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审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审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审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年,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审计局按照旗委全面依法治旗委员会工作部署,积极践行全面依法治国理念,在上级审计机关和旗委、旗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法治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和审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紧扣旗委、旗政府中心工作和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坚持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进一步推进审计机关法治建设,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2023年法治建设开展情况总结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对审计机关法治建设的领导
(一)严格执行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的制度规定。坚持把政治建设作为根本性建设摆在首位,自觉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巩固和深化党对审计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制度成果,严格执行《中央审计委员会关于加强地方党委审计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意见》等制度规定,认真履行旗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健全完善党委审计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工作运行机制,推动审计体制机制正常运行。
(二)将党的领导贯穿审计法治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历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局党组理论学法治思想作为普法工作的头等大事,增强运用法治思想指导开展审计工作的能力。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用实干担当展现对党绝对忠诚、绝对负责。坚决做到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公共资金运用到哪里、公权力行使到哪里,审计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加强与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沟通,重大事项充分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推动旗委审计委员会及办公室组织架构正常运转。
(三)强化依法行政组织保障和能力建设。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认真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及时掌握工作中的不足,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将法律法规学
(一)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现普法和执法的有机整合,将普法贯穿审计工作全过程,坚持审计到哪里,普法宣传就到哪里。结合审计现场开展审计普法宣传,通过“边审计、边普法”的形式,将普法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审计人员,通过审计进点会、审计结果反馈意见会、审计整改会等,向被审计单位开展普法工作,推动法治宣传工作融入审计项目实施全过程,进一步加大在审计现场向被审计单位宣传审计法律法规力度。向被审计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广泛宣传审计法以及相关财经法律法规等,并通过面对面交流,以案释法等形式深入讲解在各领域审计中发现的“老毛病、常见病、多发病、易发病”,推动被审计单位提高遵守财经法规的意识,避免问题屡查屡犯,防患于未然。利用媒体、政府门户网站等宣传推广普法工作,切实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审计干部在执法普法的同时不断提升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结合“12?4”宪法宣传周的开展,以“学台,线下通过上级审计机关业务培训、中心组学和能力,正确行使审计监督职权,切实加强自我约束机制,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执法水平,提高依法审计能力。
(六)加强审计书屋建设。为局机关干部职工购置法律法规等学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以增进社会公众对审计工作的了解和支持,为审计工作创造有力的社会环境。编发法治信息6篇。
三、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严肃财经法律法规,完善审计质量控制体系
(一)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认真开展审计执法。 (略) 审计局和旗委审计委员会的统一安排部署,紧紧国绕全旗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开展审计监督工作,及时掌握政策依据的动态,科学安排年度审计项目,聚焦主责主业,做好常态化 “经济体检”工作。重点对国家重大政策落实、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公共权力远行、财政资金、重要民生资金等领域进行审计监督.充分发挥审计促进经济商质量发展、强化权力规范运行和贵任落实的重要作用。在审计过程中,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审计监督,着力查找被审计单位在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决策部署、执行财经法纪、落实民生问题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审计处理措施,督促完善制度措施,建立长效机制。2023年共完成审计项目15个,审计查出问题金额2189.92万元,服务全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
(二)进一步完善审计质量控制体系,不斯规范审计行为。在审计执法中坚决落实“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理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审计程序开展审计执法工作,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八不准”工作纪律,强化审计现场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根据新规定规范审计行为,完善执法责任,强化审计复核、审计业务会议、质量检查等工作的开展。加强审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实行审计质量责任迫究制度,确保审计项目重点突出、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得当、程序规范。积极参加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发挥优秀审计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审计操作能力,降低审计控制风险。
四、严格依法行政,规范审计管理工作
(一)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持续协作配合。深入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审计发现问题线索移送工作办法》,规范审计机关移送线索(问题)工作,选派业务骨干配合完成纪委、巡察等交办的任务,及时为巡察提供各类审计报告或审计结果。把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巡视巡察等监督贯通起来,形成监督合力。
(二)实行审计项目动态监督。强化审计计划源头管理和资源统筹,创新组织模式,精细化推进项目实施。贯彻落实《 (略) 审计局审计现场管理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进一步规范审计业务流程的实施意见》,严控审计进度,确保审计项目按时保质完成。对所有审计项目进行审计业务会议进行审定,对问题定性、文字表述、审计建议等集体把关,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真实客观地在报告中反映。对审计项目实施情况和结果进行全面复核,夯实审计工作基础,提升审计监督质量。
(三) 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完善党组依法决策机制,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办事能力。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确保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凡是属手重大行政决策均在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并在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制定《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审计局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聘请内蒙古盈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对重大决策及行政执法等情况提供法律服务,听取和采纳法律顾问在审计法治工作中提出的合法、合理的建议意见,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审计、基层普法宣传中的积极作用,促进审计工作的规范化和法治化,有效防范审计执法风险,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有力推进了法治政府建设。
(四)坚持把纪律和监督挺在前面,推动干部作风持续向好。坚持作风建设无小事,认真落实抓常抓细各项措施,坚持逢会必讲,凡事必讲。积极配合旗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做好常态化监督管理工作,驰而不息抓好“四风”。强化干部职工日常监督管理,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抓住法定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紧盯重点领域、重要岗位、重要环节,落实作风整治要求。通过发通知和廉政短信、微信提醒、审前谈话等方式,向审计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严明纪律规矩。分级分层重新排查廉政风险点,加大审前廉政风险谈话、审计现场巡察、审后纪律回访力度,全程掌握审计组和审计干部纪律执行情况。不断强化党章党规和准则条例学,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各项审计监督工作。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审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年,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审计局按照旗委全面依法治旗委员会工作部署,积极践行全面依法治国理念,在上级审计机关和旗委、旗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法治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和审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紧扣旗委、旗政府中心工作和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坚持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进一步推进审计机关法治建设,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2023年法治建设开展情况总结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对审计机关法治建设的领导
(一)严格执行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的制度规定。坚持把政治建设作为根本性建设摆在首位,自觉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巩固和深化党对审计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制度成果,严格执行《中央审计委员会关于加强地方党委审计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意见》等制度规定,认真履行旗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健全完善党委审计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工作运行机制,推动审计体制机制正常运行。
(二)将党的领导贯穿审计法治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历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局党组理论学法治思想作为普法工作的头等大事,增强运用法治思想指导开展审计工作的能力。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用实干担当展现对党绝对忠诚、绝对负责。坚决做到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公共资金运用到哪里、公权力行使到哪里,审计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加强与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沟通,重大事项充分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推动旗委审计委员会及办公室组织架构正常运转。
(三)强化依法行政组织保障和能力建设。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认真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及时掌握工作中的不足,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将法律法规学
(一)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现普法和执法的有机整合,将普法贯穿审计工作全过程,坚持审计到哪里,普法宣传就到哪里。结合审计现场开展审计普法宣传,通过“边审计、边普法”的形式,将普法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审计人员,通过审计进点会、审计结果反馈意见会、审计整改会等,向被审计单位开展普法工作,推动法治宣传工作融入审计项目实施全过程,进一步加大在审计现场向被审计单位宣传审计法律法规力度。向被审计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广泛宣传审计法以及相关财经法律法规等,并通过面对面交流,以案释法等形式深入讲解在各领域审计中发现的“老毛病、常见病、多发病、易发病”,推动被审计单位提高遵守财经法规的意识,避免问题屡查屡犯,防患于未然。利用媒体、政府门户网站等宣传推广普法工作,切实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审计干部在执法普法的同时不断提升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结合“12?4”宪法宣传周的开展,以“学台,线下通过上级审计机关业务培训、中心组学和能力,正确行使审计监督职权,切实加强自我约束机制,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执法水平,提高依法审计能力。
(六)加强审计书屋建设。为局机关干部职工购置法律法规等学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以增进社会公众对审计工作的了解和支持,为审计工作创造有力的社会环境。编发法治信息6篇。
三、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严肃财经法律法规,完善审计质量控制体系
(一)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认真开展审计执法。 (略) 审计局和旗委审计委员会的统一安排部署,紧紧国绕全旗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开展审计监督工作,及时掌握政策依据的动态,科学安排年度审计项目,聚焦主责主业,做好常态化 “经济体检”工作。重点对国家重大政策落实、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公共权力远行、财政资金、重要民生资金等领域进行审计监督.充分发挥审计促进经济商质量发展、强化权力规范运行和贵任落实的重要作用。在审计过程中,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审计监督,着力查找被审计单位在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决策部署、执行财经法纪、落实民生问题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审计处理措施,督促完善制度措施,建立长效机制。2023年共完成审计项目15个,审计查出问题金额2189.92万元,服务全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
(二)进一步完善审计质量控制体系,不斯规范审计行为。在审计执法中坚决落实“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理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审计程序开展审计执法工作,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八不准”工作纪律,强化审计现场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根据新规定规范审计行为,完善执法责任,强化审计复核、审计业务会议、质量检查等工作的开展。加强审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实行审计质量责任迫究制度,确保审计项目重点突出、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得当、程序规范。积极参加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发挥优秀审计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审计操作能力,降低审计控制风险。
四、严格依法行政,规范审计管理工作
(一)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持续协作配合。深入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审计发现问题线索移送工作办法》,规范审计机关移送线索(问题)工作,选派业务骨干配合完成纪委、巡察等交办的任务,及时为巡察提供各类审计报告或审计结果。把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巡视巡察等监督贯通起来,形成监督合力。
(二)实行审计项目动态监督。强化审计计划源头管理和资源统筹,创新组织模式,精细化推进项目实施。贯彻落实《 (略) 审计局审计现场管理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进一步规范审计业务流程的实施意见》,严控审计进度,确保审计项目按时保质完成。对所有审计项目进行审计业务会议进行审定,对问题定性、文字表述、审计建议等集体把关,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真实客观地在报告中反映。对审计项目实施情况和结果进行全面复核,夯实审计工作基础,提升审计监督质量。
(三) 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完善党组依法决策机制,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办事能力。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确保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凡是属手重大行政决策均在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并在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制定《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审计局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聘请内蒙古盈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对重大决策及行政执法等情况提供法律服务,听取和采纳法律顾问在审计法治工作中提出的合法、合理的建议意见,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审计、基层普法宣传中的积极作用,促进审计工作的规范化和法治化,有效防范审计执法风险,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有力推进了法治政府建设。
(四)坚持把纪律和监督挺在前面,推动干部作风持续向好。坚持作风建设无小事,认真落实抓常抓细各项措施,坚持逢会必讲,凡事必讲。积极配合旗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做好常态化监督管理工作,驰而不息抓好“四风”。强化干部职工日常监督管理,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抓住法定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紧盯重点领域、重要岗位、重要环节,落实作风整治要求。通过发通知和廉政短信、微信提醒、审前谈话等方式,向审计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严明纪律规矩。分级分层重新排查廉政风险点,加大审前廉政风险谈话、审计现场巡察、审后纪律回访力度,全程掌握审计组和审计干部纪律执行情况。不断强化党章党规和准则条例学,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各项审计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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