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医院国际精准医学创新中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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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医院国际精准医学创新中心项目

发布时间:2024-01-16 文章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秀英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海南省人民医院国际精准医学创新中心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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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略) 秀英区秀华路 (略) (略)
海南 (略)
建设单 (略) (略) 秀英区秀华路 (略) (略) 内西北角拆除4栋现状建筑(分别为旧门诊楼、旧放射科楼、老图书馆、伽马刀治疗中心,以上建筑物内均无病床布置,拆除不涉及病床数量的变化)后,新建一栋地上14层、地下3层的国际精准医学创新中心楼。本次预拆除的总建筑物面积约12542.02m2,项目建设拟占地面积为10905.82m2,总建筑面积61125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7950m2。主要主要建设“四平台两中心”:基础科研平台、精准医学创新转化平台、重点学科研究平台、生物样本工程中心、多组学整合分析中心、模式动物研究平台等科研用房,地下车库及人防工程,其中实验室主要分为一般实验室和二级实验室,其中大楼一、二层为一般实验室,大楼三至十四层为二级实验室。项目不设门诊,不设病床床位,仅用于科研,推进“医教研”协同发展。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符合相关规划。在采取相应的各项环保防治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影响可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或相应的环保要求,对周围环境污染影响较小。建设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环保管理规定,确保各项环保处理设施正常使用和运行。总体而言,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属于属于鼓励类中第十三医药类中的4条“实验动物标准化养殖及动物实验服务”;第三十一科技服务业中的第10条“产业集群综合公共服务平台”。根据《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琼发改产业〔2019〕1043号),项目不属于禁止类、限制类产业。
建设单位拟 (略) (略) 秀英区秀华路 (略) (略) 内西北角,根据《 (略) 海秀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土地利用规划图可知,本项目位于B-17-01地块,用地性质为A5医疗卫生用地,项目选址是合理的。
1.废水:①二级生物实验室废水、实验样品清洗废水、洗笼机用水、普通动物养殖废水、水产动物养殖废水通过分管收集消毒灭活预处理后,与纯水制备废水、一般实验室常规用水及高压灭菌器废水 (略) 污水处理站进一步处理,本项目废水经预处理后能够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白沙门污水处理厂。不设总量。 2.废气:①实验室废气:实验室内设有生物安全柜、通风橱,无机废气通过通风橱收集,采用“碱液喷淋塔”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有机废气通过生物安全柜收集,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剩余部分有、无机废气和微生物气溶胶废气经配套风机收集,采用两级高效空气过滤器过滤,引至大楼侧边外排风口以无组织排放;②动物房废气:在动物饲养间设置负压控制气流定向流动,避免污染气体飘向清洁区域,废气经一体扰流喷淋除臭设备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5排放;③污水处理站恶臭: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离子除臭装置+紫外线空气消毒”装置处理后排放;④汽车尾气:地下车库设置机械排风引至顶楼排放,有车道的利用车道自然补风;⑤发电机废气:设于独立发电机房内,位于地下负三层,设于独立发电机房内,并设有里排风系统,通过百叶窗排至室外绿化带。本项目实验室废气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 3.噪声:①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于独立设备间内,采用建筑隔声、安装减振垫及绿化隔离等措施。在所有产噪设备运转情况下,医院北侧场界噪声预测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其余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项目周边敏感点昼夜间噪声值,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4.固废:①一般固废:主要为未进入实验室内、由日常办公、生活耗材产生的一般固废,经过分 (略) 内生活垃圾暂存间交由环卫部门处理;②危废-实验室废物:废弃实验耗材、废弃样本,分类收集后消毒灭活,依托危险废物暂存间存放,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实验室废液、废活性炭、废滤渣、废高效过滤器、废紫外线灯管,分类用专用容器收集,依托危险废物暂存间存放,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③危废-动物房废物:主要为动物尸体、动物粪便、动物房垫料,经消毒灭活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焚烧处理;④危废-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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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境空气质量: (略) 生态环境局2023年6月公布的《20 (略) 生态环境状况公报》,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修改单,属于达标区。 2、声环境质量:为了解项目评价范围内敏感点声环境质量现状,环评单位委托海南 (略) 对项目区域所在声环境现状进行监测根据检测结果,N1~N4昼夜间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3、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无外排水环节,项目区域周边1公里范围内无功能性地表水水系,因此本项目无需对地表水进行现状调查。
加强对污水处理站及危险化学品的监控和管理,在认真落实本环评所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对策后,项目潜在的环境风险是可防控的。
发布时间:2024-01-16 文章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秀英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海南省人民医院国际精准医学创新中心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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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秀英区向荣路福秀小区C栋政府第二办公区1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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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 (略) (略) 秀英区秀华路 (略) (略) 内西北角拆除4栋现状建筑(分别为旧门诊楼、旧放射科楼、老图书馆、伽马刀治疗中心,以上建筑物内均无病床布置,拆除不涉及病床数量的变化)后,新建一栋地上14层、地下3层的国际精准医学创新中心楼。本次预拆除的总建筑物面积约12542.02m2,项目建设拟占地面积为10905.82m2,总建筑面积61125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7950m2。主要主要建设“四平台两中心”:基础科研平台、精准医学创新转化平台、重点学科研究平台、生物样本工程中心、多组学整合分析中心、模式动物研究平台等科研用房,地下车库及人防工程,其中实验室主要分为一般实验室和二级实验室,其中大楼一、二层为一般实验室,大楼三至十四层为二级实验室。项目不设门诊,不设病床床位,仅用于科研,推进“医教研”协同发展。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符合相关规划。在采取相应的各项环保防治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影响可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或相应的环保要求,对周围环境污染影响较小。建设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环保管理规定,确保各项环保处理设施正常使用和运行。总体而言,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属于属于鼓励类中第十三医药类中的4条“实验动物标准化养殖及动物实验服务”;第三十一科技服务业中的第10条“产业集群综合公共服务平台”。根据《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琼发改产业〔2019〕1043号),项目不属于禁止类、限制类产业。
建设单位拟 (略) (略) 秀英区秀华路 (略) (略) 内西北角,根据《 (略) 海秀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土地利用规划图可知,本项目位于B-17-01地块,用地性质为A5医疗卫生用地,项目选址是合理的。
1.废水:①二级生物实验室废水、实验样品清洗废水、洗笼机用水、普通动物养殖废水、水产动物养殖废水通过分管收集消毒灭活预处理后,与纯水制备废水、一般实验室常规用水及高压灭菌器废水 (略) 污水处理站进一步处理,本项目废水经预处理后能够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白沙门污水处理厂。不设总量。 2.废气:①实验室废气:实验室内设有生物安全柜、通风橱,无机废气通过通风橱收集,采用“碱液喷淋塔”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有机废气通过生物安全柜收集,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剩余部分有、无机废气和微生物气溶胶废气经配套风机收集,采用两级高效空气过滤器过滤,引至大楼侧边外排风口以无组织排放;②动物房废气:在动物饲养间设置负压控制气流定向流动,避免污染气体飘向清洁区域,废气经一体扰流喷淋除臭设备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5排放;③污水处理站恶臭: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离子除臭装置+紫外线空气消毒”装置处理后排放;④汽车尾气:地下车库设置机械排风引至顶楼排放,有车道的利用车道自然补风;⑤发电机废气:设于独立发电机房内,位于地下负三层,设于独立发电机房内,并设有里排风系统,通过百叶窗排至室外绿化带。本项目实验室废气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 3.噪声:①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于独立设备间内,采用建筑隔声、安装减振垫及绿化隔离等措施。在所有产噪设备运转情况下,医院北侧场界噪声预测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其余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项目周边敏感点昼夜间噪声值,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4.固废:①一般固废:主要为未进入实验室内、由日常办公、生活耗材产生的一般固废,经过分 (略) 内生活垃圾暂存间交由环卫部门处理;②危废-实验室废物:废弃实验耗材、废弃样本,分类收集后消毒灭活,依托危险废物暂存间存放,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实验室废液、废活性炭、废滤渣、废高效过滤器、废紫外线灯管,分类用专用容器收集,依托危险废物暂存间存放,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③危废-动物房废物:主要为动物尸体、动物粪便、动物房垫料,经消毒灭活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焚烧处理;④危废-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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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境空气质量: (略) 生态环境局2023年6月公布的《20 (略) 生态环境状况公报》,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修改单,属于达标区。 2、声环境质量:为了解项目评价范围内敏感点声环境质量现状,环评单位委托海南 (略) 对项目区域所在声环境现状进行监测根据检测结果,N1~N4昼夜间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3、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无外排水环节,项目区域周边1公里范围内无功能性地表水水系,因此本项目无需对地表水进行现状调查。
加强对污水处理站及危险化学品的监控和管理,在认真落实本环评所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对策后,项目潜在的环境风险是可防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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