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白县双旺镇龙胜建材厂西村顺发石场矿坑生态修复试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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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白县双旺镇龙胜建材厂西村顺发石场矿坑生态修复试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要求,我公司开展博白县双旺镇龙胜建材厂西村顺发石场矿坑生态修复试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现将建设项目相关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一)项目名称:博白县双旺镇龙胜建材厂西村顺发石场矿坑生态修复试点项目;

(二)建设单位: (略) ;

(三)建设地点:广西博白县双旺镇西村一带;

(四)建设性质:新建;

(五)项目概况:项目选用 (略) 产生的锂渣对露天采石坑进行回填修复。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分为三个阶段:

(一)研究相关文件,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开展初步的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筛选主要评价因子,确定评价工作等级,制定工作方案。

(二)做进一步的工程分析,进行充分的环境现状调查、监测和预测,开展公众意见调查,评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三)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的资料、数据,编制环评报告书。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为阐明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对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调查与评价,分析预测施工期、运营期所造成的各种环境影响,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及措施。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博白县双旺镇龙胜建材厂西村顺发石场矿坑生态修复试点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公示,征求受本项目影响的周边居民和单位等利益相关方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一)对项目建设是否认可和支持;

(二)认为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哪些环境影响;

(三)认为项目应采取哪些污染防治措施;

(四)对本项目环境保护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四、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 (略) 博白县龙潭产业园华友大道8号;

联系人及电话:唐工、*;

邮箱:*@*uayou.com。

五、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广西博环 (略) ;

地址及邮编: (略) 高新区高安路101号、*;

联系人及电话:吴工、0771-*。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上述建设单位提供的联系方式,以电话、电子邮件、信函或直接来访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七、相关说明

本次公示为环评第一次信息公示,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优化调整。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以下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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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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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要求,我公司开展博白县双旺镇龙胜建材厂西村顺发石场矿坑生态修复试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现将建设项目相关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一)项目名称:博白县双旺镇龙胜建材厂西村顺发石场矿坑生态修复试点项目;

(二)建设单位: (略) ;

(三)建设地点:广西博白县双旺镇西村一带;

(四)建设性质:新建;

(五)项目概况:项目选用 (略) 产生的锂渣对露天采石坑进行回填修复。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分为三个阶段:

(一)研究相关文件,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开展初步的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筛选主要评价因子,确定评价工作等级,制定工作方案。

(二)做进一步的工程分析,进行充分的环境现状调查、监测和预测,开展公众意见调查,评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三)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的资料、数据,编制环评报告书。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为阐明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对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调查与评价,分析预测施工期、运营期所造成的各种环境影响,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及措施。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博白县双旺镇龙胜建材厂西村顺发石场矿坑生态修复试点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公示,征求受本项目影响的周边居民和单位等利益相关方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一)对项目建设是否认可和支持;

(二)认为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哪些环境影响;

(三)认为项目应采取哪些污染防治措施;

(四)对本项目环境保护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四、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 (略) 博白县龙潭产业园华友大道8号;

联系人及电话:唐工、*;

邮箱:*@*uayou.com。

五、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广西博环 (略) ;

地址及邮编: (略) 高新区高安路101号、*;

联系人及电话:吴工、0771-*。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上述建设单位提供的联系方式,以电话、电子邮件、信函或直接来访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七、相关说明

本次公示为环评第一次信息公示,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优化调整。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以下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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