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水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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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水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20 (略) 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的要求, (略) 水利局编制而成。本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主动 (略) 水利信息网站。

一、总体情况

2023年, (略) 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学台建设方面。根据《20 (略) 政务公开评估指标体系》要求,做好网站信息公开平台的内容管理、栏目维护、站点建设工作。将局网站原有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栏拓展为“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栏目,作为主题教育宣传阵地;日常更新规划计划、财政资金、重大建设项目等栏目,确保栏目要素齐全。2023年12月,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略) 政府网站政务访谈,以《 (略) 县两级监督体系“漳州模式”,破解水利监管困局》为主题,向广 (略) 水利局在全 (略) 县两级监督体系试点建设,创建“系统化、专业化、规范化、常态化”的水利监管“漳州模式”的具体情况。

(五)监督保障方面。安排专人做好网站信息表述错误、错链黑链、栏目更新频率等方面的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2023年出台《 (略) 水利局网络舆情处置工作办法(试行)》,提升我局突发敏感舆情应对和处置能力,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范性文件

0

18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项目

依据、标准

本年收费金额

行政事业性收费

水资源费

(略) 物价局、 (略) 财政厅、 (略) 水利厅闽价〔2014〕395号文; (略) 人民政府闽政〔2007〕27号文; (略) 物价局、 (略) 财政厅、 (略) 水利厅闽发改商价〔2020〕510号文

2087.0599万元

水土保持补偿费

《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财政厅 (略) 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函》(闽发改价格函〔2023〕199号);关于印发《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4〕8号)

619.5909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和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需要加强,人员业务能力仍需提升。二是政策解读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解读形式和解读质量需要改进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队*建设。安排政府信息公开工 (略) 政府办组织的相关培训活动,加强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学习,锻炼提升业务能力。二是提升政策解读质量。按照“政策制定与解读同步”的原则,及时做好政策性文件及解读的同步发布,严格按照政策解读要求,通过制定背景、起草过程、主要内容等环节深入解读政策文件,同时创新运用海报、动漫等多种形式的政策解读方式,提高解读内容质量和可读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20 (略) 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的要求, (略) 水利局编制而成。本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主动 (略) 水利信息网站。

一、总体情况

2023年, (略) 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学台建设方面。根据《20 (略) 政务公开评估指标体系》要求,做好网站信息公开平台的内容管理、栏目维护、站点建设工作。将局网站原有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栏拓展为“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栏目,作为主题教育宣传阵地;日常更新规划计划、财政资金、重大建设项目等栏目,确保栏目要素齐全。2023年12月,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略) 政府网站政务访谈,以《 (略) 县两级监督体系“漳州模式”,破解水利监管困局》为主题,向广 (略) 水利局在全 (略) 县两级监督体系试点建设,创建“系统化、专业化、规范化、常态化”的水利监管“漳州模式”的具体情况。

(五)监督保障方面。安排专人做好网站信息表述错误、错链黑链、栏目更新频率等方面的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2023年出台《 (略) 水利局网络舆情处置工作办法(试行)》,提升我局突发敏感舆情应对和处置能力,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范性文件

0

18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项目

依据、标准

本年收费金额

行政事业性收费

水资源费

(略) 物价局、 (略) 财政厅、 (略) 水利厅闽价〔2014〕395号文; (略) 人民政府闽政〔2007〕27号文; (略) 物价局、 (略) 财政厅、 (略) 水利厅闽发改商价〔2020〕510号文

2087.0599万元

水土保持补偿费

《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财政厅 (略) 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函》(闽发改价格函〔2023〕199号);关于印发《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4〕8号)

619.5909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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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一)予以公开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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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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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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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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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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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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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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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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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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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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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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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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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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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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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2.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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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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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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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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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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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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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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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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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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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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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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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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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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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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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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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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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和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需要加强,人员业务能力仍需提升。二是政策解读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解读形式和解读质量需要改进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队*建设。安排政府信息公开工 (略) 政府办组织的相关培训活动,加强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学习,锻炼提升业务能力。二是提升政策解读质量。按照“政策制定与解读同步”的原则,及时做好政策性文件及解读的同步发布,严格按照政策解读要求,通过制定背景、起草过程、主要内容等环节深入解读政策文件,同时创新运用海报、动漫等多种形式的政策解读方式,提高解读内容质量和可读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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