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 审批部门盖章 2024年01月05日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浑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浑江区住宅小区垃圾分类收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浑江发改审批字〔2024〕5号
(略) (略) :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浑江区住宅小区垃圾分类收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白山富通〔2024〕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该项 (略) 大洋 (略) 编制完成《浑江区住宅小区垃圾分类收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中和 (略) 出具的《浑江区住宅小区垃圾分类收集项目评估报告》(ZHDH-KY-001)意见,经研究,原则上同意浑江区住宅小区垃圾分类收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浑江区住宅小区垃圾分类收集项目》( 2401-*-04-01-*)。
二、项目建设单位: (略) (略) 。
三、建设地点:浑江区 204个住宅小区。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1、在市区内204个住宅小区设置垃圾收集点数量4643个;
2、购置垃圾分类收集桶(四分类)6000个 ;
3、购置厨余垃圾箱2339个(每栋楼设置1个);
4、有害垃圾收集箱300个 ;
5、智能垃圾分类收集箱300个 ;
6、购置垃圾分类亭204个(每个小区设1个) ;
7、餐厨垃圾车(6立)10台 ;
8、对接垃圾车(6立)6台 ;
9、挂桶垃圾车(6立)6台 ;
10、后装压缩垃圾车(6立)4台。
五、建设期限:本工程计划建设期为11个月,2023年12月~2024年10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1614.21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110.82万元 ,设备购置费:1258.52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8.12 万元;基本预备费:146.75万元。 资金筹措:本工程估算总投资:1614.21万元,其中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1291万元,地方配套资金323.21万元。
七、相关要求
(一) (略) (略) 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 (略) (略) 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 (略) (略) 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略) (略) 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办理下步手续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浑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01月0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工程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浑江区住宅小区垃圾分类收集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招标估算金额单位(万元)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3 | 监理 | | | | | | | √ | 27.28 |
4 | 建筑工程 | | | | | | | √ | 110.82 |
5 | 设备购置 | √ | | | √ | √ | | | 1258.52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 审批部门盖章 2024年01月05日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