笋溪河嘉平新区段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笋溪河嘉平新区段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特向公众发布“笋溪河嘉平新区段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笋溪河嘉平新区段河道综合整治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工程河 (略) 江津区嘉平镇,工程河段上游起于下祠堂附近,下游止于清水村附近。
建设内容及规模:工程治理河道长度约2.09km,主要由堤防护岸工程、穿堤工程、检修步道工程、清淤疏浚工程等组成。其中新建护岸工程567m,新建检修步道222.0m,清淤疏浚1300m,穿堤排水工程两处。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江津区 (略)
通讯地址: (略) 江津区滨江大道支滨路附属5号楼
联 系 人:易老师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重庆 (略)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3-*
通讯地址: (略) 江北区北滨二路450号保利中心B8号楼1F1-3
邮箱:*@*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内容
接受委托—踏勘现场,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开—初步工程分析—确定评价范围和主要评价内容—周边环境概况、环境保护目标、公众参与等调查—详细工程分析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调查—环境质量现状评价与影响预测评价—编写报告书—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开—环保主管单位审查,审批结果。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笋溪河嘉平新区段河道项目的建设、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了解本项目周围原有的环境状况如何?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是什么?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等等。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本信息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表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感谢您的参与!
附件1:公众参与意见表.doc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特向公众发布“笋溪河嘉平新区段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笋溪河嘉平新区段河道综合整治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工程河 (略) 江津区嘉平镇,工程河段上游起于下祠堂附近,下游止于清水村附近。
建设内容及规模:工程治理河道长度约2.09km,主要由堤防护岸工程、穿堤工程、检修步道工程、清淤疏浚工程等组成。其中新建护岸工程567m,新建检修步道222.0m,清淤疏浚1300m,穿堤排水工程两处。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江津区 (略)
通讯地址: (略) 江津区滨江大道支滨路附属5号楼
联 系 人:易老师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重庆 (略)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3-*
通讯地址: (略) 江北区北滨二路450号保利中心B8号楼1F1-3
邮箱:*@*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内容
接受委托—踏勘现场,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开—初步工程分析—确定评价范围和主要评价内容—周边环境概况、环境保护目标、公众参与等调查—详细工程分析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调查—环境质量现状评价与影响预测评价—编写报告书—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开—环保主管单位审查,审批结果。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笋溪河嘉平新区段河道项目的建设、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了解本项目周围原有的环境状况如何?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是什么?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等等。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本信息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表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感谢您的参与!
附件1:公众参与意见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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