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鲁旭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年生产48套水处理设备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湖南省鲁旭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年生产48套水处理设备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 (略) 鲁 (略) 年生产48套水处理设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 (略) 高新区晓塘路9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生产48套水处理设备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鲁 (略) |
建设地点 | (略) 高新区双马街道双马工业园楚天路 6号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 湖南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略) 鲁 (略) 拟投资1500万元,选址于湘潭高新区双马工业园楚天路6号,建设年产48套水处理设备项目。项目租赁 (略) 已建成第一栋厂房进行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748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板材切割区、小型工件切割区、焊接区、组装区、喷漆区、原料堆放区等。项目主要原辅料包括:钢板、型材、油漆、稀释剂、固化剂、焊材、PVC管子、二氧化碳、氩气、润滑油吨等。项目主要设备包括:二氧化碳保护焊焊机、氩弧焊、埋弧焊、切割机、行车、等离子切割机等。项目生产工艺主要包括切割、焊接、组装、调漆/喷漆、晾干、入库等。项目预计2024年2月建成投产。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雨污分流”要求进行厂区建设,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排放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 (略) 河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设置密闭的喷漆房。调漆、喷漆、晾干废气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外排废气中颗粒物、TVOCs、二*苯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 (略) 《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表1中限值要求。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切割粉尘车间排风、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收集处后,无组织排放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浓度限值;调漆、喷漆、晾干工序中无组织排放废气中苯系物、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 (略) 《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表3中限值要求。同时,项目 (略) 与高新区蓝天保卫战、大气特护期污染防治、夏季攻势等其他有关规定。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化设备选型、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封闭隔音、消声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边角废料及金属碎屑、废焊材、废滤芯等一般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收集和贮存,外售时须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收集处置合同并建立台账。废润滑油、废油桶、漆渣、废油漆桶、废稀释剂桶、废固化剂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含油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等相关规定要求进行收集和贮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须按照规范要求建设,做好防渗防漏措施。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加强生产和环保管理,提高清洁生产水平,设置专职环保管理人员,注意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制定相关规章制度,确保各项环保设施稳定运行。建设事故应急设施,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风险事故应急处理机制,避免风险事故的发生,减缓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 (略) 鲁 (略) 年生产48套水处理设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 (略) 高新区晓塘路9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生产48套水处理设备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鲁 (略) |
建设地点 | (略) 高新区双马街道双马工业园楚天路 6号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 湖南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略) 鲁 (略) 拟投资1500万元,选址于湘潭高新区双马工业园楚天路6号,建设年产48套水处理设备项目。项目租赁 (略) 已建成第一栋厂房进行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748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板材切割区、小型工件切割区、焊接区、组装区、喷漆区、原料堆放区等。项目主要原辅料包括:钢板、型材、油漆、稀释剂、固化剂、焊材、PVC管子、二氧化碳、氩气、润滑油吨等。项目主要设备包括:二氧化碳保护焊焊机、氩弧焊、埋弧焊、切割机、行车、等离子切割机等。项目生产工艺主要包括切割、焊接、组装、调漆/喷漆、晾干、入库等。项目预计2024年2月建成投产。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雨污分流”要求进行厂区建设,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排放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 (略) 河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设置密闭的喷漆房。调漆、喷漆、晾干废气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外排废气中颗粒物、TVOCs、二*苯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 (略) 《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表1中限值要求。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切割粉尘车间排风、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收集处后,无组织排放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浓度限值;调漆、喷漆、晾干工序中无组织排放废气中苯系物、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 (略) 《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表3中限值要求。同时,项目 (略) 与高新区蓝天保卫战、大气特护期污染防治、夏季攻势等其他有关规定。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化设备选型、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封闭隔音、消声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边角废料及金属碎屑、废焊材、废滤芯等一般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收集和贮存,外售时须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收集处置合同并建立台账。废润滑油、废油桶、漆渣、废油漆桶、废稀释剂桶、废固化剂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含油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等相关规定要求进行收集和贮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须按照规范要求建设,做好防渗防漏措施。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加强生产和环保管理,提高清洁生产水平,设置专职环保管理人员,注意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制定相关规章制度,确保各项环保设施稳定运行。建设事故应急设施,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风险事故应急处理机制,避免风险事故的发生,减缓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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