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水许准〔2024〕008号关于英公水库至太湖源水厂引水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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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水许准〔2024〕008号关于英公水库至太湖源水厂引水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杭 (略) :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批《英公水库至太湖源水厂引水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方案》的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4年1月16日受理(受理号:临水许准〔2024〕008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以及《 (略) 水土保持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项 (略) 临安区。项目起点位于於潜镇英公水库坝后电站压力管道处,途径天目山镇,终点位于太湖源镇太湖源水厂。属于新建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0.7km原水取水管道、1座加压泵站和34.9km输水管道。总用地面积38.0hm2,其中永久用地0.08hm2,临时用地37.92hm2。项目总投资39310.38万元,其中土建投资508.82万元。项目已于2023年9月开工,计划于2024年8月完工,总工期12个月。本工程建设扰动地表面积38.0hm2。项目建设涉及土石方开挖、填筑,不同程度的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如不采取有效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易造成水土流失。为此,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做好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十分必要。

二、同意工程土石方平衡计算。项目土石方开挖总量27.98万m3,其中表土2.53万m3,一般土方13.67万m3,石方11.78万m3;填方19.82万m3,其中表土2.53万m3,一般土方5.88万m3,石方11.41万m3;自身综合利用19.82万m3,其中土方5.88万m3,表土2.53万m3,石方11.41万m3;无借方;余方8.16万m3,其中石方0.37万m3在倒虹吸段施工作业处上下游河道冲刷坑内回填处理,土方7.79万m3,其中2.50万m3运往临安区天目山镇桂芳桥村场地回填,2.69万m3运往杭州临安云鼎星空一期项目,2.60万m3运往临安区太湖源镇众社村场地回填使用。

三、同意《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38.0hm2。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结果。预测时段内本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的土壤流失总量为589.13t;其中背景土壤流失量为209.08t,新增土壤流失量为380.05t。

五、同意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至设计水平年(2025年)达到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7%、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7%、表土保护率92%。

六、同意工程水土流失防治划分为4个防治区以及相应防治措施体系、总体布局、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安排。

Ⅰ泵站工程防治区,防治责任面积0.08hm2,主要为泵站工程。防治措施主要包括:土壤改良、综合绿化、抚育管理。本方案新增防治措施有临时排水沟、沉沙池、密目网苫盖。

Ⅱ管道工程防治区:防治责任面积34.82hm2,主要为管道施工作业带、管桥支墩施工场地和顶管施工场地临时占地。防治措施主要包括:表土剥离及回复、复耕、绿化恢复。本方案新增防治措施土地整治、抚育管理、彩条布铺垫、密目网苫盖、土袋拦挡、基坑挡水沿。

Ⅲ施工场地防治区:防治责任面积0.70hm2,主要为管道施工场地临时占地。防治措施主要包括:土地整治、复耕、种草、彩条布铺垫。

Ⅳ施工便道防治区:防治责任面积2.40hm2,主要为施工便道临时占地。防治措施主要包括:土地整治、复耕、种草、彩条布铺垫。

七、你单位根据《方案》要求组织实施,落实水土保持措施。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的日常监管由我局负责。《方案》批复后,建设单位应当召集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开展水土保持技术交底工作;编制单位应在报批阶段将该项目相关数据同步录入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

八、后续施工过程中尽快落实好监测工作,按规定提交水土保持监测报告,监测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反馈水利等相关职能部门。项目竣工前,建设单位自行组织验收,并将结果提交我局备案。

九、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244.44万元,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投资164.27万元。新增的水土保持投资应列入工程总投资并确保到位。

十、水土保持方案经批准后,生产建设项目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更,应报我局审核同意,并接受监督检查。

十一、根据《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财综〔2014〕8号)第十一条规定,本工程属于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联系人:杭州临安华哲 (略) 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3

临安区水利水电局 *

(略) 临安区水利水电局

2024年1月16日


杭 (略) :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批《英公水库至太湖源水厂引水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方案》的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4年1月16日受理(受理号:临水许准〔2024〕008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以及《 (略) 水土保持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项 (略) 临安区。项目起点位于於潜镇英公水库坝后电站压力管道处,途径天目山镇,终点位于太湖源镇太湖源水厂。属于新建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0.7km原水取水管道、1座加压泵站和34.9km输水管道。总用地面积38.0hm2,其中永久用地0.08hm2,临时用地37.92hm2。项目总投资39310.38万元,其中土建投资508.82万元。项目已于2023年9月开工,计划于2024年8月完工,总工期12个月。本工程建设扰动地表面积38.0hm2。项目建设涉及土石方开挖、填筑,不同程度的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如不采取有效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易造成水土流失。为此,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做好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十分必要。

二、同意工程土石方平衡计算。项目土石方开挖总量27.98万m3,其中表土2.53万m3,一般土方13.67万m3,石方11.78万m3;填方19.82万m3,其中表土2.53万m3,一般土方5.88万m3,石方11.41万m3;自身综合利用19.82万m3,其中土方5.88万m3,表土2.53万m3,石方11.41万m3;无借方;余方8.16万m3,其中石方0.37万m3在倒虹吸段施工作业处上下游河道冲刷坑内回填处理,土方7.79万m3,其中2.50万m3运往临安区天目山镇桂芳桥村场地回填,2.69万m3运往杭州临安云鼎星空一期项目,2.60万m3运往临安区太湖源镇众社村场地回填使用。

三、同意《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38.0hm2。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结果。预测时段内本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的土壤流失总量为589.13t;其中背景土壤流失量为209.08t,新增土壤流失量为380.05t。

五、同意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至设计水平年(2025年)达到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7%、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7%、表土保护率92%。

六、同意工程水土流失防治划分为4个防治区以及相应防治措施体系、总体布局、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安排。

Ⅰ泵站工程防治区,防治责任面积0.08hm2,主要为泵站工程。防治措施主要包括:土壤改良、综合绿化、抚育管理。本方案新增防治措施有临时排水沟、沉沙池、密目网苫盖。

Ⅱ管道工程防治区:防治责任面积34.82hm2,主要为管道施工作业带、管桥支墩施工场地和顶管施工场地临时占地。防治措施主要包括:表土剥离及回复、复耕、绿化恢复。本方案新增防治措施土地整治、抚育管理、彩条布铺垫、密目网苫盖、土袋拦挡、基坑挡水沿。

Ⅲ施工场地防治区:防治责任面积0.70hm2,主要为管道施工场地临时占地。防治措施主要包括:土地整治、复耕、种草、彩条布铺垫。

Ⅳ施工便道防治区:防治责任面积2.40hm2,主要为施工便道临时占地。防治措施主要包括:土地整治、复耕、种草、彩条布铺垫。

七、你单位根据《方案》要求组织实施,落实水土保持措施。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的日常监管由我局负责。《方案》批复后,建设单位应当召集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开展水土保持技术交底工作;编制单位应在报批阶段将该项目相关数据同步录入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

八、后续施工过程中尽快落实好监测工作,按规定提交水土保持监测报告,监测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反馈水利等相关职能部门。项目竣工前,建设单位自行组织验收,并将结果提交我局备案。

九、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244.44万元,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投资164.27万元。新增的水土保持投资应列入工程总投资并确保到位。

十、水土保持方案经批准后,生产建设项目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更,应报我局审核同意,并接受监督检查。

十一、根据《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财综〔2014〕8号)第十一条规定,本工程属于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联系人:杭州临安华哲 (略) 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3

临安区水利水电局 *

(略) 临安区水利水电局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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