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海工船舶工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启东海工船舶工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启东海工船舶工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征求意见稿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启东海工船舶工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规划概要:
1、规划面积及范围
东至连兴港河,南至长江,西止农田,北抵海工大道(沿江线) 及农田,规划用地面积 1122.72公顷。
2、产业定位
主导产业:海工及重装备制造,辅助产业:高端机电装备制造、新型绿色建材产业,配套产业:现代服务业(以物流仓储、科创孵化、检验检测等为主)。
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采取的减缓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推进大气污染源头控制,严格废气污染排放控制,强化挥发性有机物监管,加强大气污染监管与应急措施,严格落实大气环境准入条件,提升区域扬尘综合治理。
(2)地表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减少废水排放负荷,加强企业废水污染物控制及管理要求,提升工业企业节水能力和水平,加强区域地表水环境治理及风险防控。
(3)地下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加强企业地下水防护区防护措施,强化重点领域地下水污染的监督管理。
(4)噪声影响减缓措施
加强工业企业噪声防治与管理,加强交通噪声防治与管理,加强施工噪声防治与管理。
(5)土壤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控制新增土壤污染,防范企业拆除活动污染土壤,持续推进污染土壤修复治理。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从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目标角度分析,本轮规划符合相关区域规划、产业规划和环保规划要求,具有环境合理性和良好的环境效益,规划的实施对区域环境质量产生的影响较小,资源环境具备承载力,规划符合区域“三线一单”。在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污染防治措施、环境管控要求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后,园区依据本轮规划进行开发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纸质版的方式和途径,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本公示10个工作日内,如需要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纸质版或需索取补充信息的该项目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征求意见的公众主要在本项目所在地两千五百米范围内,如果公众有意见,可以采用电话、电子邮件或邮件的形式提出您的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的反映到环评报告书中去。同时请您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答复您的意见。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2: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及联系方式。
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
委托单位:启东海工船舶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黄科长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南京 (略)
联系人:余工
联系电话:025-*
启东海工船舶工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征求意见稿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启东海工船舶工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规划概要:
1、规划面积及范围
东至连兴港河,南至长江,西止农田,北抵海工大道(沿江线) 及农田,规划用地面积 1122.72公顷。
2、产业定位
主导产业:海工及重装备制造,辅助产业:高端机电装备制造、新型绿色建材产业,配套产业:现代服务业(以物流仓储、科创孵化、检验检测等为主)。
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采取的减缓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推进大气污染源头控制,严格废气污染排放控制,强化挥发性有机物监管,加强大气污染监管与应急措施,严格落实大气环境准入条件,提升区域扬尘综合治理。
(2)地表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减少废水排放负荷,加强企业废水污染物控制及管理要求,提升工业企业节水能力和水平,加强区域地表水环境治理及风险防控。
(3)地下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加强企业地下水防护区防护措施,强化重点领域地下水污染的监督管理。
(4)噪声影响减缓措施
加强工业企业噪声防治与管理,加强交通噪声防治与管理,加强施工噪声防治与管理。
(5)土壤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控制新增土壤污染,防范企业拆除活动污染土壤,持续推进污染土壤修复治理。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从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目标角度分析,本轮规划符合相关区域规划、产业规划和环保规划要求,具有环境合理性和良好的环境效益,规划的实施对区域环境质量产生的影响较小,资源环境具备承载力,规划符合区域“三线一单”。在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污染防治措施、环境管控要求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后,园区依据本轮规划进行开发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纸质版的方式和途径,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本公示10个工作日内,如需要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纸质版或需索取补充信息的该项目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征求意见的公众主要在本项目所在地两千五百米范围内,如果公众有意见,可以采用电话、电子邮件或邮件的形式提出您的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的反映到环评报告书中去。同时请您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答复您的意见。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2: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及联系方式。
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
委托单位:启东海工船舶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黄科长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南京 (略)
联系人:余工
联系电话: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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