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将乐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 (略) 自然资源局精心指导下,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法治思想,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体制机制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结合自然资源行政执法领域特点,进一步完善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提高我县自然资源系统执法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开展行政执法,确保行政执法公开、公平、公正,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将乐县自然资源局法制员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提高法制队*执法办案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2.依法推进法律顾问制度。聘请福建三华律师事务所知名律师作为我局法律顾问,参与全局日常依法行政工作,为重大行政决策、重要政策制定、行政行为和执法行为、重要合同谈判和合同履约、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全面法律服务,把好我局有关工作的法律源头关,促进我局党组依法、依规、科学决策。
3.优化法制审核机构配置。优化法规监察与审核审批股配置,主要负责组织开展全县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政策研究,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自然资源法制宣传开展。
(二)严格规范执法,增强行政执法工作效能
1.严厉查处违法案件。2023年共立案查处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案件3宗,其中土地违法案件2宗,违法占地面积6.68亩,罚款44.521万元,地上建筑物均已根据《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依法没收的违法用地地上建筑物及其他设施处置办法的通知》(将政办〔2018〕123号)文件要求,移交相关部门处理;非法采矿案件1宗,因案件涉嫌刑事犯罪,目前正在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无逾期未查未决案件,人民群众满意度较高。
2.加强日常监督巡查。明确日常巡查重点,加大对重点地带的巡查频次以及重点区域的监管力度,严查未经有权机关批准进行占地建设的情况等。2023年,共开展日常巡查672次,及时制止乱占耕地行为2宗,涉及耕地约37亩(含永久基本农田22亩);共拆除违法乱占耕地建设36起,总面积70.99亩,其中,耕地面积38.43亩(含永久基本农田17.5亩),已全部完成复耕复绿。
3.加强案件部门衔接。严格落实《自然资源部 公安部关于加强协调配合强化自然资源领域行刑衔接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依照行刑衔接有关规定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线索,会商解决疑难复杂问题,严厉打击自然资源领域违法犯罪问题。2023年,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线索1个;同时针对自然资源部下发2个疑似非法占用农用地涉嫌犯罪问题线索,认真组织排查核实,经核实均不涉及违法或涉嫌犯罪问题。
(三)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法治改革创新
1.推行“柔性执法”。对初次违法,违法行为轻微经责令立即停止并及时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2023年,共推行“柔性执法”33次。
2.落实乡镇行政执法赋权工作。主动对接,密切配合乡(镇)人民政府,提供土地违法行政案件指导,组织开展基层行政执法业务培训。2023年,对接古镛、水南、高唐、光明、南口、白莲、黄潭、万全、万安、大源、余坊等11个乡镇,开展具体案件指导17个,帮助乡镇培养执法力量。
3.推行“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积 (略) 将乐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取缔牛蛙、鳗鱼等养殖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违法行为。重点对万安镇、黄潭镇、光明镇的牛蛙养殖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行为所违反的法律依据、法律责任进行梳理,为乡镇开展牛蛙整治工作提供依据。2023年,共整治牛蛙养殖违法行为4起。
(四)加强培训宣传,强化法治政府建设
1.开展2023年度卫片执法工作培训。与会人员50余人,主要为各乡(镇)分管领导,各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高唐镇自然资源协管员及我局部分干部职工,学时总计90分钟。大会从浅入深讲解“什么是卫片执法”、“卫片执法工作流程”、“镇村如何做好卫片工作”等内容,重点介绍卫片执法工作方法、注意事项、常见的违法用地案例;同时强调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耕地非农化“六严禁”政策,宣传耕地资源保护科普知识,为深入开展耕地保护工作提供有利帮助。
2.开展2023年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培训。与会人员主要为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及其他行政执法人员,学时总计90分钟,会议主要从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执法流程、相关法律法规及自由裁量标准等方面开展培训学有待提高;普法教育形式单一,创新性不足等。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
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关于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职责清单》等文件,加强法治自然资源建设的组织领导,积极部署推动工作。自觉把法治建设工作融入全局工作大局,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对法治建设中涉及的重大问题、重要环节、重点任务,亲自过问、亲自协调和亲自督办。
(二)加强学法,重视普法,强化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带头学法。把开展学法治思想、党内法规、民法典、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等作为一项长期学。二是为保障“八五”普法工作有序开展并落到实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将乐县自然资源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原则、重点内容、工作要求等内容,保障普法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三)督促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督促各股室根据业务内容,并结合“4.22世界地球日”、“民法典宣传月”“6.25全国土地日”、“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以及网络、微信公众号等,落实开展法治宣传主题活动,开展内容包括宪法、土地管理法、民法典、矿产资源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等内容宣传。2023年,全局共开展法治宣传主题活动6次,发放宣传单600余张,平安建设宣传手册200余本,宣传扇160余把,宣传海报150幅,美篇2个。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完善法治队*建设
提升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二)严格落实学法用法制度
充实学法用法的专项经费,加强部门工作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建立健全本系统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核等,不断提高全局干部职工运用法律法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创新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方式
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和宣传内容,充分结合“4.22世界地球日”、“民法典宣传月”“6.25全国土地日”、“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时间节点,灵活运用抖音、微信等多种形式的自然资源法治宣传,切实提高普法宣传教育的广度、深度和力度。
(四)继 (略) 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
切实履行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完成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规定的各项任务,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工作水平和能力。
将乐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15日
2023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 (略) 自然资源局精心指导下,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法治思想,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体制机制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结合自然资源行政执法领域特点,进一步完善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提高我县自然资源系统执法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开展行政执法,确保行政执法公开、公平、公正,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将乐县自然资源局法制员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提高法制队*执法办案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2.依法推进法律顾问制度。聘请福建三华律师事务所知名律师作为我局法律顾问,参与全局日常依法行政工作,为重大行政决策、重要政策制定、行政行为和执法行为、重要合同谈判和合同履约、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全面法律服务,把好我局有关工作的法律源头关,促进我局党组依法、依规、科学决策。
3.优化法制审核机构配置。优化法规监察与审核审批股配置,主要负责组织开展全县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政策研究,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自然资源法制宣传开展。
(二)严格规范执法,增强行政执法工作效能
1.严厉查处违法案件。2023年共立案查处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案件3宗,其中土地违法案件2宗,违法占地面积6.68亩,罚款44.521万元,地上建筑物均已根据《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依法没收的违法用地地上建筑物及其他设施处置办法的通知》(将政办〔2018〕123号)文件要求,移交相关部门处理;非法采矿案件1宗,因案件涉嫌刑事犯罪,目前正在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无逾期未查未决案件,人民群众满意度较高。
2.加强日常监督巡查。明确日常巡查重点,加大对重点地带的巡查频次以及重点区域的监管力度,严查未经有权机关批准进行占地建设的情况等。2023年,共开展日常巡查672次,及时制止乱占耕地行为2宗,涉及耕地约37亩(含永久基本农田22亩);共拆除违法乱占耕地建设36起,总面积70.99亩,其中,耕地面积38.43亩(含永久基本农田17.5亩),已全部完成复耕复绿。
3.加强案件部门衔接。严格落实《自然资源部 公安部关于加强协调配合强化自然资源领域行刑衔接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依照行刑衔接有关规定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线索,会商解决疑难复杂问题,严厉打击自然资源领域违法犯罪问题。2023年,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线索1个;同时针对自然资源部下发2个疑似非法占用农用地涉嫌犯罪问题线索,认真组织排查核实,经核实均不涉及违法或涉嫌犯罪问题。
(三)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法治改革创新
1.推行“柔性执法”。对初次违法,违法行为轻微经责令立即停止并及时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2023年,共推行“柔性执法”33次。
2.落实乡镇行政执法赋权工作。主动对接,密切配合乡(镇)人民政府,提供土地违法行政案件指导,组织开展基层行政执法业务培训。2023年,对接古镛、水南、高唐、光明、南口、白莲、黄潭、万全、万安、大源、余坊等11个乡镇,开展具体案件指导17个,帮助乡镇培养执法力量。
3.推行“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积 (略) 将乐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取缔牛蛙、鳗鱼等养殖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违法行为。重点对万安镇、黄潭镇、光明镇的牛蛙养殖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行为所违反的法律依据、法律责任进行梳理,为乡镇开展牛蛙整治工作提供依据。2023年,共整治牛蛙养殖违法行为4起。
(四)加强培训宣传,强化法治政府建设
1.开展2023年度卫片执法工作培训。与会人员50余人,主要为各乡(镇)分管领导,各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高唐镇自然资源协管员及我局部分干部职工,学时总计90分钟。大会从浅入深讲解“什么是卫片执法”、“卫片执法工作流程”、“镇村如何做好卫片工作”等内容,重点介绍卫片执法工作方法、注意事项、常见的违法用地案例;同时强调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耕地非农化“六严禁”政策,宣传耕地资源保护科普知识,为深入开展耕地保护工作提供有利帮助。
2.开展2023年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培训。与会人员主要为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及其他行政执法人员,学时总计90分钟,会议主要从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执法流程、相关法律法规及自由裁量标准等方面开展培训学有待提高;普法教育形式单一,创新性不足等。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
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关于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职责清单》等文件,加强法治自然资源建设的组织领导,积极部署推动工作。自觉把法治建设工作融入全局工作大局,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对法治建设中涉及的重大问题、重要环节、重点任务,亲自过问、亲自协调和亲自督办。
(二)加强学法,重视普法,强化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带头学法。把开展学法治思想、党内法规、民法典、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等作为一项长期学。二是为保障“八五”普法工作有序开展并落到实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将乐县自然资源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原则、重点内容、工作要求等内容,保障普法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三)督促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督促各股室根据业务内容,并结合“4.22世界地球日”、“民法典宣传月”“6.25全国土地日”、“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以及网络、微信公众号等,落实开展法治宣传主题活动,开展内容包括宪法、土地管理法、民法典、矿产资源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等内容宣传。2023年,全局共开展法治宣传主题活动6次,发放宣传单600余张,平安建设宣传手册200余本,宣传扇160余把,宣传海报150幅,美篇2个。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完善法治队*建设
提升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二)严格落实学法用法制度
充实学法用法的专项经费,加强部门工作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建立健全本系统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核等,不断提高全局干部职工运用法律法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创新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方式
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和宣传内容,充分结合“4.22世界地球日”、“民法典宣传月”“6.25全国土地日”、“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时间节点,灵活运用抖音、微信等多种形式的自然资源法治宣传,切实提高普法宣传教育的广度、深度和力度。
(四)继 (略) 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
切实履行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完成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规定的各项任务,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工作水平和能力。
将乐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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