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12月2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开
关于2023年12月2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2月27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开,期限为2023年12月27日-2024年01月0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18-*
通讯地址: (略) 民中心二楼218室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癸二酸及衍生产品自动化提升改造项目 | 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环北路 | (略) | 河北 (略) | 项目位于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区(原北方工业基地)内,总投资490万元,其中环保总投资31万元,占总投资的6.33%。 本次改扩建项目不新增占地,利用现有2座仓库改造为2座包装车间,在厂区范围内新建成品仓库2座,总建筑面积6072m2,项目依托现有2条癸二酸生产线,设置水解DCS系统及控制程序1套、裂化DCS系统及控制程序2套、污水处理工艺萃取工序设置自动化系统1套、自动包装线2条等总计设备43台套。项目扩建完成后,产能提升为全厂年产癸二酸50000t,副产品脂肪酸18200t、仲辛醇33950t、甘油7800t、硫酸钠97840t。 | 1、废气:燃气锅炉废气:燃用天然气,采用低氮燃烧,烟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导热油炉燃用天然气,采用低氮燃烧,烟气经15m排气筒DA007排放;一车间熔盐炉燃用天然气,采用低氮燃烧,烟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二车间熔盐炉燃用天然气,采用低氮燃烧,烟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裂化工序废气:经二级冷凝(共2套)+二级喷淋+深度冷凝+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通过1根28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综合废气:经碱液喷淋(共2套)+二级冷凝(共2套)+3#旋转式RTO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11排放;生化池、MVR废气:经1#旋转式RTO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一车间烘干废气:经旋风分离+布袋除尘+重力沉降+两级喷淋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10排放;二车间烘干废气经旋风分离+布袋除尘+重力沉降+两级喷淋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5排放;一二车间包装废气:通过管道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共2套)处理后分别进入普粒造粒塔,造粒塔废气经塔顶通风窗管道收集,送入各自塔顶喷淋塔(共2套)处理后于24m高塔顶排放;精制造粒废气经塔顶通风窗管道收集,送入塔顶喷淋塔(共1套)处理后于24m高塔顶(精制造粒)排放;污水预处理工序废气:经二级喷淋+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8排放。2、废水:改扩建项目完成后废水主要为工艺废水排水、废气治理设施排水、蒸汽锅炉定期排水和冷却循环水排水及生活污水,全部排入现有工程污水处理站处理,外排水处理工艺为“萃取+中和+普通活性污泥+絮凝沉淀+MVR蒸发除盐”,回用水处理工艺为“萃取+中和+普通活性污泥+絮凝沉淀+MVR蒸发除盐+活性炭塔过滤”,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生产,其余部分达标排入滏东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外排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及滏东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要求,回用水水质回用水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锅炉补给水及工艺与产品用水要求。3、噪声:设计时选用低噪声设备,所有产噪设备均设置在车间内,生产车间采用围护结构,设备加装减振、消声装置等降噪措施。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4类区标准。4、固废:一般固废为企业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由衡水 (略) 处置。脱色工序废活性炭、废气治理设施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废活性炭、废树脂、在线监测废液、实验室废液、实验室废包装、脂肪酸罐底污泥、废机油、废油漆桶等为危险废物,于危废暂存间分区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5、其他:该项目已在河北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备案,备案文号为衡行审投资管理〔2023〕45号,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2月27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开,期限为2023年12月27日-2024年01月0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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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癸二酸及衍生产品自动化提升改造项目 | 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环北路 | (略) | 河北 (略) | 项目位于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区(原北方工业基地)内,总投资490万元,其中环保总投资31万元,占总投资的6.33%。 本次改扩建项目不新增占地,利用现有2座仓库改造为2座包装车间,在厂区范围内新建成品仓库2座,总建筑面积6072m2,项目依托现有2条癸二酸生产线,设置水解DCS系统及控制程序1套、裂化DCS系统及控制程序2套、污水处理工艺萃取工序设置自动化系统1套、自动包装线2条等总计设备43台套。项目扩建完成后,产能提升为全厂年产癸二酸50000t,副产品脂肪酸18200t、仲辛醇33950t、甘油7800t、硫酸钠97840t。 | 1、废气:燃气锅炉废气:燃用天然气,采用低氮燃烧,烟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导热油炉燃用天然气,采用低氮燃烧,烟气经15m排气筒DA007排放;一车间熔盐炉燃用天然气,采用低氮燃烧,烟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二车间熔盐炉燃用天然气,采用低氮燃烧,烟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裂化工序废气:经二级冷凝(共2套)+二级喷淋+深度冷凝+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通过1根28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综合废气:经碱液喷淋(共2套)+二级冷凝(共2套)+3#旋转式RTO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11排放;生化池、MVR废气:经1#旋转式RTO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一车间烘干废气:经旋风分离+布袋除尘+重力沉降+两级喷淋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10排放;二车间烘干废气经旋风分离+布袋除尘+重力沉降+两级喷淋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5排放;一二车间包装废气:通过管道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共2套)处理后分别进入普粒造粒塔,造粒塔废气经塔顶通风窗管道收集,送入各自塔顶喷淋塔(共2套)处理后于24m高塔顶排放;精制造粒废气经塔顶通风窗管道收集,送入塔顶喷淋塔(共1套)处理后于24m高塔顶(精制造粒)排放;污水预处理工序废气:经二级喷淋+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8排放。2、废水:改扩建项目完成后废水主要为工艺废水排水、废气治理设施排水、蒸汽锅炉定期排水和冷却循环水排水及生活污水,全部排入现有工程污水处理站处理,外排水处理工艺为“萃取+中和+普通活性污泥+絮凝沉淀+MVR蒸发除盐”,回用水处理工艺为“萃取+中和+普通活性污泥+絮凝沉淀+MVR蒸发除盐+活性炭塔过滤”,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生产,其余部分达标排入滏东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外排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及滏东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要求,回用水水质回用水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锅炉补给水及工艺与产品用水要求。3、噪声:设计时选用低噪声设备,所有产噪设备均设置在车间内,生产车间采用围护结构,设备加装减振、消声装置等降噪措施。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4类区标准。4、固废:一般固废为企业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由衡水 (略) 处置。脱色工序废活性炭、废气治理设施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废活性炭、废树脂、在线监测废液、实验室废液、实验室废包装、脂肪酸罐底污泥、废机油、废油漆桶等为危险废物,于危废暂存间分区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5、其他:该项目已在河北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备案,备案文号为衡行审投资管理〔2023〕45号,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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