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1月16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中化东大泉州有限公司24万吨/年聚醚多元醇项目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1月16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中化东大泉州有限公司24万吨/年聚醚多元醇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 (略) 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中化东大(泉州)有限公司24万吨/年聚醚多元醇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4年1月16日—1月22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中化东大(泉州)有限公司24万吨/年聚醚多元醇项目
二、建设地点:泉惠石化工业 (略) 厂内预留用地
三、建设单位:中化东大(泉州)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五、项目概况:
项目主体工程新建聚醚多元醇生产装置和聚合物多元醇生产装置两个装置区,配套建设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建设规模为年产聚醚多元醇24万吨,分为五种产品系列共9种型号产品。其中,聚醚多元醇18万吨/年(高回弹、弹性体、软泡、交联剂系列产品),聚合物多元醇6万吨/年(POP系列产品)。产品方案、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具体建设内容等以《报告书》核定为准。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
严格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原则,设立完善的废水收集、处理系统,污水应采用明管输送。厂内建设足够能力的污水预处理设施,项目生产废水同生活污水经厂内污水预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 (略) 化工厂区污水处理场进一步处理。污水排放口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监测指标包括流量、COD、氨氮。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及导排系统,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应安装阀门自动切换系统,初期雨水经收集后分批送至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雨水排放口应安装水质自动监测设施。
2、大气:
项目装置工艺废气经两级冷凝后,进入喷淋系统+RCO系统进行处理;罐区废气和装卸区废气经过一级冷凝后,进入喷淋系统+RCO系统进行处理;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污水处理站和灌装车间废气经收集后进入喷淋系统+RCO系统进行处理;上述废气经处理达标后通过一根35m高的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口应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监测指标包括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非*烷总烃。加强非正常工况下的污染控制措施,项目应配备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作为RCO系统故障的应急备用措施,减少事故排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应按《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等相关规定要求,落实VOCs物料储存、物料转移和输送、工艺过程、设备与管线组件等各无组织产排节点采取的控制措施。制定泄漏检测与修复计划,定期对项目的设备管阀件等动静密封点进行泄漏检测与修复。
3、噪声:
合理布局高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音、消声和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动力机械设备的管理和维护,最大程度降低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固体废物
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处理和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暂存场所设置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贮存能力、面积等应与产生量相匹配,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规范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加强全过程规范化管理,废冷凝液、物化污泥等危险废物应规范收集、贮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就近进行无害化处置。严格按规定做好危险废物的转移工作,并强化危险废物运输过程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各类反应滤渣、污水处理站生化污泥和RCO装置废催化剂应进行危险特性鉴别,根据鉴别结果规范处置,鉴别前暂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5、环境风险
储罐区设置围堰,装置区、储罐区、危废间、危化品库等涉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化学品的单元设置可燃及有毒有害气体报警装置。依托泉惠石化园区、 (略) 建立“单元-厂区-园区/区域”的水环境风险防控体系,罐区周围设置围堰,围堰内设置收集沟和收集池,按要求设置容积符合要求的事故池(4050m3);与 (略) 已建应急事故池互联互通,当本项目厂区事故废水无法满足收集要求时,可利用移动泵和软管,将本项目厂区内事故废水从本项目设置的应急事故池内泵至与本项目最近的 (略) *二烯抽提装置,并利用 (略) 现有事故水收集系统自流进 (略) 现有应急事故池。同时,泉惠石化园区已建90000m3的公共应急事故池可依托。
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要求,做好与周边企业、石化园区、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急预案的衔接和联动,按相关规定完成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工作,严格落实备案后的应急预案,按规定开展必要的培训、宣传和演练,定期进行修订与完善。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应急预案,有效防范环境风险,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七、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于2023年 (略) 官方网站上(http://**)进行了第一次公示。建设单位于2023年1 (略) 官方网站上(http://**)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十个工作日;同时,在海峡导报2023年11月14日和11月15日上刊登“24万吨/年聚醚多元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公示;在周围环境敏感点张贴了公示公告。于2023年11月30日,在控股公司官方网站上(http://**)对本项目的环评报告书(全本)以及公众参与说明进行了公示。
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单位或个人的电话、传真、信件或邮件。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建设单位承诺在按规定程序依法取得排污权指标并申领排污许可证前,项目不投入生产。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
邮编:*
地址: (略) 丰泽区东海街道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市政府旁)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核审批科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 (略) 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中化东大(泉州)有限公司24万吨/年聚醚多元醇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4年1月16日—1月22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中化东大(泉州)有限公司24万吨/年聚醚多元醇项目
二、建设地点:泉惠石化工业 (略) 厂内预留用地
三、建设单位:中化东大(泉州)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五、项目概况:
项目主体工程新建聚醚多元醇生产装置和聚合物多元醇生产装置两个装置区,配套建设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建设规模为年产聚醚多元醇24万吨,分为五种产品系列共9种型号产品。其中,聚醚多元醇18万吨/年(高回弹、弹性体、软泡、交联剂系列产品),聚合物多元醇6万吨/年(POP系列产品)。产品方案、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具体建设内容等以《报告书》核定为准。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
严格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原则,设立完善的废水收集、处理系统,污水应采用明管输送。厂内建设足够能力的污水预处理设施,项目生产废水同生活污水经厂内污水预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 (略) 化工厂区污水处理场进一步处理。污水排放口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监测指标包括流量、COD、氨氮。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及导排系统,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应安装阀门自动切换系统,初期雨水经收集后分批送至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雨水排放口应安装水质自动监测设施。
2、大气:
项目装置工艺废气经两级冷凝后,进入喷淋系统+RCO系统进行处理;罐区废气和装卸区废气经过一级冷凝后,进入喷淋系统+RCO系统进行处理;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污水处理站和灌装车间废气经收集后进入喷淋系统+RCO系统进行处理;上述废气经处理达标后通过一根35m高的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口应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监测指标包括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非*烷总烃。加强非正常工况下的污染控制措施,项目应配备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作为RCO系统故障的应急备用措施,减少事故排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应按《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等相关规定要求,落实VOCs物料储存、物料转移和输送、工艺过程、设备与管线组件等各无组织产排节点采取的控制措施。制定泄漏检测与修复计划,定期对项目的设备管阀件等动静密封点进行泄漏检测与修复。
3、噪声:
合理布局高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音、消声和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动力机械设备的管理和维护,最大程度降低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固体废物
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处理和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暂存场所设置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贮存能力、面积等应与产生量相匹配,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规范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加强全过程规范化管理,废冷凝液、物化污泥等危险废物应规范收集、贮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就近进行无害化处置。严格按规定做好危险废物的转移工作,并强化危险废物运输过程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各类反应滤渣、污水处理站生化污泥和RCO装置废催化剂应进行危险特性鉴别,根据鉴别结果规范处置,鉴别前暂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5、环境风险
储罐区设置围堰,装置区、储罐区、危废间、危化品库等涉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化学品的单元设置可燃及有毒有害气体报警装置。依托泉惠石化园区、 (略) 建立“单元-厂区-园区/区域”的水环境风险防控体系,罐区周围设置围堰,围堰内设置收集沟和收集池,按要求设置容积符合要求的事故池(4050m3);与 (略) 已建应急事故池互联互通,当本项目厂区事故废水无法满足收集要求时,可利用移动泵和软管,将本项目厂区内事故废水从本项目设置的应急事故池内泵至与本项目最近的 (略) *二烯抽提装置,并利用 (略) 现有事故水收集系统自流进 (略) 现有应急事故池。同时,泉惠石化园区已建90000m3的公共应急事故池可依托。
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要求,做好与周边企业、石化园区、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急预案的衔接和联动,按相关规定完成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工作,严格落实备案后的应急预案,按规定开展必要的培训、宣传和演练,定期进行修订与完善。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应急预案,有效防范环境风险,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七、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于2023年 (略) 官方网站上(http://**)进行了第一次公示。建设单位于2023年1 (略) 官方网站上(http://**)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十个工作日;同时,在海峡导报2023年11月14日和11月15日上刊登“24万吨/年聚醚多元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公示;在周围环境敏感点张贴了公示公告。于2023年11月30日,在控股公司官方网站上(http://**)对本项目的环评报告书(全本)以及公众参与说明进行了公示。
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单位或个人的电话、传真、信件或邮件。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建设单位承诺在按规定程序依法取得排污权指标并申领排污许可证前,项目不投入生产。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
邮编:*
地址: (略) 丰泽区东海街道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市政府旁)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核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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