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桥区行政审批局2024年1月1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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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桥区行政审批局2024年1月1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柯桥北环快速通道(临杭大道、杭州湾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

(略) 柯桥区

(略) 柯桥区交通 (略)

项目建设形式为高架+地面辅路,主线高架采用左右分幅形式从起点处沿现状临杭大道向北(左线起点桩号为ZK0+154.628、右线起点桩号为YK0+155.156),终点桩号为K9+881.629。主线高架路线全长9.272km。地面道路基本沿现状地面道路(临杭大道和杭州湾大道)布设,起点

桩号为DMK0+000,终点桩号DMK9+830.077,地面道路路线全长9.830km。其中起点至东小江大桥北侧桥台处(DMK0+000~DMK1+088.882)、安昌路至梅林分离立交桥东侧桥台处(DMK8+030~DMK9+330)为完全利用现状地面道路,完全利用段长2.389km,地面道路实施长度7.441km。主线高架及地面道路的功能定位均为主要集散公路。

/

企业承诺按环评落实环保治理措施

废水: 项目应按照环评报告书提出的措施合理处置各类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含油废水、泥浆冲洗水,通过定期清运、沉淀回用、处理后达标排放等措施减缓对沿线水体的影响,不得将未经处理达标的废水排入就近水体。

废气:本项目不设置沥青拌合站。你公司应严格落实《 (略)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 (略) 工程渣土(泥浆)处置管理办法》、《 (略) 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等文件要求,制定文明施工方案。

固废:按环评要求做好各类固废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

噪声:严格落实环评要求的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噪声达标和各环境敏感点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月17日至2024年1月23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区行政审批局综合评估科窗口 联系电话:0575-*

通讯地址:柯桥纺都路1066号公共服务大楼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柯桥北环快速通道(临杭大道、杭州湾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

(略) 柯桥区

(略) 柯桥区交通 (略)

项目建设形式为高架+地面辅路,主线高架采用左右分幅形式从起点处沿现状临杭大道向北(左线起点桩号为ZK0+154.628、右线起点桩号为YK0+155.156),终点桩号为K9+881.629。主线高架路线全长9.272km。地面道路基本沿现状地面道路(临杭大道和杭州湾大道)布设,起点

桩号为DMK0+000,终点桩号DMK9+830.077,地面道路路线全长9.830km。其中起点至东小江大桥北侧桥台处(DMK0+000~DMK1+088.882)、安昌路至梅林分离立交桥东侧桥台处(DMK8+030~DMK9+330)为完全利用现状地面道路,完全利用段长2.389km,地面道路实施长度7.441km。主线高架及地面道路的功能定位均为主要集散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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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承诺按环评落实环保治理措施

废水: 项目应按照环评报告书提出的措施合理处置各类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含油废水、泥浆冲洗水,通过定期清运、沉淀回用、处理后达标排放等措施减缓对沿线水体的影响,不得将未经处理达标的废水排入就近水体。

废气:本项目不设置沥青拌合站。你公司应严格落实《 (略)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 (略) 工程渣土(泥浆)处置管理办法》、《 (略) 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等文件要求,制定文明施工方案。

固废:按环评要求做好各类固废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

噪声:严格落实环评要求的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噪声达标和各环境敏感点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月17日至2024年1月23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区行政审批局综合评估科窗口 联系电话:0575-*

通讯地址:柯桥纺都路1066号公共服务大楼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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