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睢宁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月16日受理并拟批准江苏佳阳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徐州市睢宁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月16日受理并拟批准江苏佳阳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受理江苏 (略)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拟批准。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1月17日-1月23日
联系电话:0516-*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睢宁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厉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受理并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江苏 (略)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睢宁县庆安镇纬三路南、 (略) 道西侧 |
建设单位 | 江苏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华瑞鑫 (略) |
受理日期 | 2024年1月16日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 | 见附件 |
项目概况 | 江苏 (略) 拟投资3000万元,于睢宁县庆安镇纬三路南、 (略) 道西侧租赁厂房及办公用房共约10000平方米,建设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2万辆/年项目。项目现 (略) 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睢行审投资备[2023]106号。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项目初期雨水先收集至初期雨池,与经三级沉淀池预处理后的报废汽车冲洗废水一起经“均质+隔油+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报废车辆冲洗。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安全气囊引爆、剪切、切割产生的颗粒物经各自集气罩收集后,一起经过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制冷剂的抽取工序产生的废气和油液油排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一起经一套“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破碎和压块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一起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危险废物暂存间产生的废气采用密闭负压收集,经过“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中废安全气囊(已引爆)、可利用零用部件、纤维皮革、其他废非金属材料、废布袋、废空调等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除尘灰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新能源机动车锂电池单独储存至动力蓄电池贮存间,并交于资质单位梯次利用,不作为危险废物处置。危险废物中废燃油机动车蓄电池、废液化气罐、废尾气净化催化剂、废油箱、油管、废机油滤清器、废油液、制冷剂、含汞/含铅开关、电路板、电容器(少部分含多氯联苯)、含油抹布、废手套、废拖把、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及滤袋、拆解油泥、石棉废物、含油锯末和木屑、隔油池废油、组合式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等,均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及沉淀池沉渣均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源为设备运转噪声,选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绿化阻隔等措施处理后,厂界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厂区进行分区防渗,针对拆解作业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动力蓄电池贮存间、报废机动车贮存区、初期雨水池、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应急事故池、消防水池及组合式污水处理设施等区域进行重点防渗;重点污染防治区以外的车间及地面均进行硬化防渗措施。采取措施后,本项目对土壤和地下水的影响较小。 |
公示参与情况 | 环评阶段未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
承诺文件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公示承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受理江苏 (略)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拟批准。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1月17日-1月23日
联系电话:0516-*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睢宁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厉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受理并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江苏 (略)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睢宁县庆安镇纬三路南、 (略) 道西侧 |
建设单位 | 江苏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华瑞鑫 (略) |
受理日期 | 2024年1月16日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 | 见附件 |
项目概况 | 江苏 (略) 拟投资3000万元,于睢宁县庆安镇纬三路南、 (略) 道西侧租赁厂房及办公用房共约10000平方米,建设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2万辆/年项目。项目现 (略) 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睢行审投资备[2023]106号。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项目初期雨水先收集至初期雨池,与经三级沉淀池预处理后的报废汽车冲洗废水一起经“均质+隔油+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报废车辆冲洗。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安全气囊引爆、剪切、切割产生的颗粒物经各自集气罩收集后,一起经过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制冷剂的抽取工序产生的废气和油液油排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一起经一套“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破碎和压块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一起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危险废物暂存间产生的废气采用密闭负压收集,经过“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中废安全气囊(已引爆)、可利用零用部件、纤维皮革、其他废非金属材料、废布袋、废空调等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除尘灰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新能源机动车锂电池单独储存至动力蓄电池贮存间,并交于资质单位梯次利用,不作为危险废物处置。危险废物中废燃油机动车蓄电池、废液化气罐、废尾气净化催化剂、废油箱、油管、废机油滤清器、废油液、制冷剂、含汞/含铅开关、电路板、电容器(少部分含多氯联苯)、含油抹布、废手套、废拖把、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及滤袋、拆解油泥、石棉废物、含油锯末和木屑、隔油池废油、组合式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等,均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及沉淀池沉渣均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源为设备运转噪声,选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绿化阻隔等措施处理后,厂界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厂区进行分区防渗,针对拆解作业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动力蓄电池贮存间、报废机动车贮存区、初期雨水池、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应急事故池、消防水池及组合式污水处理设施等区域进行重点防渗;重点污染防治区以外的车间及地面均进行硬化防渗措施。采取措施后,本项目对土壤和地下水的影响较小。 |
公示参与情况 | 环评阶段未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
承诺文件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公示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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