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洛阳新利豪农牧有限公司年存栏1000头肉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决定的公示
关于拟对洛阳新利豪农牧有限公司年存栏1000头肉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
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我局环评科。
公示时间:2024年1月16日-2024年1月22日。
联系电话:0379-*
通讯地址:宜阳县文明东路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1、项目名称:洛 (略) 年存栏1000头肉牛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宜阳县高村镇汪汴村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保管家(洛阳) (略)
4、建设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宜阳县高村镇汪汴村,总投700万元,环保投资74.0万元。养殖规模为年存栏肉牛1000头,厂区占地面积为26666.7m2(40亩),总建筑面积约9762.28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牛舍(产房和牛棚)、干草棚、机械库、预混料搅拌棚、办公室及配套环保设施。
5、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及达到的防治效果:
(1)落实废气治理措施。拟建项目饲料加工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要求。养殖过程中牛舍(产房和牛棚)产生的恶臭气体通过采用干清粪工艺,合理科学优化牛饲料,厂区绿化,使用环境友好型消毒除臭剂等措施需有效地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污水站主体设施位于地下,需设置气体导出口,导出恶臭气体经管道在引风机作用下收集至1套生物喷淋塔脱臭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晾粪棚需密闭,采用车间整体抽风,废气经收集后进入1套生物喷淋塔脱臭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周边抛洒除臭剂,进行绿化减少恶臭气体的排放,H2S、NH3排放速率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臭气浓度应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7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高于周边建筑物的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应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中规定表1小型餐饮业的要求。(2)落实废水治理措施。拟建项目采用干清粪工艺,建立独立的雨水收集管网系统和污水收集管网系统,实现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场区外沟渠中;污水管道顶端加盖板覆盖,采用暗渠直接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系统;养殖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沼液作为农肥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中的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沉淀处理后,清掏肥田,不外排;青储池渗滤液与饲料搅拌后喂牛,不外排,废水需达到全部资源化综合利用。(3)做好噪声防护工作。拟建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牛叫声、饲料粉碎机等高噪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应按环评要求选用低噪音设备,采用牛舍隔音、建筑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项目厂界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敏感点鹅宿村的噪声叠加值应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4)切实做好固体废物处置工作。牛粪、沼渣、污水处理站污泥清理后运往厂区晾粪棚暂存,定期运往 (略) 生产有机肥。病死牛尸和胎盘胎衣交洛阳 (略) 宜诚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采用化制法处理工艺)进行处理处置。医疗废物在场区暂存后,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清运集中进行处理。废脱硫剂不属于危险废物,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在场区暂存后,由生产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经厂区内垃圾桶(箱)集中收集后,送往生活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饲料加工过程中收集的粉尘回用到混料工序。废旧包装厂区暂存后由废旧资源回收商回收,综合利用。
6、环评结论:《报告表》环评结论: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厂址选择合理可行。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在建设及运行中认真落实工程设计及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可满足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等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来看,环评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
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我局环评科。
公示时间:2024年1月16日-2024年1月22日。
联系电话:0379-*
通讯地址:宜阳县文明东路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1、项目名称:洛 (略) 年存栏1000头肉牛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宜阳县高村镇汪汴村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保管家(洛阳) (略)
4、建设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宜阳县高村镇汪汴村,总投700万元,环保投资74.0万元。养殖规模为年存栏肉牛1000头,厂区占地面积为26666.7m2(40亩),总建筑面积约9762.28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牛舍(产房和牛棚)、干草棚、机械库、预混料搅拌棚、办公室及配套环保设施。
5、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及达到的防治效果:
(1)落实废气治理措施。拟建项目饲料加工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要求。养殖过程中牛舍(产房和牛棚)产生的恶臭气体通过采用干清粪工艺,合理科学优化牛饲料,厂区绿化,使用环境友好型消毒除臭剂等措施需有效地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污水站主体设施位于地下,需设置气体导出口,导出恶臭气体经管道在引风机作用下收集至1套生物喷淋塔脱臭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晾粪棚需密闭,采用车间整体抽风,废气经收集后进入1套生物喷淋塔脱臭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周边抛洒除臭剂,进行绿化减少恶臭气体的排放,H2S、NH3排放速率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臭气浓度应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7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高于周边建筑物的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应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中规定表1小型餐饮业的要求。(2)落实废水治理措施。拟建项目采用干清粪工艺,建立独立的雨水收集管网系统和污水收集管网系统,实现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场区外沟渠中;污水管道顶端加盖板覆盖,采用暗渠直接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系统;养殖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沼液作为农肥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中的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沉淀处理后,清掏肥田,不外排;青储池渗滤液与饲料搅拌后喂牛,不外排,废水需达到全部资源化综合利用。(3)做好噪声防护工作。拟建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牛叫声、饲料粉碎机等高噪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应按环评要求选用低噪音设备,采用牛舍隔音、建筑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项目厂界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敏感点鹅宿村的噪声叠加值应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4)切实做好固体废物处置工作。牛粪、沼渣、污水处理站污泥清理后运往厂区晾粪棚暂存,定期运往 (略) 生产有机肥。病死牛尸和胎盘胎衣交洛阳 (略) 宜诚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采用化制法处理工艺)进行处理处置。医疗废物在场区暂存后,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清运集中进行处理。废脱硫剂不属于危险废物,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在场区暂存后,由生产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经厂区内垃圾桶(箱)集中收集后,送往生活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饲料加工过程中收集的粉尘回用到混料工序。废旧包装厂区暂存后由废旧资源回收商回收,综合利用。
6、环评结论:《报告表》环评结论: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厂址选择合理可行。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在建设及运行中认真落实工程设计及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可满足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等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来看,环评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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