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苴镇南李村文化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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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龙苴镇南李村文化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初步设计的批复

灌发改投资〔2023〕186号

关于龙苴镇南李村文化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初步设计)的批复

灌云县龙苴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龙苴镇南李村文化中心项目的申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实施龙苴镇南李村文化中心项目。

项目代码:2311-*-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灌云县龙苴镇南李安置小区(刘庄路路西,南李村富民兴村产业基地南约100米处)。

三、项目总占地面积0.0838公顷,总建筑面积约844平方米,主要建设一栋2层文化中心综合楼,其中一层422㎡,主要包括入口大厅、接待区、多功能活动室、文化产品展销区、休息区;二层422㎡,主要包括多媒体放映室、图书阅览室、艺术创作室、文化教育区、观景阳台。室外配套建设道路、管网、绿化等;建筑南侧配套建设乡村大舞台(大舞台占地200㎡,背景墙高度4.2m,舞台尺寸16m*5m,基础高0.25m)及项目装饰装修、设备购置安装。

四、工程设计

(一)原则同意项目总平面布置方案。

(二)原则同意项目建筑平面、立面、剖面、装饰部分的设计。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抗震等级按7级设防。

(三)原则同意项目给排水设计。 (略) 政供水管网。

(四)原则同意项目暖通设计。

(五)原则同意项目消防、弱电及智能化等部分设计。

五、项目总投资概算198.1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81.5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84万元,预备费5.77万元。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根据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相关工作要求,项目资金筹措不得直接或变相新增隐性债务。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落实到位,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拨付。

六、项目建设期为9个月。

七、根据《招标投标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 (略) 2018年第16号令)等规定,开展招标工作。

八、项目单位应 (略)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

九、切实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和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未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的情况下开展建设。

十、其他未尽事宜请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定额、设计规范规程(特别是强制性条文)等规定和要求予以落实。

十一、请项目单位下一步优化施工图设计,按规定办理齐备相关审批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请认真贯彻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规定,狠抓“质量、工期、投资”三大控制,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要求,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和社会稳定,按期建成投入使用,发挥工程效益。

十二、本批复有效期2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长有效期的,请项目单位在批复有效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批复文件有效期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附件:龙苴镇南李村文化中心项目总概算表

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27日

IMG_256

附件

龙苴镇南李村文化中心项目总概算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概算金额

主体工程

170.36

1

土建工程

109.72

2

装修工程

25.32

3

电气工程

5.064

4

给排水工程

4.22

5

消防工程

5.064

6

空调通风系统

8.44

7

智能化工程

2.532

8

设备购置安装

10

室外工程

11.18

1

场地平整

1.68

2

室外道路、管网

2.00

3

绿化

1.50

4

乡村大舞台

6.00

工程建设其他费

10.84

1

建设管理费

3.208

1.1

临时设施费

0.16

1.2

招标代理费

0.67

1.3

工程监理费

1.898

1.4

工程保险费

0.48

2

咨询、设计费

7.02

2.1

前期咨询费

0.85

2.2

规划设计费

0.96

2.3

地质勘测设计费

0.80

2.4

施工图设计费

2.49

2.5

造价咨询费

1.92

3

服务性收费

0.612

3.1

城建档案服务费

0.085

3.2

城市规划技术服务费

0.08

3.3

施工图审查费

0.147

3.4

场地抗震评估

0.1

3.5

防雷减灾气象服务收费

0.2

预备费

5.77

项目总投资

198.15

抄送: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局。

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27日印发

灌发改投资〔2023〕186号

关于龙苴镇南李村文化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初步设计)的批复

灌云县龙苴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龙苴镇南李村文化中心项目的申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实施龙苴镇南李村文化中心项目。

项目代码:2311-*-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灌云县龙苴镇南李安置小区(刘庄路路西,南李村富民兴村产业基地南约100米处)。

三、项目总占地面积0.0838公顷,总建筑面积约844平方米,主要建设一栋2层文化中心综合楼,其中一层422㎡,主要包括入口大厅、接待区、多功能活动室、文化产品展销区、休息区;二层422㎡,主要包括多媒体放映室、图书阅览室、艺术创作室、文化教育区、观景阳台。室外配套建设道路、管网、绿化等;建筑南侧配套建设乡村大舞台(大舞台占地200㎡,背景墙高度4.2m,舞台尺寸16m*5m,基础高0.25m)及项目装饰装修、设备购置安装。

四、工程设计

(一)原则同意项目总平面布置方案。

(二)原则同意项目建筑平面、立面、剖面、装饰部分的设计。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抗震等级按7级设防。

(三)原则同意项目给排水设计。 (略) 政供水管网。

(四)原则同意项目暖通设计。

(五)原则同意项目消防、弱电及智能化等部分设计。

五、项目总投资概算198.1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81.5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84万元,预备费5.77万元。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根据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相关工作要求,项目资金筹措不得直接或变相新增隐性债务。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落实到位,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拨付。

六、项目建设期为9个月。

七、根据《招标投标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 (略) 2018年第16号令)等规定,开展招标工作。

八、项目单位应 (略)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

九、切实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和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未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的情况下开展建设。

十、其他未尽事宜请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定额、设计规范规程(特别是强制性条文)等规定和要求予以落实。

十一、请项目单位下一步优化施工图设计,按规定办理齐备相关审批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请认真贯彻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规定,狠抓“质量、工期、投资”三大控制,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要求,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和社会稳定,按期建成投入使用,发挥工程效益。

十二、本批复有效期2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长有效期的,请项目单位在批复有效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批复文件有效期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附件:龙苴镇南李村文化中心项目总概算表

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27日

IMG_256

附件

龙苴镇南李村文化中心项目总概算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概算金额

主体工程

170.36

1

土建工程

109.72

2

装修工程

25.32

3

电气工程

5.064

4

给排水工程

4.22

5

消防工程

5.064

6

空调通风系统

8.44

7

智能化工程

2.532

8

设备购置安装

10

室外工程

11.18

1

场地平整

1.68

2

室外道路、管网

2.00

3

绿化

1.50

4

乡村大舞台

6.00

工程建设其他费

10.84

1

建设管理费

3.208

1.1

临时设施费

0.16

1.2

招标代理费

0.67

1.3

工程监理费

1.898

1.4

工程保险费

0.48

2

咨询、设计费

7.02

2.1

前期咨询费

0.85

2.2

规划设计费

0.96

2.3

地质勘测设计费

0.80

2.4

施工图设计费

2.49

2.5

造价咨询费

1.92

3

服务性收费

0.612

3.1

城建档案服务费

0.085

3.2

城市规划技术服务费

0.08

3.3

施工图审查费

0.147

3.4

场地抗震评估

0.1

3.5

防雷减灾气象服务收费

0.2

预备费

5.77

项目总投资

198.15

抄送: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局。

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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